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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消费套路最坑钱!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教你防被坑

2017-03-15 佛山工会

职工们,今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你在消费的时候被“坑”过吗?就在昨日,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16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涉及网购、保健、医疗美容、汽车……赶紧来看看这些“坑”,不要中招啦!



一、网购高额返现实为骗局


☞案例:2016年,深圳市龙岗区消委会陆续收到有关深圳果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果壳公司”)的投诉86宗,涉及金额66万余元


消费者反映2016年5月3日果壳公司微信公众号上线运作,5-6月初可以通过积分换取果壳币再提取现金的方式成功提现,从6月中下旬开始,消费者提交的提现申请就一直处于待审批状态。到七月下旬,果壳公司甚至不承认有返现的事情,而对于未收货订单果壳公司不同意退款。



☞结果:经消委会深入调查取证,果壳公司在成立短短几个月时间内,频繁变更法人、股东及地址,进行虚假注册,目的是骗取消费者钱款


二、购房面积缩水引群体投诉


☞案例:2016年5月16日,消费者黄小康等业主向怀集县消委会投诉称,怀集县永怀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皇御花园自2012年开售以来,隐瞒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相差约6-10平方,面积误差比超过10%),涉及住宅300户、商铺41卡,涉及金额三千多万。业主要求开发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但双方协商无果,遂投诉到县消委会。



☞结果:在消委会调解下,永怀房地产公司同意对相关业主作出赔偿,商品房面积误差数按当时房价的双倍赔偿


三、假医生坑骗老年人


☞案例:江门消费者钱老伯自称是国家级老中医的“医生”诊断出患有肾中毒、肝上火等症状,“医生”告诫他需及时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并乘机推荐其购买保健品——熊之源牌“熊胆汁”,在对方的游说下,钱老伯花了74580元买了5盒。回家后,钱老伯怀疑产品功效,打电话给要求退货却遭对方拒绝,无奈之下投诉至江门市消委会。



☞结果:经调查了解,所谓的熊之源牌“熊胆汁”主供制药厂作原材料用途,尚未有成品直接供应市场。经消委会工作人员努力,最终商家同意全额退回74580元货款


四、食品消费投诉致矛盾激化


☞案例:2016年9月初,顺德区吴先生食用伦教采蝶轩销售的虎皮蛋糕后出现肚痛等不适症状,被医院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由于病情复杂,吴先生住院长达32天。之后,吴先生向采蝶轩提出“2万元赔偿金及承担医治到所有生理指标达标”的要求,而商家则提供了该批产品的自检合格报告。因双方分歧过大,消委会多次调解未果。



☞结果:11月7日上午,消费者在商家门口拉挂横幅,并将相关信息放在网上广泛传播。商家认为消费者行为严重影响其店铺声誉,要求消费者赔偿。双方矛盾激化。


顺德区消委会充分了解情况,反复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一次性付给消费者6000元慰问金,消费者主动删除对商家声誉有损害的言论和照片。


五、健身房倒闭涉众七百


☞案例:2016年6月底,多名消费者反映,2015年6月期间在泰力格分公司办理了健身会员卡。当时泰力格分公司承诺消费者只要支付1688元,就可免费健身一年,到期后全额退回1688元,合同到期后该分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案件共涉及消费者700多人。



☞结果:消委会多次做工作后,该公司承诺原泰力格分公司会员卡未到期的,可用继续使用,并自会员卡有效期结束之日起,额外提供两个月的免费健身服务。


六、无证美容院致消费者几近毁容


☞案例:2014年底,张女士到湛江市开发区汤氏美容院进行脸部激光打斑美容治疗,当场支付了共计21800元的费用。但在激光打斑后,消费者脸部斑点大片剧增,几近毁容。张女士立刻到附近医院皮肤科治疗,医生表示这种状况是由于错误操作激光导致,后期修复大概需要36000元。消费者向美容院索赔,但美容院认为消费者无证无据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结果:湛江市消委会接诉后调查发现,汤氏美容院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美容(不含医疗美容),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和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多次调解无果,消委会帮助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

2016年12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汤氏美容院退还消费者已支付全部美容服务费用21800元


七、网上代理隐瞒实情


☞案例:2016年12月4日,龙女士在“去哪儿网”以748元的价格订购了 “深圳乐逍遥旅游”代理的佛山市顺德区长鹿农庄两天一夜的度假旅游产品。入住酒店后发现附近被建筑施工包围,且装修的噪音严重影响其休息。


农庄表示,已经跟代理公司说过正处于装修阶段。而代理公司网页并没有提示农庄正在装修,直到龙女士投诉后,乐逍遥网才补充了农庄在装修的信息。消费者认为该服务货不对板,要求赔偿。



☞结果:经省消委会调解,农庄同意在新酒店修好后赔偿龙小姐免费入住一晚


八、炉具漏气大火伤人后公正调解


☞案例:2016年7月25日,消费者丘先生在大浪潮商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华尔顿牌的煤气炉具,在使用过程中突发煤气泄漏,引起大火,丘先生被烧伤。丘先生要求某商场赔偿,但双方在赔偿费用上产生分歧,故向韶关市新丰县消委会投诉。



☞结果:新丰县消委会接诉后提出调解意见,建议商场和生产厂家一次性共同赔偿消费者医药费15645元,并补偿护工费、伙食费2000元。双方同意消委会的调解建议。


九、新车质量问题商家有责


☞案例:2016年3月31日,阳江市江女士在丰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下称“丰华”),购买一辆轿车(长城哈弗7151BMAOP),同年4月18日晚,该车在行驶中突然前车轮爆裂,车辆失控掉进路沟。



☞结果:江女士认为该车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货。但商家认为,车轮爆裂是车辆行驶中遇到硬物冲击所致,拒绝赔偿。


阳西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经过调解,最终促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丰华同意在2016年6月4日前退还给江女士已缴购车款77200元


十、特殊维权获商家支持


☞案例:2016年3月9日,梅州市梅江区消委会西郊分会接到一名老人的求助电话。老人称,儿子黄某用家里仅有的积蓄向梅州市润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行),购买了一部北汽幻速汽车,现车行已经办理完相关手续。但黄某因重度精神病发作已入院隔离治疗,无法办理提车,买车的钱正是其治病的救命钱。老人自知车行不存在过错,但希望车行能为她退车退款。




☞结果:车行考虑到消费者的特殊家庭情况,同意了老人的退车退款要求,并及时派人办理退款手续,车行最终退回消费者6.06万元


在佛山遇到消费问题想维权?

可以打这些电话!



看完这些案例对你有帮助吗?

各位职工在买买买时遇到消费纠纷,

记得寻求帮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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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佛山工会  

素材来源 | 南方网、金羊网、佛山消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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