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键词: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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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工作了5年,
一直干活干得好好的,
有一天突然跟我说不需要我了?
怎么办?我该怎么维权呢?
最近有职工提出这样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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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
工会君在吗?
工会君
您好,请说。
花花
我在某公司工作了5年,续签新合同之前说好工资、人员不变动,现在突然说不需要我了,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权吗?
工会君
首先你需要提供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社保资料等。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可以从银行工资转账流水、工作证、出入证、工作卡、考勤卡、报销单等间接证据辅助证明。
如果能证实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欢迎向工会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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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职工们或许还有疑问
“为什么别人离职有补偿金,
而我却没有?”
“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公司一直拖着不发补偿,怎么办?”
......
下面三大关键词的Q&A
就为大家详细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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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词:破产、失业、续订合同
工会君小科普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①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②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③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三、关键词:补偿金标准、拖欠、缴税
如果职工遇到相关劳动问题,
欢迎评论留言给工会君,
会尽快为大家答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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