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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问津学术 2021-09-16

华东理工大学原名华东化工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00多年前的南洋公学和震旦学院,是1952年由交通大学(上海)、震旦大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化工系合并组建而成的新中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府。1956年被定为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的学校之一,1960年起被中共中央确定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华东理工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1997年上海市参与共建共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研究生院,2008年获准建设“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国家首批实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是首批六所设有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创新性、综合类研究型大学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徐汇校区、奉贤校区和金山科技园区三部分,占地面积2652亩,各类建筑总面积92余万平方米,建有一批标准体育设施;图书馆总藏书量323.4万册,收订中外文期刊4.3万余种,具有CA、EI等84种大型中外文文献数据库和网络镜像数据库;建有教育部科技项目及成果查新中心工作站、上海市科委科技查新站、上海高校外国教材中心、上海市研究生电子文献检索中心等机构,分析测试中心、珠宝检测中心为国家计量认证单位。


学校设有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商学院、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科学研究院)、国际教育学院、中德工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学科,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建设,加大对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的一流学科建设力度。学校学位授权点覆盖理、工、农、医、经、管、文、法、艺术、哲学、教育11个学科门类,36个一级学科。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48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80个博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MBA、EMBA)、公共管理(MPA)、法律(JM)、社会工作(MSW)、会计(MPAcc)、艺术(MFA)、金融(MF)、翻译(MTI)、药学(M Pharm)、工程管理(MEM)和工程(含18个领域)的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设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7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个上海市重点学科、7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近2.5万人,其中在校全日制研究生9379人(其中博士生1755人),全日制本科生15808人,来自89个国家的1358名各类外国留学生。现有教职员工3041人,其中两院院士6名,双聘院士4名,国家“千人计划”5名,“青年千人”6名,国家外专千人长期项目1名、短期项目1名,国家教学名师2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1名、讲座教授2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名,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8名,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成员3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4名,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一大批中青年学者崭露头角。


学校以“培育英才,服务社会;注重过程,勤奋求实;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为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居全国及上海市高校前列。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0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4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90门;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有国家特色专业12个,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建有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有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实验区,上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基地。2000年以来,主持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16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9项,建设“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68部,10部教材获国家级奖励。


学校以培养“厚基础、强实践、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社会英才”为目标,重视对学生全方位的培养。国际国内数模竞赛多次名列上海市乃至全国参赛学校之首,1997年、2005年两获国际大学生数模竞赛特等奖,成为国际上少数两获殊荣的高校之一,2016、2017年又获得美国大学生数模竞赛3项一等奖;1993年、1999年和2007年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三捧“优胜杯”;在历年全国和上海市级各类英语比赛中屡获大奖,在2016年“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女子乒乓球队多次在世界大学生乒乓球锦标赛上夺冠。同时,在物理、数学、化学、计算机编程、电子设计、机器人制作、智能车、先进成图技术与信息建模、过程控制仿真、科技发明、英语辩论等方面的竞赛中也成绩斐然,均名列国内和上海市高校前列。


学校高度重视原创性研究,着力推动前沿和交叉领域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获得关键技术突破,取得了一大批重大创新成果,并在技术转移与产学研合作方面特色鲜明。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3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55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是全国6所首批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之一。每年承担各类研究课题1900多项,科研经费逐年增加,2016年超过7.2亿元。历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及国家科技进步奖65项,省部委科学技术奖700多项,摘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史上首个技术发明奖特等奖,拥有各类国内外有效专利1800多项。取得一大批重大创新成果,一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大规模产业化推广应用产生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学校构建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体系,与美、德、英、法等20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长期学术交流关系及国际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特别是与一批海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或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实施教师互访、学生交换以及联合培养的合作机制。学校承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工程科技领军人才中外合作培养模式,依托“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广纳海外杰出人才。


学校一贯注重文化建设,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学校始终坚持花大力气,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培养。学校率先进行“两课”改革,改革成果分别获得上海市和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获得“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拓奖”“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奖。在营造育人环境、创新育人机制,发挥整体育人优势的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节上海市活动优秀组织奖”“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上海市群体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艺术教育先进集体”“上海市拥军优属模范单位”“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后勤十年社会化改革先进院校”“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连续多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65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近30万名毕业生,校友中21人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多人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一大批优秀人才成为高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的领军人才和高级技术专家。同时还涌现出许多诸如获得“影响世界华人大奖”张霞昌、国内首位荣获“世界最具潜力女科学家”称号的应佚伦、“全国十大最美村官”方月萍、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高羽烨等各种荣誉的海内外杰出校友。1988年,在学校庆祝石油加工系成立三十周年时,江泽民同志欣然题词:人才辈出。


今天,华东理工大学正昂首阔步,立足新时代,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一流大学 !


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校内外优秀博士学位研究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人数


2019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0名左右,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各学院招收在职人员(即报考类别为定向)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因教育部将于2019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故我校博士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19年我校将继续与中科院上海分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招生专业见招生目录),我校与中科院相关研究所均接受考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实行双导师、双学籍管理,并以第一导师所在方为主。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等招考信息请参阅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


二、招生方式


2019年我校博士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


其中,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从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公开招考,具体方式由各招生学院决定,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本次招收的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硕博连读、直博攻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四、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届时未获得学位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校硕士生。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4、具有同等学力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截止到入学时);

(2)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3)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2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奖励;

(4)工作单位委托培养(即报考类别为定向);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须经学院(部门)和人事处同意后方可报考。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出具“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复印件,原件交人事处留存。


(七)拟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条件(考生可查阅学院相关链接)。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应是本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一)、(三)、(五)条规定外,招生对象必须是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录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和定向两种。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


3、注意事项


(1)各学院招收的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人数(即报考类别为定向)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人数的5%。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等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在报考、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

硕博连读指选拔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阶段选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阶段选拔。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以直接攻博方式录取:

直接攻博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规定(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布招生简章、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七、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有关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费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试行)》(校研〔2014〕85号)


查询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xggd/list.htm


八、其他


1、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9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由此引起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简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19年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之处,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0251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邮政编码: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453

电子邮箱:yzb@e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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