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指导广大考生报考东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考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特制订本须知。考生在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须知的有关内容。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于近期关注本网站相关通知)。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确认是否有名额招生。考生可登陆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报考导师简介、研究方向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鼓励理、工学科推免生进行直接攻博,直接攻博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入学后即取得博士学籍。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9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接收2019年直博生工作办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我校优秀在读学术型硕士一年级(2018级)、二年级(2017级)学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于次年秋季入学转为博士学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9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硕博连读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统一考试入学两种。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将全面实行申请考核制,各学院视自身情况决定2019年是否保留统一考试入学方式,2020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方式将不再保留统一考试入学方式。学校关于申请考核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东北大学 2019 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各学院具体招生方案近期在本网站公布。
三、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旨在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我校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具体招生导师情况可咨询与三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学院。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招生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3月前后到本网站查询《东北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四、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校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与沈阳军区总医院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我校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合作单位及对应招生学院。
各联合培养单位或有关导师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申请提出联合培养申请,双方依托科研合作项目进行培养。
五、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进行,具体情况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六、关于在职人员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
为更好地满足导师校内科研工作的需要,除工程博士、联合培养博士和少数民族骨干、对口支援等国家及学校专项计划外,各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比例不得超过5%,招收工程博士的学院学术型相关专业不招收在职人员。
七、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档案问题
我校博士生拟录取资格和录取类别确定后,将进行档案审核。非定向博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于在档案材料方面弄虚作假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允许其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必须按规定全日制在校学习,学校和导师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码 | 学院名称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 |
001 | 文法学院 | 浑南校区文管学馆A209室 | 024-83688313 | 陈老师 |
002 | 理学院 | 南湖校区建筑馆202室 | 024-83687647 | 李老师 |
003 |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南湖校区新机械楼217室 | 024-83680053 | 陈老师 |
00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南湖校区知行楼422室 | 024-83691987 | 王老师 |
005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南湖校区信息学馆219室 | 024-83681509 | 李老师 |
006 |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 南湖校区采矿馆218室 | 024-83687703 | 李老师 |
007 | 工商管理学院 | 浑南校区文管学馆B310室 | 024-83684506 | 孙老师 |
008 | 中荷生物医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浑南校区生命学馆B616室 | 024-83676661 | 袁老师 |
009 | 软件学院 | 浑南校区信息学馆B508室 | 024-83680497 | 张老师 |
012 | 艺术学院 | 南湖校区主楼909室 | 024-83673926 | 曹老师 |
01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浑南校区文管学馆A336室 | 024-83656133 | 崔老师 |
016 | 冶金学院 | 南湖校区冶金馆332B室 | 024-83687324 | 鲁老师 |
017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浑南校区信息B馆319-2室 | 024-83673145 | 芦老师 |
019 | 机器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浑南校区建筑学馆B209室 | 024-83696512 | 冯老师 |
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