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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斌法学基金情况介绍

问津学术 2021-09-17
王汉斌学长1925年生于福建惠安县,1942年至1946年在西南联合大学历史系学习。1949年后长期在北京市委工作。1978复出后,领导国家重大立法工作20余年,包括现行宪法的制定,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他曾经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常务),是我国法律战线杰出的领导人,拥有很高的威望。

王汉斌学长对母校十分关心。1995年恢复法律学系的时候,他多次就清华法学专业的办学方向、宗旨和模式做出指示,听取汇报,题词祝贺,并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身份亲临成立庆典致辞鼓励,《人民日报》等主要媒体都对此做了报道。此后他和彭佩云学长一直关注母校法学院,希望母校法学院能够早日成为世界一流法学院。

成立王汉斌法学基金的宗旨是奖励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繁荣法学研究;资助贫困法学专业学生,并奖励优秀学生。基金于2013年4月28日在清华大学工字厅举行了成立仪式。该基金面向全国,但奖学金、助学金在成立初五年限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福州大学和厦门大学七所学校,每校每年奖励十人,初定每人六千元人民币。

“基金”接受的第一笔本金为壹仟万元,由施锦珊(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裁、福建省政协委员)先生和李然(鑫桥联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女士夫妇捐助。此外,王汉斌学长家属捐赠一百二十万元、高铭暄教授捐赠十万元、胡和平书记捐赠一万元,现有本金总计一千一百三十一万元。“基金”设在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建立独立帐户,保留本金,由校基金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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