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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关于颁发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通知,近日司法行政机关将对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颁证范围
2019年在我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港澳台人员由司法部另行颁发。
二、 颁证时间
原则上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及是否采取网上预约形式,由各设区市司法局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并公布。
三、 颁证地点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地的设区市司法局指定的场所。具体地址由各设区市司法局确定并公布。
四、领取证书要求
1、领证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书,不得代领。领证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备案。
2、因时值疫情防控期间,领证人员领证时应遵守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发证场所依次领取。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可与发证地市司法局联系,预约在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
江苏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