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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问津学术 2021-09-17
为了做好法学院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法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的组织管理
(一)法学院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的2020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小组(以下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和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根据复试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内包含专业测试老师、综合面试老师和外语口试老师),每个复试小组组长对各小组的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试结果负责(外语口试老师由法学院英语水平较高老师负责进行外语口试)。
(二)开始复试工作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组织全体参加复试老师学习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法律、法规和纪律。每个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书。每个人必须搞好保密工作,做好复试命题、印制、考试、评卷等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各类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回避的相关规定(凡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复试工作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进行,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与复试有关的全部资料交学校研招办保存。
二、复试录取的工作安排
(一)复试方案
法学院拟定复试方案,报学校研招办批准后按照方案执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5月14日9:00前(调剂考生6月8日9: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提交:
1.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军人证);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
4.在“学信网”上按以下要求(①-③)下载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
①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②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为12位)”;
③学信网上不能查询打印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告编号为7位)”。
5.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现实表现材料表》(学校研招办网页“资源下载”栏可下载,如无法提供,请作出书面说明;并在拟录取后开学前提交至学院,未提交或经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8.若是定向、委培或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后回原单位的需考生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证明等;
9.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身份参加复试的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 特别说明:我院今年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即初试科目代码为035102)的考生调剂。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应届生)或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此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参加复试考生比例及名单确定办法
1.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拟录取人数与拟通知参加复试人数的比例,以不低于1:1.2的比例选定参加复试考生(若有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
2.复试名单的确定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成绩要求者,结合我校第一志愿实际上线人数,全部列为通知参加复试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成绩要求者,同时符合重庆工商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依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分数并列最后一名者同时进入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对于法律硕士(法学)需要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地区成绩要求。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排序,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拟通知参加复试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按学校规定执行。
(4)在学校规定时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在学院网页公示拟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编号。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录取同学开学时再进行体检,体检地点:由学校卫生科定。
(五)复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1.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外国语口语考试三部分构成。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20%)。
采用远程口试方式进行,学生随机抽取题目,口述其解题思路、内容等,教师依据其叙述评定其专业技能、科研潜能等。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测试:民法与民事诉讼法。考试范围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测试:法学综合。考试范围为民法、刑法、宪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其中,民法考试范围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刑法考试范围为刑法总则、刑法分则。适用于法律硕士(非法学)。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60%)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综合面试采用口头问答方式进行。综合面试采用考生单独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抽取问题并作答。
(3)外国语口语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权重的20%)
外语口语考试由学院英语水平较高老师负责组织实施与评分。
2.复试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的权重计算。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70% +(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测试×20%+综合面试成绩×60%+外国语口语考试成绩×20%。
3.复试时间与形式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17日全天。
资格审查:5月16日9:00-18:00
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考试:5月17日9:00-18:00
复试时间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第一志愿考生5月17日上午9:00前进入系统等候排序进入考场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0年6月13日—6月14日全天。
资格审查:6月13日9:00-18:00
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考试:6月14日9:00-18:00
复试时间根据情况可适当延长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调剂志愿考生6月13日上午9:00前进入系统等候排序进入考场复试。
如遇特殊情况调整复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每一位考生的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在一个复试小组内完成,考生参加复试的具体场次、秩序由法学院按照“3随机”方式进行通知。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复试具体时间发生变化,学院将及时通知各位考生,请考生关注研招网、学校研招办网页、法学院网页相关信息。
(六)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现场注意事项:
(1)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请全体考生严格准守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环节的有关规定,违反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本次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每个考生先用手机将房间扫视一周,经复试老师检查房间内无其他人员后,将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拿在面前经复试老师核查,检查无误后将手机摄像头对准房间门口并调试好手机角度后开始复试工作;整个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期间若复试老师对考生环境有质疑,考生需随时配合复试老师检查房间环境,不配合者视为放弃本场复试。
(3)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中途不得上厕所,复试答题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违者视为放弃本场复试。
(5)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6)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突发情况注意事项:
(1)对于复试过程中由于网络故障突然出现的卡顿、掉线等情况,考生应主动与学院保持沟通,各复试小组将情况报告给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后,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临时替换其他考生予以调整复试名单秩序。
(2)对于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考试的本场复试结束后,考生网络仍未恢复的考生,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于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另行组织复试,请考生关注法学院网页相关讯息。
三、拟录取的名单确定办法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应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合格的前提下,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录取名单分别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4位小数)排序进行确定;若最后一名存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致的情况,请示学校决定(若有考生因各种原因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依次递补)。
2.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审核并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学校发布录取通知。
四、复试的纪律监督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学院纪委全面监督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过程中的问题实行复议制度。办法如下: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纪委按照学校和学院规定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监察处023-62769741;学校研招办023-62769491;学院纪委:023-62761066。
五、其  他
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规定。
本工作方案未规定或者与学校、上级规定不一致者,按上级和学校规定执行。
本工作方案未尽事宜,请考生注意关注学校、学院在网上发布的有关招生复试的通知。
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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