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聘任方宏、王文、王海燕、刘涛、刘虹、刘芳端、陆在春、奚玮、音邦定、骆臣飞、沈向华、董邦林、茅红星、朱长华、龚海燕、万尚庆等16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及日常联系管理按《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46号)执行。
2020年7月14日
云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通知
吉林大学关于公布以硕博连读方式推选2020年科研博士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