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答复:新《法官法》实施前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法官助理入额问题
我是2015年12月份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的,是非全日制法院本科学历,在同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本应在2016年就可以任命助理审判员的,但是因为司法改革而停止任命助理审判员,只能任命为法官助理,2019年10月1日新《法官法》实施后,要求任命法官需要全日制本科学历,导致我这样非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准许入额,但是我们是新法官法实施前就已经进入法院工作多年了,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充分保障职业预期利益,我们应当适用旧法官法的任职要求,希望上层领导能予以重视,给我们非全日制法官助理一次入额的机会!公众号“法检大院”编辑整理
答2019年10月1日,新修订的《法官法》施行,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担任法官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在启动全省法院法官遴选工作,研究制定我省法院2019年度法官遴选实施办法时,省高院对全省法院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的法官助理情况进行摸底。对我省法院一部分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已经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人员,在新《法官法》实施后能否参加遴选并任命法官等问题请示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答复,法官和法官助理是两种不同职务,其任命条件也是不同的。尽管法官助理是法官的后备人才,但是担任法官还需要具备新《法官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在最高法院关于学历条件未放宽答复前,应严格按照新《法官法》执行。据此,省高院根据新修订《法官法》制定了《XX法院2019年度法官遴选实施办法》。
其他询问及答复
本人2007年通过考录进入法院工作至今,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5年参加初任法官培训,培训后被告知司法改革停止任命助理审判员,近几年来都因为没有被任命不能参加入额,今年入额方案下发,法官助理可以参加入额,但又因为法官法修改,要求全日制本科,又不能参加入额,入职后,十二年来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为法院工作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现在已年近四十,却要一辈子面临只能做法官助理,完全熄灭一个法律人心中的希望,而我之境况并非个例,在此留言,望各位领导可考虑我们这一群体,未任命是司法改革停止任命造成的,而这个责任却要我们自己承担,希望领导能考虑我们的处境,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新法之前入职法官职位,参照旧法官法任职标准,新法出台后,新招录法官按新标准招录,这样既尊重当时招录职位的严肃性,也兼顾我们这一群体的客观情况。望领导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望我等在此改革之下,不负韶华!抬头尚能望见一丝曙光!
答XXX您好,您对XX法院的工作建议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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