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7次例会公告
经典具有温润心性、启发新知的独特魅力。“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研习法理,离不开饱读群书、深耕经典。求索法义,需要习古人之典籍、发时代之新声。流传千年,法理的意义因经典而不断丰满;绵延九州,法理的复兴籍经典而更加深刻。思享经典是法理研究行动计划一以贯之的精神要旨和基本方法,精研中国古代典籍是法理研究深入推进的必由之路。
法理是中华法律文明具有自主性、独创性的理论概念。中华法治文明是人类文明史的瑰宝,中国古代典籍沉淀着睿智的法理思想。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明达法理”“明于法理”之类的法理表述俯拾即是,“刑以法理”“教以法理”为代表的法理描述所见繁多,儒家、道家、法家等均对法理作了深刻探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中国古代法理思想,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智识资源,是追寻中国特色治理之道的源头活水。
为了挖掘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思想,采撷中华优秀法治文化中的法理精华,弘扬文化自信、构建中国话语,法理研究行动计划定于2021年3月在“千年学府”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举办“中国古代经典中的法理”学术研讨会暨“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第17次例会。
在千年学府举办“古代经典中的法理”研讨会,堪称相得益彰,珠联璧合。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岳麓书院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充分运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总书记关于岳麓书院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策源地的重要论述对研究法理也有深刻启示。“实事求是”,即寻求事物内部的规律性,求其所是。法理则是法律现象的本质与规律,是法之所是。法学当中的“实事求是”首先就体现为对法理的探寻。习近平总书记对“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的全新解读,注重时代性,把历史文脉推进到新时代。而对法学研究来说,法理是古老的,也是现代的。1900年前的《汉书》留下法理的第一个脚印,而开来继往,守正创新、书写新时代的法理画卷更是当代学人之使命。
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议题
1.“法理”在中国文献中的起源与演化
2.儒家经典中的法理
3.法家经典中的法理
4.墨家经典中的法理
5.道家经典中的法理
6.其它诸子(家)经典中的法理
7.中国古代法典中的法理
8.中国古代案例、判词中的法理
9.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法理
10.中华法系法理的概括与提炼
11.佛、道二教经典与中国古代法理
12.中国古代法理与哲学
13.古代法理思想的创造性转化
14.中国古代法理思想的后世影响
15.中国古代法理思想的当代借鉴
16.中国古代法理与文化自信
17.中国古代政论名篇中的法理思想
18.法理与义理、情理、事理、道理、公理、天理等相关概念
19.中国古代刑法志中的法理
20. 某本古代经典著作、某位古代思想家的法理研究
21.“实事求是”对法理研究之启示
22.其他相关主题
二、时间与会议形式
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及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研讨会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特邀专家和提交论文者优先参加线下会议。
地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三、主办单位
湖南大学法学院
西南政法大学
吉林大学法学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岳麓法学评论》编辑部
四、支持单位
中国法律史学会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五、秘书处联系人
蒋海松,13507466657
王奇才,18612001827
汪全军,15574963517
郭 晔,18810701058
六、投稿信息
会议投稿截止日期:2021年2月25日
投稿邮箱:hunanfaxue@163.com(联系人:蒋海松)
欢迎各学科领域专家学者围绕上述议题撰写论文,共襄盛举。
原定于2020年举办的同题例会因疫情原因顺延至此,之前已经投稿的论文继续有效。也欢迎广大学者继续投稿。
湖南大学法学院
“法理研究行动计划”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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