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法典婚姻家事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实务适用”专题研讨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州市律师协会
榕律通〔2021〕31号
各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由福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的“民法典婚姻家事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实务适用”专题研讨活动将于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举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二)活动地点
北京德和衡(福州)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55号三迪联邦中心35层)
(三)活动主题
“民法典婚姻家事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实务适用”专题研讨
(四)活动嘉宾
蒋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研究所主任、社会法研究所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顾问等学术团体职务。曾参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立法相关工作,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民法典宣传培训师资。
二、参会人员
(一)按规定报名的福州市律师协会的执业律师(前35名);
(二)福州律协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可直接参加,不用报名)。
三、报名方式
请有兴趣参加讲座的律师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8点前通过下述方式进行报名(活动场地有限,按报名顺序,额满即止):
打开“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下侧菜单“我的培训”子菜单中的“线下培训”,找到对应培训进行报名。
四、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成功的律师准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的,请至少提前3天通过“福州市律师协会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取消报名。专委会委员如不能参会的,请向专委主任书面请假并书面说明原因。请假未批准缺席的,视为无故缺席。
(二)参会人员请提前30分钟签到进场。
(三)本次培训计3个继续教育课时。
五、特别说明
本次讲座同步线上进行,有兴趣的律师也可参加线上活动。参加线上活动,无需报名。但因技术原因,参加线上活动的,无法计入继续教育课时。
直播链接:http://mrw.so/6xFhhM
联系人:甘采风
联系电话:83537219
邮箱:fzlsxh@163.com
福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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