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的公告,免费!
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的公告
全国各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
为提升全国财税法学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高校财税法学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服务国家财税法治建设,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先后于2019年7月、2020年8月举办了以“财政法学”“税法总论”为主题的“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累计培训600余人次,参训学员的专业能力大有提升,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本年度的研修主题是“所得税法”,将聚焦于所得税法总论、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基础板块,兼顾反避税、企业并购重组等实践专题,邀请学术界与实务界的顶尖专家,采用示范课程、专题研讨等形式,利用暑期展开研修。
本次活动由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承办,云南大学法学院、财合(北京)信息技术公司协办。学员无需缴纳研修费用,往返交通费用、住宿餐饮费用自理。
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研修期限
2021年7月20日到7月23日,持续四天,分专题研修。2021年7月19日报到,7月24日结业返程。
(二)研修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具体报到地点将通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研修形式
1.示范课程。邀请在财税法教学和研究中经验丰富的学者担任讲师,分专题讲授所得税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专家评议。邀请资深专家对示范课程的授课内容、讲授方式进行评议,分享提高课程质量的思路及建议。
3.专题研讨。组织教学科研人员、税务局官员、律师税务师等,分别从理论和实践角度研讨热点前沿问题。
4.学员论坛。安排学员围绕课程内容报告交流学习心得,听取资深老师的点评,提升财税法教学能力。
(四)参与方式
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年度主要采取现场研修的方式,同时根据需要开放网络渠道旁听,实现资源共享。具体安排将通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对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学员,主办单位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信息
招收对象:全国法学院校、财经院校、研究机构中从事财税法学相关课程教学的教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为保证效果,减轻承办单位负担,本年度现场研修人员拟控制在150人左右。有意参与者请尽快报名,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研修资格。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有意参加本次研修者,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csfszpx2021@126.com。
(六)联系人
陈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13983673423
周昌发,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3577046415
魏俊,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13964501531
徐倩,财合税(北京)信息技术公司,18162797967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提取码:06n6
来源:财税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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