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主持人、各位媒体的朋友:
各位新闻界记者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市场星报、工商导报、安徽法制报,人民数字安徽、中安在线等省级驻淮媒体,市内媒体有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电视台新闻中心、今晚800,本场发布会由市新媒体中心进行网络直播。
首先请张局长进行相关发布。
主持人、各位媒体的朋友:
大家好!社会广泛关注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很快就要开考了。下面,我就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以及淮南考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情况,向大家作如下通报。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源头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2015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为建立实施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适用人员由原来的四类增加到九类(即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增加了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
2019年4月2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须具备学历条件的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修改了法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和放宽的学历条件,取消现行法官法中关于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的规定,将放宽的学历条件提高到“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同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任职的一般学历条件和放宽条件也作了相应修改。以上修订结果与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我市自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以来,于2018年首次设置淮南考区考点,以满足淮南考区考生的需求,竭诚为淮南考区广大考生提供热情服务。几年来,我们积极对标对表司法部、省司法厅工作部署,聚焦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圆满完成了历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两个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工作任务。市司法局两次受到了司法部通报表扬。
去年,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有994人报名,同比增长201人,增幅高达25.3%。面对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和考生报名人数再创新高等多重压力叠加的情况下,淮南考区切实全面加强领导,从严从细做好疫情防控,精心细致做实考务工作,攻坚克难强化综合保障,多措并举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了全年考试组织实施任务。
一是以更高站位抓思想认识。淮南考区坚持把组织实施好两阶段考试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担当意识和属地责任,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是以更严要求抓疫情防控。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的工作要求,始终将疫情防控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了疫情防范在考场之外、确保了考试不受疫情影响、确保了人员安全。
三是以更实作风抓从严治考。认真对照司法部“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全面检视准备工作中的问题,对考试机、网络、电力、视频监控、防窥技术设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清除、数据保存等工作逐一落实到位。分层级扎实开展考务人员全员培训,考点考场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工作人员做到有责任、有纪律、有担当。
四是以更细举措抓热情服务。在考试报名、考场设置、网上健康打卡、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市司法局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途径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考生咨询。考试期间,市司法局考务保障各小组积极主动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对考点周边交通环境、饮食卫生进行了专项整治和检查,全面保障考生顺利参考。
今年和往年相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组织形式总体上保持相对稳定,分客观题、主观题两个阶段考试。
客观题考试,分成两个批次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只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批次由系统随机确定批次,具体批次情况参见准考证)。
主观题考试,原则上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司法部网站在考前将设置模拟考试平台,建议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计算机考试流程,了解计算机考试方式的优势。考生参加计算机方式考试确有个人困难的,经提出申请,可以安排纸笔考试,考区设置在主观题考试之前另行公布。
主观题考试阶段的报名人员有两类:一类是今年报名客观题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另一类是去年客观题成绩合格但是主观题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今年的主观题考试,但是需要在主观题报名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主观题两个阶段考试分别于9、10月份举行。从总体上来看,考试的组织实施将承继去年的主要做法,但也有不少新的变化,需要重点关注。
一是首次适用“新人新办法”政策。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今年首次出现的“新人”,主要是指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已经按“老人”认定报名资格的仍然适用“老办法”,报考条件没有变化。
二是继续保留了放宽政策。安徽省继续保留了20个县(区、市)的法考报名放宽政策,上述县区报名人员只要有本科学历(没有学位和专业的要求),就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淮南市寿县为放宽政策地方。该政策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符合放宽政策地方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以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B类资格适用范围。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获得《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原则上无需再次报考。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类”具体专业。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法学类”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法学类”,其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等7个专业。
今年,既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另外,今年我市客观题报名人数再创新高,考生达到1065人,这对我们组织实施好今年考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将在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下,全面动员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加强考务保障,全力做好考试组织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在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责任不减的基础上,细化做实针对参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防疫工作准备,加强对考前健康打卡监测、核酸监测等防疫措施的宣传提示,鼓励和动员参考人员提前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二是切实提高考试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考试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淮南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作用,召开15家成员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加强与教育、卫健、公安、保密、电力、网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创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继续落实“属地责任”,确保疫情防控、考试组织、人员安全、服务考生、舆情监控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扎实推进考点考场现地各项考务组织实施工作的落实。加强与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联系,对考点考场考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前期调查研究,并对考点、考场周边环境进行实地查看,认真对照司法部确保“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全面检视准备工作中的问题,对考试机、网络、电力、视频监控、防窥技术设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清除、数据保存等工作逐一落实到位。分层级扎实开展考务人员全员培训,考点考场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工作人员做到有责任、有纪律、有担当。
四是强调考试几个具体问题。
1.关于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安排在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上下午各一场。客观题考试适逢开学时间,建议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安排。主观题考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考试时长是240分钟,请广大考生注意。
2.关于考点设置。今年我市考点设置在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客观题考试阶段设置1个考点、10个考场、1个备用考场、1个疫情防控考场。主观题考试阶段的考点设置将根据客观题合格人数以及分布情况,在客观题分数公布后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在我省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应当在我省参加主观题考试。
3.关于考务服务。在今年考试报名和组织实施期间,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规范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切实提高服务考生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考试实施期间交通出行、治安管理、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同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发布考务工作信息及考点周边交通出行、餐饮住宿等生活信息。二是提供应急服务。对于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不能完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司法局考试机构下载打印。在进行入场安检时,对不能进行自助操作、完成信息比对入场的考生,监考工作人员将为考生提供专门操作核验,确保考生顺利参考。三是畅通考生投诉渠道,司法行政机关将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电话,对考生的投诉事项及时登记、及时回复、及时查处。四是提醒广大考生届时按照司法厅统一部署和淮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
最后,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司法局,对新闻界的朋友们多年来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真诚地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复习备考,诚信参考。最后,祝愿全体考生考出好成绩,早日实现法律人的梦想!
谢谢大家。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提问时,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张玉鼎: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存在适用“新人新办法”的情形,主要涉及哪些人?
张玉鼎: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人员,属于“新人新办法”适用范围,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执行《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即: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新人”主要是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学籍(考籍)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否允许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人员报考,有什么特殊要求?
张玉鼎: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考籍,并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在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考。对于2018年4月28日后取得考籍的上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后报考。
上述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如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事宜可咨询我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电话号码为0554—2795028。也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来源丨淮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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