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推介!
摘自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1年建设年度报告
一、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
1.目标与标准
1.1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及定位明确,契合国家和辽宁振兴发展需求,符合辽宁大学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
辽宁大学是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辽宁省首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现有培养类型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类,学生包括全日制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全日制法律(法学)研究生、非全日制双证法硕研究生。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要求的高层次、应用型法治人才。
法律(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国家治理、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法律(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国家治理、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辽宁大学法学院是改革开放后辽宁省首家法学人才培养单位,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业已成为全国、特别是东北的法学重镇之一,是东北振兴和法治建设的高端智库,是法治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辽宁大学的法律硕士培养立足服务于东北振兴地方需求和国家发展要求,向辽宁乃至东北各级各类政法机关及相关法律领域输送高层次法治人才,进而辐射全国。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培养充分依托法学学科的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均衡发展又融合交叉的优势,以及双一流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背景,加强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协同和法学学科内部贯通,培养符合东北振兴和国家法治发展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法治人才。
通过系统培养,辽宁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具备:(1)法律职业所必须的厚实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法律知识结构,德法兼修,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有解决法律问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2)了解国情、省情,娴熟地运用综合知识和法律思维,分析、解决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中的法律实务问题(3)灵活驾驭与应用法律程序,掌握法律辩论技巧、谈判技巧、调解技巧等法律职业技巧以及高水平的法律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4)具备复合型知识结构、国际化视野、较高的外语水平,可以综合运用法律及其它专业知识,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挑战。
二、借助法学学科在区域内领军优势,巩固学位点综合、全面、复合的办学特色,形成领先优势,全国性影响力日益显现。
1.注重德法兼修,职业道德培养与专业培养同步融合。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化,设置法律职业伦理为学生必修课。同时,在课程内容上实现专业性与职业伦理性的融合。广泛邀请专家以讲座、座谈、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参与包括职业道德养成等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包括共同制定《法律职业理论》教学大纲,拟定法治人才的德法兼修评价标准。正面养成教育与教训警示教育相辅相成。实践教学中邀请优秀校友进行职业理念宣讲,同时,开展职业纪律警示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基地,引导学生崇德守法。
2.以规范、合理的课程体系为依托,以理论研究为基础,创新实践课程,形成鲜明实践导向、复合功能的人才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加强理论与实践课程体系的整合与衔接。实践教学课程有专门实践课程类、理论与实务结合类和实务讲座类三种类型。为保障实践教学需要,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及省内39个单位建立了共建合作平台。以学术训练与实践能力培养均衡协调,作为课程目标。课程安排上强化前沿理论引导和学术训练,设置强化学生的学术训练,采取实践技能竞赛、实训课程、系列讲座、学术研讨、创新论文大赛等多种方式,开阔视野,激发学生参与实践、自主学习积极性。
3.整合双一流学科、综合性大学资源,利用高端教学平台、科研平台,带动学生在服务社会中提升专业实践能力。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2009年国家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第一层次)、国家司法鉴定人培训基地等平台,为实践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支持。与辽宁大学传统优势学科合作,构建金融法治中心、民生法治中心、国家治理与法治中心等校内学科平台,通过学科群学术资源共享,形成学科交叉互动,开阔学生学术视野。创办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仲裁学院、司法鉴定研究院,以法律服务业校企联盟为依托,探索与政府部门、实务部门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急需的专门人才,形成新的法律硕士培养方向和增长点。以课题带动人才培养质量,回应国家法治、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重大需求。在“一带一路”自贸区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民营金融机构的法律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实施、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当代中国权利立法研究、社会保障权的司法救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课题研究方向,广泛吸收学生参与调研、研讨,以课题参与带动学生关注实践,培养问题意识和决策能力。
1.2学位标准
为了实现其培养目标和定位,在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学位授予标准基础上,根据学校关于硕士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更为详实、全面、反映本学科特色的学位授予标准。具体包括:
一、学制与课程学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制为2年。所有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或延期毕业按照《辽宁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1.针对法律(非法学):
2017年开始执行培养方案,总学分是78,其中课程学分是58(其中,必修课33,推荐选修课15,特色方向选修课10),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位论文5。
组织学生在第三学年(含第二学年暑假)完成,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单位分阶段进行。
2.针对法律(法学):
2017年开始执行培养方案,总学分是61,其中课程学分是41(其中,必修课21,推荐选修课14,特色方向选修课6),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位论文5。
组织学生在第二学年(含第一学年暑假)完成,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二、学术实践活动
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作为评优评奖重要依据,日益受到重视。为提升学术氛围和科研能力,就学术研究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等安排专门的课程,实行专门课程化的科研学术训练,包括:文献综述、热点探讨、案例研析、主题宣讲、交流讨论等。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实践活动。包括国际性、全国性、省级和校级(包括学院)学术研究会议论坛、学术专题报告、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实务专题讲座等。根据《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学分制实施方案》,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记2学分。
三、学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位标准执行
(一)学位工作动员会与论文写作课程
针对即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的学生,专门召开1次“学位工作动员会”与4次论文写作课程。
1“学位工作动员会”逐一梳理未来一年的13项学位流程、重点讲解如原创性检测、外盲审等分流、淘汰的重要制度和流程表的第一项内容“选定导师及确定选题”等内容。涉及材料有:《未来一年学位流程一览表》共13项内容、《法律硕士(JM)导师及专长》、《开题报告格式》、《辽宁大学法律硕士论文格式》、《辽宁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测暂行办法》、《论文选题信息卡》。
2论文写作课程共进行4次,按照惯例在“学位工作动员会”后进行第一次课程,主要讲授:“案例分析报告”、“调查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的写法、开题报告的写法、中文摘要、注释、参看文献、论文的格式等易错点。
(二)申报、确定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法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导师确定后至开题答辩前,进行此项工作。未避免与之前论文题目重复,规定:同一专业3年内的论文题目不允许重复,未避免同年毕业论文相互重复,规定:每周申报更新一次论文选题,采取先报先得的方式。同时每3年更新一次老旧选题,不得重新撰写。
(三)开题
学生至少开题前一周上交开题报告和导师审查证明,按照民法、刑法、经济法1(社会法)、经济法2(商法)、国际法、诉讼法、宪法行政法、财税法8个专业方向组织开题,开题报到时,发放下一阶段安排,布置预答辩前学生需要完成的内容。每个答辩组至少有3名以上硕士生导师参加,开题结果方为有效,开题未参加或者未通过一个月内再次开题。
学位论文的开题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1.论题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品格,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
(四)预答辩
制作导师联络卡,记录导师与学生读书指导、论文指导等信息,每半个月上报学院。经导师细心指导,多次修改,同学们撰写出论文初稿并提交预答辩,预答辩报到时,发放下一阶段安排,布置检测前学生需要完成的内容。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基本达到以下要求: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4.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5.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2万字。
(五)原创性检测
按照原创性检测的相关流程操作,需注意以下环节:
1.检测稿提交后,需与导师确认经过导师指导并同意提交检测。
2.未避免检测未通过,学生以版本错误为由提交重新检测。在学生发送原创性检测稿时,邮件中必须写明“经本人认真核对,此稿为检测稿,本人承担版本错误造成的不利后果”,否则不予检测。
3.务必逐一查看检测论文是否为最终版本,排除对检测结果的干扰。
4.逐一上传检测论文。屏蔽目前广泛使用的学术不端检测系统中“打包上传”功能,规避掉由于检测数量过多,检测结果不准确的风险。
5.首次检测系统认定重复比率≤20%,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可进行学位论文外审;20%<首次检测系统认定重复比率≤50%,申请人须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修改后由培养单位进行复检,复检重复比率≤20%,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外审,复检重复比率>20%,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至少延期半年以上答辩。复检应在正式答辩之前五周内完成;首次检测系统认定重复比率>50%,取消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至少延期半年以上答辩。
6.复检结果中出现较大争议的论文,须由申请人本人和指导教师做出书面说明,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鉴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小组进行裁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查后方能进行论文外审。
(六)检测稿与外盲审稿的一致性审查
这个环节非常重要却常常被忽略,实践中经常发生这种“狸猫换太子”的情形,应付知网的系统检测用一个版本,提交实务专家的外盲审用另外一个版本。因此需仔细核对检测电子版与外盲审纸质版的一致性,切实保证进入外盲审、答辩环节的论文与原创性检测的论文为同一版本。
(七)外盲审
按照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答辩之前,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点一般聘请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和吉林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中国刑警学院等高校学者就各位学生的论文进行评审打分。论文外审全部采用盲审进行,即导师的名字用***代替、学生的名字用学号后三位代替,致谢中出现的名字一律用***代替。
(八)答辩情况
1.答辩委员会组成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按照8个专业方向分别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主席均为外聘专家担任,委员中至有1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并严格实行导师回避制度与答辩规则、答辩礼仪。
2.答辩过程
各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预先审阅论文、在遵守回避名单的前提下,结合答辩人的论文内容,为每位答辩人准备问题,并认真听取答辩人的论文评述(围绕框架、研究结论、创新点)以及对问题的回答。经8组答辩委员会作不记名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以决议方式就论文质量、答辩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三个方面作出了客观、中肯的评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九)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由主管副院长介绍此次答辩及学位申请初步审议结果,到会的委员就法律硕士的全部学位授予材料,认真进行审议,着重加强对论文写作规范、制定选题、写作规范等方面的审查,总结特点,提出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在今后环节中落实。出席会议的委员人数达委员总数2/3以上,评定结果有效。
2.基本条件
2.1培养特色
一、具有明确的符合自身发展的培养方向
具体按照培养方向类型分述如下:
(1)全日制法律(非法学):该方向法律硕士专业以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毕业生为培养对象,培养具备符合法律职业要求的法律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操作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与本科专业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2)全日制法律(法学):该方向法律硕士专业以拥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本科毕业生为培养对象,进一步夯实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化法律知识体系,重点加强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训练,培养高水平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3)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该方向法律硕士专业以具有本科学历的政法系统和其他部门从事法律实践工作者为培养对象,在与本职工作实践相结合基础上,通过提升法律理论水平,培养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的创新型法治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契合国家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求
辽宁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立足服务于东北振兴地方需求和国家发展要求,向辽宁乃至东北各级各类政法机关及相关法律领域输送高层次法律人才,进而辐射全国。依托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积极筹划形成以经济法学为龙头,以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为重点,法理学、法律史为支撑,突破二级学科界限形成市场经济法治创新、刑事司法一体化、国内外区域法治发展、环境资源能源法治等学科特色。依托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均衡发展又融合交叉的优势,同时依托双一流学科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背景,加强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协同贯通,培养符合东北振兴和国家法治发展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型、国际化的法治人才。
三、培养方案反映培养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的复合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
培养方案中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实践教学训练等方面具体详实,明确贴切的反映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特别是除了完成必要的课时、论文外,还要求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报告讲座活动、学术沙龙作为必修环节,强化学术训练,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攻读原著,并进行主题报告,分析讨论案例,这些教学活动也极大强化了学生的理论基础,提升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学术水平。辽宁知识产权学院于2016年4月由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和辽宁大学联合组建。辽宁知识产权学院通过辽宁知识产权论坛、合作办学等多种机制建立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知识产权的政产学研一体化,创建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中心,组织知识产权系列实务讲座,引导学生提升实践能力。
搭建学术交流互动平台,旨在开拓视野,启发论文选题,增强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开展辽宁大学法治论坛(至今已296讲)、法律实务系列讲座(至今已225讲)、“瀛沈·盛京青年法治论坛”7讲、期刊编辑专题座谈等活动。通过各种渠道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情。实施“阅读为先”的学术写作训练计划,每月1次举办学生“读书会”;每年举办一届“卓越法治人才创新论文大赛”;借鉴美国法学院经验,并结合国内法学期刊实践,尝试创办师生共同编辑出版的《盛京法律评论》。依托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模拟法庭竞赛、模拟商事仲裁庭英文辩论赛等活动。同时,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参见竞赛活动,支持研究生社团组织学术沙龙、参与法律援助、社区法律咨询等社会服务活动。
四、课程设置符合培养方案,教学方式与时俱进
课程设置按照培养方案设计,并适时更新。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在注重日常课程讲授的前提下,开展专题讨论、强调案例教学、实习实践,教学方式灵活、与时俱进,增加法律诊所、模拟仲裁实训、开展知识产权系列讲座等。继续深入研究和努力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
依托辽宁省研究生法学培养创新与交流中心,将竞赛训练课程化,组织研究生模拟商事仲裁庭英文辩论赛、模拟法庭大赛、卓越法治人才创新论文大赛,加强省内法学类院校以及相关学科间的联系,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积极尝试,密切校际、院际间的交流合作,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贡献力量。
五、定期对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进行适时更新和优化
自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开始招生培养以来,已经经过四次修改,特别是2017年,根据国家教指委发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法学院在2017年10月18日召开工作修订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会议,研讨关于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调整修订事项。经会议讨论决定,在2017级新生开始执行(适用于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时,推进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课程改革,结合自身优势,并以职业导向和实务需求为出发点,邀请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课程体系以提升研究生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前沿论理学习与专业技能培养为目标,加大实践类课程比重,注重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体现应用性、实践性和操作性。创新考核方式,采用闭卷、开卷、论文考查、案例作业等形式,重考核形式的多样化。支持任课教师有针对性地运用实践案例分析和课堂互动等多种类型的考核形式,使考核过程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
最新修订(适用于非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学分是78,其中课程学分是58(其中,必修课33,推荐选修课15,特色方向选修课10),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位论文5。
最新修订(适用于法学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学分是61,其中课程学分是41(其中,必修课21,推荐选修课14,特色方向选修课6),实践教学与训练15,学位论文5。
丰富《法律写作》和《法律检索》实践教学内容,增加《外国法制史》、 《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课程。突出强调《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为必修课,充分认识高度重视职业伦理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职业伦理教育核心内容:贴近专业课程教育,帮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对并存的多种价值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权衡,理清职业发展、专业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伦理困境和伦理选择。采取校内教师讲授与校外专家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职业伦理》专门设课,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环节不可或缺的内容,使专业学位研究生得到全面培养,使其未来能真正成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2师资队伍
学院骨干教师有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省先进工作者、省高等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国家级人才,5个全国性学科副会长及以上、4个省级法学学科研究会会长。
团队引育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1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司法部“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称号1人。辽宁省攀登学者1人、辽宁省特聘教授3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人才高峰建设成效显著。
法学教师团队59人,教授21人,副教授23人,讲师15人。高级职称的老师占比为:75%。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49人,占比为:83%。博士导师人数占比:20%,硕士生导师占比:75%。法学教师团队入选辽宁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基本实现“人才高原”与“人才高峰”双向拉动的良性互动局面,形成了人员梯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行业导师43人,涵盖以下2个层面:第一,授课型实践导师14人,主要开展法律谈判课、模拟法庭、职业伦理等实务课程,如: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虞政平法官开设的《公司法案例精读》、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胡伟律师开设《法律谈判》。第二,指导学位论文实践导师29人,通过指导、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其中法官14人、检察官4人、来自政府部门4人、律师事务所7人。
订购主要专业期刊、重要图书的名称、册数、时间
订阅的主要法学期刊有162种、l3072册。时间:1981年——至今
CSSCI所有法学类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当代法学》《现代法学》《比较法学研究》《法学杂志》《法学》《环球法律评论》《中外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
人大复印资料系列:全部法学系列及《哲学原理》《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心理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社会科学总论》《社会学》《社会保障制度》《政治学》《妇女研究》
全国重点大学学报:《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清华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等。
外文期刊:YaleLawReviewHarvardLawReviewStanfordLawReviewCornellLawReviewOxfordJournelofLegalStudiesColumbiaLawReview.etc
法学工具书1290种、23590册。时间:1981年——至今(均3册)
主要工具书:《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人拉丁语手册》《新帕尔格雷夫法经济学大辞典》《中国法律年鉴》《牛津法律大辞典》《民商法辞典》《产业组织经济学和竞争法律术语解释》《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拉英德汉法律格言辞典:包括罗马法和教会法的格言》《知识产权法学词典》《金融法小词典》《WTO法律大辞典》《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英汉双解国际惯例实用词典》《中国律师年鉴》《仲裁法和惯例辞典》《房地产法词典》《中国投资法律指南(中英文双语)》《会计法规词典》、《中国涉外法律事务大辞典》《海商法大辞典》《涉外经济法律英语》《劳动合同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文书范本指南》《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总览》等。
教材主要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研究生参考书系列、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21世纪行政法教材系列、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系列、法学名师讲堂系列、21世纪法学丛书系列、“马工程”重点教材。
专著主要有:法学译丛公法系列、法律科学文库“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系列、当代外国刑法教科书精品译丛、台湾法学研究精要丛书、法学理念实践创新丛书、当代法学家文库系列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当代法学家文库系列王利明民法研究专著系列
案例主要有:《人民法院案例选》《经济审判指导与参考》《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金融案例选编》《金融贷款担保案例评析》《保险案例精析》《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证券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等》《经济法教学案例精选》《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等。
论文集:《法理学论丛》《经济法论丛》《刑法学论丛》《经济法学评论》《环境资源法论丛》《行政法学论丛》《武大国际法评论》《北大法律评论》《清华法律评论》《安徽大学法律评论》《人大法律评论》等。
订购主要数字资源的时间和名称(含电子图书、期刊、全文数据库、文摘索引数据库等)
一、中文数字资源
1. 学术期刊类数据库3个(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和维普中文科技期刊)。
2. 学位论文数据库3个(CNKI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万方中国学位论文库和辽宁大学论文库)。
3. 电子图书数据库4个(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数字图书馆、中国年鉴出版总库以及读秀学术搜索)。
4. 资源数据库7个(北大法宝、台湾法源、威科知识产权数据库、威科仲裁数据库、法学大数据平台、威科先行财税数据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
5. 视频数据库3个(爱迪科森网上报告厅、新东方多媒体学习库、以及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
6. 引文数据库1个(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7. 报刊数据库3个CNKI中国重要报纸数据库、全国报刊索引光盘数据库、中国期刊专题全文数据库。
二、外文数字资源
1. 电子期刊数据库8个(Heionline全文期刊数据库、lexisnexis全球法律信息数据库、Westlaw法律在线数据库、World Trade Online数据库、China Trade Online数据库、Springer-德目施普林格出版集团外文期刊全文数据库、NetLibrary电子图书数据库、EBSCOHost)。
2. 电子图书数据库3个(Beck-online 德文法学数据库、ACLS人文科学电子图书和Net Library电子图书数据库)。
3. 其他数据库2个(俄罗斯大全数据库、联合国<文件数据库>ODS。
招生选拔
年度 | 报考人数 | 录取人数 | 报录比 | 录取外校考生所占比例 |
2021 |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892 全日制法律(法学)447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338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287 | 100(含推免10人) 110(含推免9人) 26 34 | 892:90 447:101 338:26 287:34 | 79% 90.91% 96.15% 82.35% |
招生选拔
年度 | 报考人数 | 录取人数 | 报录比 | 录取外校考生所占比例 |
2020 |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1250 全日制法律(法学)701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353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250 | 136(含推免6人) 110(含推免3人) 20 30 | 1250:130 701:107 353:20 250:30 | 91.91% 89.09% 90% 66.67% |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
辽宁大学法学院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成绩公示
辽宁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发布2则通知!
辽宁大学法学院关于2021年博士生导师跨专业招生方式的补充说明
辽宁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辽宁大学法学院2020普通招考老年教育与老年法学专业博士复试成绩
实践教学与训练的内容丰富、学时充足、手段多样,突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1.以规范、合理的课程体系为依托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
为使法律硕士专业学生能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能运用法律思维分析、推理、解决法律事务问题,研究生导师在法律硕士的课程讲授中十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衔接,主要通过专题、案例讨论的方式展开,对学生进行分组,每组学生填写《案例讨论表》,并依据案件争议焦点及争论与评价、处理结论、法律和事实根据(要求有法理论证)、立法建议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导师对学生参与的时间、广度、认知水平、资料占有程度、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打分并写出评价报告,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进行指导、组织研究生专题、案例等讨论时间超过10学时/学期。
2.整合资源、打破壁垒,将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增强培养环节的实践性
学位点十分重视实践教学,注重学生事务能力的培养,通过专门实践类课程、理论与实务结合类课程和实务讲座三种类型开展:
专门实践类课程:专门聘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等的实务部门专家开设专门实践课程,包括:公司法案例精读、物权法实务与实训、职务犯罪侦查、公诉实务与技巧、检察业务法律文书精炼、模拟法庭(民事、刑事、行政、环境)、案卷审查报告、法律职业伦理(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理论与实务结合类课程:研究生专任导师和校外实务专家合上同一门课程,包括:劳动法前沿、商法前沿、证据学、民法前沿等,加强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从不同视角进行讲授,拓展学生的视野,各取所长,理论与实践互益。
实务讲座: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视野,除开设的课程外,每学期还会特邀1-2次知名的业内专家主讲“法律实务课程讲座”,迄今已举办225讲
研究生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习,作为检验实践教学与训练效果的重要标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位点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实习在整体培养环节的重要意义,制定专业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的法务部门进行,由实习单位针对出勤率、分配任务完成情况及其他方面表现填写《辽宁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价报告》,盖章并留下负责人签字与联系电话,学生根据自己的实习内容,如:参与的诉讼主要程序、从事法律事务代理、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实务的组织和管理、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撰写《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习报告》。
实习实践经费充足,能够保证相关活动顺利进行
学位点每年专门为研究生组织和参与全国性赛事、学术会议、实习及其他活动筹备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包括:
1.以赛事活动的方式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主要有:定期举办模拟法庭辩论赛、模拟商事仲裁庭英文辩论赛,每年参加“Jessup”“ICC”“贸仲杯”等国内知名赛事。
2.在参赛学生的选拔制度和培训体系上实现了流程化与体系化,对参与遴选、指导的校内外导师予以资助。
3.对于由学院遴选的实习岗位离校较远的学生给予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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