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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以案讲法短视频:《代持股东私自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如何维权?》
开栏语
为深入推进“两行动、两措施”落地见效,近期,“西安政法”微信公众号将开设“以案讲法”专栏,持续推送一批政法干警剖析涉企典型案例短视频,不断增强企业人员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加强依法经营,防控法律风险,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天推送短视频《代持股东私自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如何维权?》,期待您的观看、点赞和转发。
《代持股东私自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如何维权?》
西安市司法局
张先生在投资公司时,因为一些原因不能以个人名义出资,只好借用朋友的名义对公司进行投资。可没想到的是,朋友居然没有经过他同意就把股权转让给了第三人王先生。那么张先生应该找谁来赔偿损失呢?根据法律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处理。
律师提醒:公司股东应保存好股权代持协议以及向名义股东支付出资款的转账记录,再发现名义股东未经允许转让股权的,应当及时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西安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