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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旁听高陵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0月24日上午,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3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婧、副部长赵燕子旁听指导此次学习研讨会。
会上,党组成员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上的讲话。各党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次开展交流研讨。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婧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行解读,并对此次理论学习进行点评。
会议要求:
一
要学思践悟有站位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要服务大局有作为
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要主责主业有担当
深刻领悟、准确把握“三个善于”要求,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压紧压实办案责任,持续在强弱项、补短板上下功夫,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奋力实现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
文 | 支欣慰
编辑 | 李霞 校对 | 潘艳丽 审核 |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