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比特币场外交易乱象:玩家陷“非吸”漩涡 被圈3亿元“世联资产”宣称是只涨不跌的虚拟货币?
“我从2017年开始接触比特币场外交易,却在今年相继被骗200多万。”王哲(化名)是一位资深比特币“搬砖工”,即低买高卖的比特币场外交易员。在比特币供应链上处于“上家”位置上,王哲也曾在低买高卖的“搬砖”生意中获利,他一度觉得与同行交易十分放心,直到被骗后,“感觉像是银行倒闭了。”
这并非个例,在4月曝出的杭州比特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共有100多位玩家,数据显示,共有超七千枚比特币,涉案金额近三亿元。
调查了解到,此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及的两位比特币“搬砖工”,分别为来自浙江丽水35岁的周毅和来自黑龙江勃利县30岁的李想。他们在微信群中,以“类期货”交易和借币返息两种方式,圈走来自100多位“搬砖工”超七千枚比特币。其中,最“惨”的一位被卷走了600多枚比特币,损失近3000万。
目前,第一批玩家已经报案,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已对周毅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针对目前案件进展,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于5月21日称,周毅、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经刑拘,后续还会继续调查。
微信群QQ群“圈熟客”:低买高卖赚差价获利 有人年赚百万
此次杭州比特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几乎都发生在“烧饼铺”和“明天会更好”两个微信群中。周毅、李想就是“明天会更好”微信群中交易员。他们通过近两年按时交币建立的商誉、低价“期货”建立的价格优势,圈出了一批熟客。
具体交易流程为,买家A如果认为周毅、李想的价格合理,就微信或QQ私聊,确认好后银行转账到指定银行账户。1-2天后,周毅把比特币发送给A的指定地址。A通过自己的钱包地址,即看到收到的比特币。
在比特币交易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比特币地址,地址之间互相可以转比特币。比特币的交易必须经过系统的6次确认后,才会被存储在区块中。
张明(化名)是烧饼铺微信群里的一名“熟客”,他说,“我在周毅、李想进群之前,就已经在‘烧饼铺’群里交易一年多了。后来,我在群里观察了他们半年,觉得还是靠谱的。我跟两人第一次交易在去年夏天,之后每周会跟他们买三次比特币,一直到今年四月他们失去联系”。
他回忆称,“每次(跟两人)交易金额大概在两三百万,将近一年时间内累计交易量有上亿人民币了,他们比特币价格挺低的,这一年我也赚了将近一百万”。
类似“烧饼铺”和“明天会更好”的比特币微信交易群还有很多。在国内比特币交易所关停后,不少比特币“搬砖工”转向微信群、QQ群,展开零手续费的线上一对一交易。这类群组往往是“熟人圈子”,具备一定的信任值,才可以展开“先交钱、后打币”的交易方式。他们主要依靠游走在各大平台间、赚取各平台的差价来获利。
目前仍有多个微信群涉及比特币的场外交易,但群名不会提到“比特币”,而是用“烧饼”、“梧桐”等这样的代号。数百人的群里,“交易员”会直接喊价“39250收10”,“40250出20”,意思就是“想用单价39250人民币的价格买10个BTC”,“以40250的价格出售20个BTC”。若有人有购买意向,则会与交易员私聊。
然而,想进上述微信群并不容易,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护照信息并获得群主担保后才能进入。
“因为是我拉你进群,相当于给你做了担保,万一你卷了别人的钱跑了,得依据这些信息找到你。”上述群主表示。
“类期货”交易模式:收款1-2天发币 单价比即时交易便宜100多元
“不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币的交易模式,周毅他们二人出售的‘期货’是收钱后隔1-2天才发币,平均一个比特币会比即时交易的便宜100-150元人民币。”多位玩家对记者表示,“这个价格挺诱人的,不少人提前预订,然后找下家出手,赚取差价。”
让周毅、李想在圈内迅速蹿红的,正是这种基于一定价格优势的“类期货”交易模式。和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还是通过“先付款,后打币”的方式,这种模式在圈内并不多见。
具备一定的渠道和圈内“口碑”的“比特币场外交易员”,在比特币供应链上处于“上家”位置,为其他“搬砖工”服务,收取担保服务费或交易差价获利。
由于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比特币交易平台行情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差异,“搬砖工”游走在各大平台间、赚取各平台的差价来获利。具体“搬砖”形式分为:国外平台与国内平台之间的“搬砖”;国内平台之间的相互“搬砖”。
“到了后期,周毅就不经常在群里露面,李想就充当周毅的下家的角色,从周毅那边拿比特币到群里叫卖,一个币也会平均比周毅贵几十块钱。”张明透露,汇款账户是周毅的指定银行卡号,李想只是帮周毅统计成交数量。
借币抛利息“诱饵”:单个币每天获息百元
除了上述比特币“类期货”交易,周毅两人还开展“借币返息”的业务,即从微信群熟客处租借比特币,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据悉单个比特币每天利息能达到100-120元人民币。
据相关人员透露,本次涉案的七千多比特币中,不到九成是为了日息,主动将比特币放到二人手中,最后因二人“跑路”无法拿回,另有超一成则因参与其“类期货”交易没拿到币。
从“口碑不错”到失联:周毅曾拉群解释 得知报案后失联
在得知交易员拿钱“跑路”后,让“搬砖工”王哲感到“绝望”的是,单是今年就(在别处)被骗了两次,算上这次被周毅、李想等人“卷走”的60多万,今年已经被骗了200多万。
另一位玩家表示,在花了40多万购买比特币后的两天,在询问李想为何没有按时发币时,直接被周毅拉到了一个超百人的“维权群”,并未多解释一句,也没提及任何补偿,她表示“一脸蒙”。而所谓的“维权群”中,除了周毅、李想外,全部都是未按期收到比特币的买家。
在该“维权群”中,周毅发了一段与微信名为“石匠”的对话,向大家解释,周毅自称这位“石匠”位于巴西,由于巴西环境较乱导致比特币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导致无法交币。
“石匠”究竟何方神圣,与周毅是何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大多数玩家并不知晓。虽然后来有玩家表示与石匠取得联系,对话中,石匠表示自己确实收周毅的期货,并声称币也都给他(周毅)了。
此后,在群中得知有人已经决定要去报案时,周毅、李想二人就“失联”了。
立案调查:“非吸or诈骗”定性有争议
4月16日,二十多位买家决定去杭州报警。
根据立案告知书显示,杭州市滨江区公安分局针对周毅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对该案立案侦查。有玩家透露,另一嫌疑人李想也于5月初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拘。
在维权群中,玩家最关注的是如何为案件定性。他们对于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性并不满意。
“我们就是想给警察提供更多信息,证明他们在3月初就知道无法发币,此后的交易不仅是非吸,还是诈骗”,多位买家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曾公开表示。
徐凯分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时,融资者不符合向不特定的人公开融资的条件,以不占有你的钱物为目的而进行融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如果融资者一开始就是要以骗取你的财物为目的非法集资的,那就构成集资诈骗。
维权群中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因为时差关系,几乎24小时都有人发言,他们不断在群中反馈又有谁回国报案,也会在群中讨论受理案件时警方反馈有何含义。
针对目前案件进展,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5月21日回复,周毅、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经刑拘,后续还会继续调查。
风险与法律边界:比特币场外交易难得法律认可
微信群里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这无疑也给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那么,比特币场外交易的法律边界究竟在哪儿?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不确定性,个人偶发行为合法,以此为业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2013年,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特定的虚拟商品,也就是承认其“财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基于此,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
但是,如果将比特币当做一种类金融产品,以此为业,专门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出现法律事件后,如果层报到最高法进行“个案请示”,他们对于市场上这样的行为(信息撮合、直接做对手方等)到底怎么定性,是否会重点考虑当时的形势政策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从目前国家的监管政策来说,在境内的比特币交易是违反国家监管政策的,以比特币为基础的场外交易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以比特币为基础涉及的场外交易有很多,类期货、类证券交易有很多种形式,一旦发生争议,投资者会遇到以下困难:一是法律上证据难以取得,因为网络交易通常以数据的形式表现出来,证据难以固定;二是国内的法律,对此类交易基本上持否定态度,国家也多次向投资者提示过风险,如果投资人参与交易,很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风险。
王德怡称其了解到,有一部分的网络平台通过虚构交易手段骗取玩家的比特币,这实际上侵犯了比特币玩家的财产权利,其认为法律应该保护玩家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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