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张春萍、张晓兰、李世民、曾焱、林小龙、张子鳌||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研究

融媒体中心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3-03-26


保险是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商业保险开发对于职业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运用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实地考察法,从供给主体、需求主体、产品类别3个方面梳理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现状,对其供需关系特点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当前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体育商业保险整体发展滞后、供给主体不足、针对性保险产品种类较少和有效需求转化不足等,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处于供需双重不充足的不均衡状态。制约因素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及保险体系不完善、需求方投保能力有限、保险意识淡薄和保险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等。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路径:完善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加快相关法规政策建设,完善体育保险服务商业网络,增加职业体育保险有效供给规模,加速培养体育保险复合型专业人才。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推动职业体育发展,培育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联赛。目前随着我国职业体育发展进程加快,商业化程度加深,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利益相关者对职业体育转移风险、降低损失的需求日益强烈。商业保险作为风险转移的一种金融手段,对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相关保险产品。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包括面向体育等特定场所和设施的公众责任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以及针对体育运动特定人群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等,开发专属保险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改进保险服务,加大保障力度。但是目前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尚未形成成熟的市场格局,相关研究成果也有所不足。因此加强此领域研究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促进我国职业体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理论阐释与研究回顾


1.1 理论阐释

保险相关问题研究与风险管理理论关系密切。保险被普遍认为是一种通过契约关系建立起来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经济形式,风险管理理论认为风险管理是以最小代价降低纯粹风险的一系列程序,并同时处理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两者在经济活动中相互影响,风险管理学者认同风险管理理念是从保险购买发展而来,助推保险理论进步。保险不断拓展品类的功能和目的是分散风险与补偿损失,在防范风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

职业体育发展对保险和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王和认为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有必要开发专门化与专业化的体育保险。周延礼认为保险作为重要的金融产品,在促进体育发展、构建风险防范屏障方面有重要作用。职业体育发展对保险有着现实需求,包括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险的相关限制,覆盖范围更广,多投多保。对于职业体育而言,商业保险能在一定条件下更大程度降低风险,保障相关者利益。

市场格局指的是市场交换活动中由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决定的买卖双方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学界常从市场格局角度分析某一产业或行业的发展情况。朱金渭等指出:我国保险业在市场竞争的机制中快速发展,市场格局应得到优化。因此研究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中供给和需求的情况能够系统把握其发展情况。

1.2 相关文献研究回顾

目前体育保险领域发表的CSSCI论文数量较少,内容主要集中如下:在体育保险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白宇飞等认为体育保险作为财政金融工具必将成为支持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政策工具。在学校体育保险方面,王敏提出学校体育保险对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目前中国学校体育保险发展相当迟缓,保险极度缺乏,学校体育保险意识薄弱。吴冠帅提出我国学校体育保险体系尚不成熟,仍有较大发展空间,需要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学校体育保险应加大投入,有助于体育课运动风险控制。在体育保险产品开发方面,关晶、王国军提出我国体育保险产品保障内容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财产保险和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等,体育事业发展缺少来自保险业的强大助力;郎治对国内外体育保险险种进行分析,提出我国体育保险险种设计的思路策略。在运动竞赛保险方面,郑建福着重论述我国搏击类竞赛的体育保险制度模式构建等。Wong和Deubert分析运动伤残保险,重点集中于高危项目,阐述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条款等,提出运动员收入与保险之间的关系及俱乐部保险基本状况与运动员的关联性。Daniel认为运动员的保险费率厘定较困难的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数据积累。

目前关于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研究成果中国外的内容更为具体,我国的相关研究较为匮乏。在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与功能的中外比较研究方面,徐鹏、唐金根认为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保险研究还比较薄弱,尤其缺少对发达国家职业体育保险的深入研究;颜秉峰比较分析美、英、德等国家体育保险市场制度体系发展模式;罗永义、仇军分析美国职业体育伤病保险制度的形成过程,为我国职业体育伤病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域外之鉴,提出应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职业体育伤病保险制度,并以此推动职业体育与非职业体育保险制度的均衡发展。

综上,研究认为我国体育保险发展不够成熟,强调应当进行险种开发,高度重视体育保险的正向作用。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研究领域成果有限,相对缺乏整体性研究,与职业体育市场关联性不够强;理论支撑不足,与风险管理理论结合成果更少;实证研究尚不够充分,对市场格局的研究有所缺失,对于我国日益发展的职业体育来说略显滞后。本文主要运用保险理论与风险管理理论对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进行研究,着重供给与需求层面进行理论与实证分析,并提出促进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发展路径。


2 研究方法


2.1 问卷调查法

根据研究目的,综合专家意见,2020年上半年面向职业运动员发放《我国职业运动员商业保险参与情况调查问卷》,最终收回有效问卷257份(表1)。问卷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885,显示问卷信度良好,结果可信。通过专家评定方式进行问卷内容的效度检验,共6名专家参与,其中1名教授认为比较合适、2名副教授分别认为比较合适和一般,3名行业专业人士中1名认为非常合适、2名认为比较合适。

为保证问卷年薪比例设置的客观性,首先对我国职业运动员年薪水平进行了预调查,发现由于项目商业化程度、赛事级别、运动水平与年限等存在差异,整体来说职业运动员年薪水平差异较大,百万元以下年薪运动员占主体,百万元以上年薪运动员总体占比其实有限,500万元以上占比最少,问卷结果符合这一客观情况。

2.2 实地考察法

通过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工作参与,了解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产品的供给情况,为论文提供事实材料。

2.3 专家访谈法

对相关专家进行非结构性访谈。向部分足球、篮球及其他项目职业俱乐部管理者、运动员与教练员了解商业保险购买与需求情况,据此整理相关数据。并对他们以及保险行业从业者、运动康复专家等进行访谈,咨询其对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与解决路径的看法,为研究提供专业化的建议支撑。


3 结果与讨论


3.1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现状

市场格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在交换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这取决于市场上商品的供给与需求状况。职业体育是一种高度专业化、商业化的高水平竞技体育,关于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研究需要首先明确其供给与需求现状。

3.1.1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

1)商业保险公司。我国商业保险公司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涉足运动员保险领域,90年代末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签订协议,承保国家队运动员的伤残保险。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人寿与中国平安两家保险公司分别签约姚明与刘翔,并赠送高额保险。2014年后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也纷纷以赞助形式介入体育赛事,为运动员提供保险。2016年后多家保险公司也开始进入足球、排球等领域,不断开发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总体来看,主要是大型商业保险公司逐步投入体育领域进行险种开发。

2)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是为保险机构和投保人提供中介服务,主要目的是促进保险交易、扩大保险供给渠道等。目前国内专业体育保险中介机构有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惠泽网、保准牛、运动保等。不同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各有侧重,如为大型运动会、大型体育活动、体育场馆等提供商业保险业务咨询、方案设计、保险安排,或者主要涉及大众运动健康、学校体育运动保险设计安排等。总体来说,目前保险中介机构的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业务比较有限。

3.1.2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需求主体

职业体育商业保险需求主体主要包括职业运动员、教练员与职业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对这些人员与俱乐部的保险需求情况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数据。

1) 职业运动员。调查俱乐部为运动员购买保险的情况,结果显示,62.86%俱乐部已为所属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接近半数俱乐部已为运动员购买健康险(图1),但是其他险种购买率都偏低。

在受访职业运动员群体中,半数以上的职业运动员已为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健康险,运动员比较重视自己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对人身保险的需求较高。此外,职业运动员也比较关注养老保险,但是财产损失险、合同保障险与康复险购买率低(图2)。

2) 教练员。教练员在职业俱乐部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俱乐部也会为教练员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调查显示主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与健康险,为教练员购买合同保障险、康复险的俱乐部偏少,没有为教练员购买任何商业保险的俱乐部达到21.05%(图3)。

根据调查,大部分教练员会自行购买部分商业保险来保障自己的职业生涯,半数教练员为自己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近四成教练员已经购买健康险,两成教练员未购买任何保险(图4)。

3) 职业体育俱乐部。上述调查可以看出,职业体育俱乐部会为运动员和教练员购买相应保险,以减少非必要支出,并借助保险公司的定险机制来解决治疗伤病所带来的费用虚高问题。另外,俱乐部为了保护资产与商业收入会选择购买相应的财产类保险。调查显示:俱乐部多为自己购买场地与设施类保险、感染新冠病毒的相关保险和商业收入损失险,其他险种购买较少(图5)。

3.2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特点分析

3.2.1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供给特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多家大型保险公司相继赞助顶级职业体育联赛,逐步进入职业体育市场,并开发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产品。

1) 供给发展不充分,主体延伸不足。首先,我国体育保险行业尤其是体育商业保险发展仍然不充分,总体发展水平低于发达国家,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存在较大缺口。其次,根据保险公司市场现状来看,大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并无强烈开发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市场意愿,以致职业体育商业保险新产品、商务合作开发工作进展缓慢。此外,职业体育商业保险本身发展相对滞后,配套的风险识别工具供给不足,如潜在风险识别表、风险清单等,落后于普通财险、普通寿险等基本险种,使供给主体在延伸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供给的不充分表现。

2)供给产品数量与种类不够丰富,实际作用偏弱。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产品是针对职业体育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匹配的相应固有保险产品,或是针对职业体育中特有风险而通过精算定制的特殊保险产品。总体来说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产品数量与种类较少。

一方面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对于职业体育行业涉猎较少,只有少数大型保险公司提供职业运动员人身伤害类保险,主体依然是传统险种的类推产品,职业体育针对性产品有限,实际使用中又存在厘定难度大与周期较长等实际困难,无法全面保障运动员的权利。另一方面,我国职业体育许多高额保单存在保险公司赠予运动员(队),或与协会签订协议的现象,有些并非选购保险公司的标准化产品。如广东省3支CBA球队曾选购的产品是保险公司固有产品组合,可以赔付运动员受伤后的康复治疗费用,但并非职业体育针对性保险产品。目前我国职业体育针对性保险产品有中国平安为中超联赛和国家队运动员提供的“黄金腿”保险产品,以及中国人寿为CBA推出的球员合同保障险,两者推出时间较短,覆盖率与理赔还需跟进。

3.2.2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需求特点

1)以俱乐部购买为主,不同需求主体的购买偏好存在一定差异。调查257位职业运动员,包括男性女性,足篮乒羽网项目。通过对不同性别与项目运动员购买保险的结果差异进行分析,显示不同性别运动员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无显著性差异(P=0.096>0.05),不同项目运动员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无显著性差异(P=0.113>0.05),因此暂不进行性别和项目差异分析。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大部分商业保险都是由俱乐部进行购买,由于运动员受伤风险更高,因此俱乐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健康险比率都高于教练员,康复险比率也高于教练员。出于现实考量,俱乐部为教练员购买合同保障险高于运动员,为教练员购买养老保险比率远高于运动员;同时俱乐部出于保护资产需要为自己侧重购买财产类保险。此外,运动员和教练员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会形成各自的购买偏好,如运动员更关注人身险相关险种,教练员除人身险外则更关注合同保障险等财产类险种。

2) 运动员购买意愿多元化特征显著。第一,根据保费分配意愿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运动员认为保费应全部或大部分由俱乐部承担,仅有5名受访者认为应全部由个人承担保费(表2)。俱乐部为保证球队满足参赛资格,一般会按参赛要求为运动员投保,往往不会购买更多险种。运动员认为正在效力俱乐部,且伤病对自身与俱乐部都会造成损失,因此认为俱乐部有义务与自己共担风险。

第二,根据问卷调查分析,运动员购买健康险和养老保险的意愿最强烈,均值分别为9.08、9.02;其次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合同保障险,均值为8.91、8.21(图6)。由于人身意外险多由俱乐部购买,且考虑身体长期损伤状况,运动员十分重视健康险,这与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情况紧密相关。职业运动员也会重点关注养老类保险,对此投保意愿比较强烈。大部分普通职业运动员薪资不高,职业生涯有限,收入受到影响,并且退役后的就业也有难度。职业运动员中晚年的伤病概率远高于普通人,对这些险种需求必然更高。

第三,运动员购保意愿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强。对不同年龄段群体购买商业保险意愿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具有显著性差异(P=0.00<0.05),即30岁以上运动员群体购买意愿显著高于18至30岁及18岁以下运动员群体,18至30岁运动员群体购买意愿显著高于18岁以下运动员群体(表3)。购保意愿的提升与运动员职业年限变长带来的收入提升及个人资产积累有关,也与年龄增长导致出险概率增大有关。

3.3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的制约因素

3.3.1 政策法规不健全,保险体系不完善

近年来,国家出台有关体育产业的文件多有提到体育保险,但目前尚未有专门针对体育保险的具体政策法规出台,配套文件、细则等也存在缺口,无法切实保障各方利益及促进体育保险市场发展。此外,体育商业保险体系不够完善,保险产品碎片化,与商业保险全行业的整合度较低。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及其运作不成熟,无法充分满足需求。保险机构和投保方之间信息不够对称,缺乏既懂保险又懂体育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与职业体育发达国家进行对比发现,美国体育保险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结合政府监管形成了稳定的制度和政策,日本、澳大利亚、德国和法国都有相对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持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发展。

3.3.2 供给主体数量与开发不足

目前体育领域尤其是竞技体育相关的商业保险市场规模较小,出险概率高且存在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即使保险公司大幅提高保险费率,利润空间仍然有限。另外新险种的开发、运营、优化等会进一步压缩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使得保险公司在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供给方面呈现进退两难的状态:既不想放弃职业体育市场,又乏力进行深度开发。如通过调查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意义,对“保险中介干预前后,职业运动员购买商业保险的意愿”的统计数据进行配对样本t检验,结果显示如果有专业保险中介的帮助,职业运动员购买商业保险的意愿会显著提高(表4),显示保险中介机构需要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供给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差强人意。

3.3.3 现有保险产品无法切实满足需求

我国商业保险行业发展不平衡,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产品供给无法切实满足需求,即有效供给不足。首先,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目前所售产品大部分是传统保险固有产品的组合,并且与面向大众的普通保险相比投保额更高、核保时要求更为苛刻、理赔更加困难;其次,由于体育行业项目多、范围较大,每个项目的风险不同,收集与分析数据、建立风险模型的难度大,成本高,使得保险公司很难推出更多职业体育商业保险的针对性产品。这种供给状况使需求方在无法被有效满足的情况下,有可能放弃购买部分商业保险。

3.3.4 需求主体保险观念与风险意识淡薄

保险观念与风险意识直接关系到对保险的需求情况。我国大部分职业运动员对保险的认识比较模糊、不太了解保险产品,以及对保险规避风险的作用持怀疑态度等多重因素导致其投保水平总体上较低。

首先,我国尚未有法规政策强制要求职业运动员与教练员投保,也缺乏针对他们的保险知识普及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意识的建立。问卷调查显示,53.33%的受访俱乐部有过“想要购买某一种保险,却不知道具体买什么、在哪买”的情况,还有33.33%的俱乐部表示“没听说过保险经纪及保险经纪人”。其次,不能正确认识风险,使得需求各方无法意识到自己对保险的需求。调查发现近半数的职业运动员不了解保险中介,13.51%的职业运动员与21.05%的教练员表示未曾购买任何商业保险。从俱乐部层面来看,一方面俱乐部管理人员能力良莠不齐,存在风险识别能力不强、风险评价能力不足、估算损失水平低、对风险的定级不熟悉等问题,致使俱乐部无法正确认识风险,进一步削弱其保险需求。另一方面,即使管理人员能够正确认识风险,但由于保险公司规避风险的方法多和性价比差异大等原因,使得俱乐部会放弃购买部分商业保险,在实际经营时更愿意选择花费较低的方法自担风险。

3.3.5 需求主体财务水平制约其投保能力

职业运动员的年薪水平对其购买商业保险意愿高低存在显著影响,不同薪资水平的职业运动员投保能力差异较大。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方差分析统计量F=13.200,P=0.00<0.05,显示不同年薪的运动员群体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具有显著性差异。职业运动员的收入水平与投保能力呈正相关关系,投保能力表现为:年薪500万元以上>年薪100万至499万元>年薪20万至99万元>年薪20万元以下(表5)。

从职业运动员角度来看,运动员作为职业体育中数量最为庞大的投保群体,其薪资水平差异较大,即许多运动员薪资收入不太高,主要包括参加低级别职业联赛、女子职业联赛中的大部分运动员。这些运动员即使有较强的保险意识和投保意愿,也缺乏足够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必然导致职业运动员整体投保水平差异较大。

从俱乐部角度来看,大部分俱乐部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常常处于运行状况不佳与常年亏损状态,因此实际投保能力较低。即使俱乐部能够充分了解商业保险的重要性,知晓降低职业运动员参与训练和比赛产生的伤病及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成绩下滑等情况会损害俱乐部利益,财务水平依然是阻挡其投保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三大球项目俱乐部普遍存在亏损现象,中国足协统计数据显示,2016赛季中超16支俱乐部的总收入为70.82亿元,总支出达110.14亿元,亏损39.32亿元。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职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投保意愿和投保能力相对偏低。处于亏损状态的俱乐部购买商业保险的资金自主权弱,部分盈利或想扭亏为盈的俱乐部也没有足量资金用于购买更多商业保险。

3.4 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发展路径

3.4.1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意识

结合风险管理理论与相关调研访谈,构建了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图7)。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主要由供给端(保险公司)、需求端(俱乐部、运动员及教练员)、保险产品构成,保险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在供给端层面,主要由保险公司对职业体育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规划、识别与评估,针对其中的不可控性、多诱因性、不确定性与可变性开发出更具体的商业保险产品以应对各种潜在的风险。保险中介机构则为双方拓宽了沟通渠道,将需求端的具体情况反馈到供给端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要求,然后将供给端的具体产品提供并服务于需求端,从而进行风险转移。

新冠疫情暴发后,职业体育面临巨大的风险考验,需求方应加强保险认知,提升风险管理意识。调查结果显示,80%左右的运动员与教练员表示在新冠疫情发生后会更加重视商业保险,超过90%的俱乐部表示会更加重视商业保险,并表示在未来加大商业保险投入力度(图8)。

职业体育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及不确定性,供给端需要增强风险评估能力,开发出具有针对性的新产品。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可以联合体育项目协会、俱乐部定期组织风险管理、体育保险相关知识教育科普活动。需求端需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以及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体育项目协会也应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帮助运动员、教练员、俱乐部树立正确的体育保险观念,激发潜在的体育保险需求。

3.4.2 加快保险相关法规政策建设

在法律中明确体育保险的地位作用,确立体育保险的合法地位,提升市场认知,推动职业体育进一步发展。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相对比较完善,美国《国家保险法》《体育保险合同法》、日本《健康保险法》《体育振兴法》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体育损伤保险法案》等,这些国家职业体育商业保险有法可依,保障各类保险方案执行,为职业运动员参与商业保险提供依据。我国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和法律依据建设,为职业体育保险发展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府部门应协同法律、保险、体育等相关专家,制定出与《保险法》《体育法》《合同法》相配套的政策,如在法律法规中规定运动员购买保险合同条款以保障其权益,并对合同条款的落实进行严格管控。也可以在筹资方式、支付标准、等级评估与保障范围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对体育保险业给予税费减免的政策倾斜;对于运动员自行投保的形式则可以予以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俱乐部、联盟与保险机构通力合作,推动商业保险业务有效开展。

3.4.3 完善体育保险服务商业网络,增加职业体育保险供给规模

首先,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开拓市场,支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可以出台相关政策,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增加保险经营主体的数量和规模,打造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良性发展。

其次,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经验。例如美国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为职业体育联盟、俱乐部、运动员等提供风险咨询、保险方案制定等服务,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公司为职业运动员提供人身和财产保险。加强同国外专业体育保险公司、经纪公司、再保险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在保险险种、运作流程、管理机制等多方面深入考察。提升保险经纪公司公信度,开拓经纪渠道,为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保险责任确定、保险费率厘定等提供参考。同时,应当以职业运动员伤病数据库、伤病检测系统为基础,建立职业体育风险管理评估系统、理赔数据库,促进相关产品更新与维护。

第三,在产品层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造升级现有产品。进一步完善职业体育现有商业险种,了解职业运动员、教练员和俱乐部的需求,开发重疾险、保证险等多类型险种。加强与不同项目俱乐部的沟通合作,联合相关部门、高等院校、体育公司,产学研三位一体,开发更符合市场需求的针对性与专门性保险产品。为职业体育领域提供精准优质服务,实现体育保险从被动出现到主动接纳的转变,逐步形成良性的新型体育保险市场关系。随着职业体育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要看准利好政策和市场需求,加快推进职业体育保险市场开拓;同时提高自身的经营成熟度与专业度,以更切合利益的产品与个性化服务充分满足运动员、教练员与俱乐部的需求。

3.4.4 加速培养体育保险复合型专业人才

加强职业体育商业保险从业人员与保险经纪人的培养,提升其职业素养与能力。首先,保险公司应招纳既懂保险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人才,快速积累人力资本以开展相关业务。其次,高校可以承担起体育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任务,开设体育保险课程,加大产学研发展力度,可以考虑开发由保险公司委托高校进行定向人才培养的课程。同时,发挥退役运动员优势,对有意向投入到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工作中的运动员进行培训认证,借助其特有的经历与视角完善体育保险服务。最后,积极开展资源开发业务,建立研究中心,集合各领域专家重点研究职业体育的保险保障问题,推动职业体育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4 结论与展望


1)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呈现出供给与需求都不充足的不均衡状态,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有效推动我国职业体育全面发展。

2)制约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及保险体系不完善、供给主体数量与开发不足、需求主体保险观念淡薄、投保意识与能力不强等。

3)通过对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格局现状、特点进行分析,构建风险管理与商业保险之间相互作用系统,提出适合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路径。

4)我国职业体育商业保险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尚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研究,相关政策较为空泛;需要不断从多方位、多维度深入分析,逐步破解制约因素,促进我国职业体育高质量发展;应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保险发展,推动体育强国目标实现。

 

/ 往期推荐 /
目次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
目次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3期
目次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全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