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推荐高层项目管理者阅读:铁路建设“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意义和风险

2016-04-08 佚名 基建架子队联盟

      “架子队”是指铁路工程建设中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作业人员)为主要作人员的工程队。

        之所以要采用“架子队”的管理模式,是为了适应大规模铁路建设的需要,而原铁道部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提出并广泛地进行了倡导,今天再次重申并且作为对参建单位作业队伍模式的“硬性”要求,可见其的可行性和重要性。要在建设工作中操作好“架子队”,就应深刻理解其意义,认真回避其风险。从而确保高效、和谐、贯彻和实施。

        在当前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全面推进的形势下,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一、“架子队”是调控和硬化外部劳务管理的有效手段。

       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绝大多数都选择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办法。主观地认为只要有项目,施工的问题只交给包工头就可以搞定,这种简单的分包做法,事实上就是采取了以包代管甚至是包而不管的做法,必然导致施工过程控制难度大,对主体、对主要关键线路上的项目分包,还会丢掉项目施工的主动权,受制于包工队,甚至我们有一些项目完全是包工队伍自己管理不善导致了损失,而我们还是成了主要的“买单人”。

        按照“架子队”的管理模式,“架子队要设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配备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等架子队主要组成人员,这些人员必须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在对采取架子队的作用时指出“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架子队”建立之后,施工综合能力得到提高和加强,工程任务分配得到了有效控制。一方面减少了外包队伍数量,另一方面使所使用的外部劳务置于“架子队”的监控之下。这样,既避免了自己的职工队伍息工无活干,保证职工正常经济来源,又防止了外包工程扯皮,造成企业经济收入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也使外部劳务走上了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从现有个别项目的运作情况看,虽然对包工队实行合同化管理,但一直落实不到位,甚至错位。有的“包工队”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客观存在,有的“包工队”见利忘义,有的无视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管理要求,闹“独立”。这些都程度不同地影响了项目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故加强架子队建设,建设自已的专业施工队,取代“包工队”势在必行。从现有个别项目的运作情况看,虽然对包工队实行合同化管理,但一直落实不到位,甚至错位。有的“包工队”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客观存在,有的“包工队”见利忘义,有的无视生产安全、工程质量管理要求,闹“独立”。这些都程度不同地影响了项目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故加强架子队建设,建设自已的专业施工队,取代“包工队”势在必行。


        二、“架子队”是启动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提高职工技术素质的推动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工素质的高低。从现实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人一直没有接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对专业知识不精,技术掌握不熟练,而“架子队”的组织形式只需适量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这就促使每个职工自觉学习技术,掌握过硬本领。同时,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内部劳务市场基本形成,实行“架子队”组织形式后,无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上岗,“剥离”下来的普通工就要进入企业内部劳务市场。这样,一方面促使企业根据施工需要组织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减少矛盾,促进再就业;另一方面“架子队”又要求职工掌握技术全面,“一专多能”,也促使职工永不满足于现状,不断向“高、新、尖”技术领域攀登。它既打破了不规范的用人旧机制,又培育了“工作靠技术、干活凭本事”的企业内部劳务市场格局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架子队”是硬化基层基础建设的有效机制

        通过实践证明,基层基础建设是一个企业稳固发展的关键。在市场经济日趋激烈,强手如林的大环境下,加强基础建设被一些经济学家和有远见的企业家视为“基础”科学。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基础建设普遍薄弱,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就是队伍高度分散,人员偏多,设备流速快,施工跨度大,管理不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基层机制不活,人员偏多,管理手段滞后。而“架子队”组织管理模式是按照市场经济客观发展要求,结合建筑企业基层队的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设置的一种动态管理机制。其管理机制到位,管理手段先进,管理环境宽松,为基层基础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基础。一方面,“架子队”机制运转灵活,实现“弹性”编制,基本员工少,施工和管理相对集中,管理区域跨度减小,能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预防或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另一方面,“架子队”的员工要求经过严格培训,认真筛选,考核上岗,其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和管理能力都得到了充分保证。这就为硬化基层基础建设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同时“架子队”实行“弹性”编制,施工综合能力增强,管理费开支相对减少,经济效益大大优于一般基层队,也为硬化基层基础建设创造了条件。


        四、“架子队”管理模式存在的风险

      “架子队”管理模式存在的风险在于,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即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均属于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劳务用工的常见形式,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风险隐患,来自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自身(在这里也就是指“架子队”的用工)三个方面。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谓“临时性”,是指工作岗位存在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所谓“辅助性”,是指该岗位应当是用工单位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所谓“替代性”,是指原岗位的劳动者因为健康或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同时,还要对派遣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劳动合同法》对劳务用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用工期限灵活性下降、用工成本大幅度提高、用工单位的责任增大、适用范围缩小、对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因素。因此,一方面用工单位为了证明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管理,包括为其量身订做详细的工资体培训计划。另一方面用工方为了防范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必须花大力气在实力参差不齐的劳务服务公司中挑选信誉好、实力强、管理规范的派遣单位。这些工作,对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理清来自劳务派遣公司的风险及控制。 

        首先要了解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如果劳务服务公司没有合法的资质,将导致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因主体不适而无效,其最终结果是派遣工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企业承担劳动合同上的义务。因此,企业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其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并使劳务派遣期限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其次是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仍在劳务派遣岗位的,都会导致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为了防范此类风险,用工方一是要确认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已经与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二是要认真审查该劳动合同的各个要素是否齐备,特别要核查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否能够覆盖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

        再次是要确保工的资发放和社保的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向员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在实务中,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常常强调“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金”。为防范劳务派遣公司规避风险和推卸责任,应在劳务派遣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依法为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不得无故克扣或调低员工工资;同时,约定用工单位对以上事项的检查权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机制和责任承担。

        最后则是避开合同产生的风险。用工方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其中,“违约责任”是指民事上的违约责任,即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派遣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在“架子队”管理的实务中,有的劳务派遣公司要求用工单位直接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务派遣工,对此,企业应予拒绝。若必须采用该支付方式的应在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用工单位代派遣单位支付的委托代理关系。此外,用工方不应在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劳动关系解除情形,但应约定不合格劳务派遣工的退回情形。当劳务派遣工发生退回情形时,企业用工方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至于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工方不应干预而由劳务派遣公司自行处理。“架子队”的劳务协议更应该注重用工单位与公民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协议的当事人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体现的是劳务关系。企业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务协议时应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应尽量选用劳务协议范本,这对于防范用工风险尤为重要。第二,应注意文字表达的严谨性、准确性与逻辑性。


        五、结语

      “架子队”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高度发展时期,需要在管理中全力推进,落实到位,发挥出“架子队”的优势和效应,显示其勃勃生机和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改制势在必行,时不待我。基层“架子队”模式也迎来了发展机遇。这就需要企业经营管理者抓住机遇,面对现实,甩开膀子,真抓实干,把基层“架子队”建设问题提高到一个战略高度来认识,站在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角度审时度势,明确责任,确定目标,解决难题,一步一个脚印,全力推进基层“架子队”建设。这样,企业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迎来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注:本文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长按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更多精彩请点击阅读原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