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经典培训资料二|设施及电气查验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分部(或单位)工程 | ||||
隐 蔽 工 程 内 容 | 序号 | 工程分项及部位 | 单位 | 数量 | 检查结果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验 收 意 见 |
验收人员: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工程 | ||
分项工程 | 系统名称 | ||
风管级别 | 试验压力(Pa) | ||
系统总面积(m²) | 试验总面积(m²) | ||
允许单位面积漏风量(m³/ m²*h) | 实测单位面积漏风量(m³/ m²*h) | ||
系统测定分段数 | 试验日期 | ||
检测区段图示 | 分段实测数值 | ||
序号 | 分段面积 (m²) | 试验压力(Pa) | 实际漏风量 (m³/h) |
1 | |||
2 | |||
3 | |||
4 | |||
5 | |||
评 定 意 见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有一种理想幸福
叫市井生活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工程 | ||
分项工程 | 检测日期 |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
额定风量(m³/h) | 允许漏风率(%) | ||
工作压力(Pa) | 测试压力(Pa) | ||
允许漏风量(m³/h) | 实际漏风量(m³/h) | ||
检 测 意 见 |
试验人员: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冷冻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工程 | |||||
试验部位 | 试验时间 | |||||
管道编号 | 试验介质 | 工作压力 (Mpa) | 试验压力 (Mpa) | 持续时间 (min) | 压降(Mpa) | 试验结果 |
验 收 意 见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工程 | |||
试验部位 | 试验时间 | |||
管道编号 | 气密性试验 | |||
试验介质 | 试验压力 (Mpa) | 定压时间(h) | 试验结果 | |
管道编号 | 真空试验 | |||
设计真空度 (kPa) | 试验真空度 (kPa) | 定压时间(h) | 试验结果 | |
管道编号 | 充制冷剂试验 | |||
充制冷剂压力 (Mpa) | 检漏仪表 | 补漏位置 | 实验结果 | |
验收意见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设备单机试验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工程 | ||||||||
系统名称 | |||||||||
序号 | 系统编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转速 (r/min) | 功率 (kw) | 电流 (A) | 轴承升温(℃) | |||
额定值 | 实测值 | 铭牌 | 实测 | 额定值 | 实测值 | 实测值 | |||
评定意见 |
调试人员: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横管道、纵横方向弯曲(mm) | 每一米 | 管径≤100mm | 1 |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管径>100mm | 1.5 | ||||
全长(25米以上) | 管径≤100mm | ≯13 | |||
管径>100mm | ≯25 | ||||
2 | 立管垂直度(mm) | 每一米 | 2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
全长(5米以上) | ≯10 | ||||
3 | 弯管 | 椭圆率(Dmax-Dmin)/Dmax | 管径≤100mm | 10% | 用外卡钳和尺量检查 |
管径>100mm | 8% | ||||
折皱不平度(mm) | 管径≤100mm | 4 | |||
管径>100mm | 5 |
注:Dmax,Dmin分别为管子最大外径及最小外径
采暖系统水压实验及调试
项次 | 项 目 | 要 求 | 检验方法 |
1 | 蒸汽采暖系统 | 应以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0.1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 使用钢管及复合管的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mm压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压力后检查,不渗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1h内压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压至工作压力1.15倍,稳压2h压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时各连接处不渗、不漏 |
热水采暖系统 | |||
2 | 高温热水采暖系统 | 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 |
3 | 使用塑料管的热水采暖系统 | 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做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 |
使用复合管的热水采暖系统 | |||
4 | 系统 | 试压合格后,对系统进行冲洗 | 现场观察,直至排水不含泥沙、铁屑等杂质,且水色不浑、浊为合格 |
过滤器 | 试压合格后进行清扫 | ||
除污器 | |||
5 | 系统 | 冲洗完毕后应充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 观察、测量室温应满足要求 |
中间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分布(或单位) 工程 | ||
分项工程名称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工程地点 | 交验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验简要说明 | |||
遗留问题 | |||
验收意见 | |||
建设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 (公章)
代表 年 月 日 |
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一、质量检验
1.保证项目检验记录
保证项目检验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性质:
序号 | 检 验 内 容 | 质量情况 | |
1 | 固定件、支撑件的材质、规格 | ||
2 | 保温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 | ||
3 | 保冷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 | ||
4 | 粘结剂、耐磨剂和密封剂的材质和性能 | ||
5 | 绝热层分层厚度 | ||
6 | 设备铭牌覆盖 | ||
7 | 固定件穿透保冷层 | ||
8 | 隔垫设置 | ||
9 | 干砌填缝材料与湿砌灰浆材料 | ||
10 | 主管、伴管的加热空间 | ||
11 | 充填绝热层的密实 | ||
12 | 保冷可拆卸结构与固定结构之间的绝热与密封 | ||
13 | 保冷附件、端部或盲板的绝热与密封 | ||
14 | 浇注、喷涂绝热层的施工配料及其性能 | ||
15 | 硬质制品绝热层伸缩缝的留设 | ||
16 | 绝热层的膨胀间的留设 | ||
17 | 保冷层伸缩缝外再保冷 | ||
18 | 保冷层和高温保温层的各层伸缩缝错缝 | ||
19 | 防潮层材料的材质、规格和性能 | ||
20 | 金属保温层材料的规格、品种 | ||
21 | 普通薄钢板的防腐 | ||
22 | 金属护壳不加固定件的部位 | ||
23 | 金属护壳的固定不得损坏防潮层 | ||
24 | 金属保护层的接缝 | ||
25 | 保冷结构金属、保护层的接缝密封 | ||
26 | 毡、箔、布类材料的品种、规格 | ||
27 | 毡、箔、布类保护层的接缝 | ||
28 | 抹面灰浆材料的配比、性能 |
2.允许偏差项目检验
允许偏差项目检验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性质:
序号 | 检验内容 | 允许偏差(mm) | 实测值(mm)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
1 | 捆扎、拼砌绝热层的厚度及安装容重 | |||||||||||
2 | 充填绝热层的厚度及安装容重 | |||||||||||
3 | 粘贴绝热层的厚度 | |||||||||||
4 | 浇注、喷涂绝热层的厚度及安装容重 | |||||||||||
5 | 伸缩缝的宽度 | |||||||||||
6 | 防潮层表面平面度 | |||||||||||
7 | 金属保护层表面平面度 | |||||||||||
8 | 毡、箔、布类保护层表面平面度 | |||||||||||
9 | 抹面保护层表面平面度 |
3.质量保证资料核查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序号 | 资料名 | 份数 | 核查情况 |
1 | 绝热材料(制品)出厂合格证、试(检)验报告 | ||
2 | 绝热材料耐燃性能证明 | ||
3 | 绝热材料粘结剂、耐磨剂、密封剂出厂合格证、试(检)验报告 | ||
4 | 捆扎用非金属材料出厂合格证 | ||
5 | 绝热层厚度检查记录 | ||
6 |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试(检)验报告 | ||
7 | 防水材料耐燃性能证明 | ||
8 | 非金属外护材料出厂合格证、试(检)验报告 | ||
9 | 非金属外护材料阻燃性能证明 | ||
10 | 金属外护材料出厂合格证 |
有一种理想幸福
叫市井生活
建筑排水用UPVC硬聚氯乙烯螺旋管
横管坡度
横管坡度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公称直径d | 坡度 | 公称外径d | 坡度 |
50 | 0.025 | 160 | 0.007 |
75 | 0.015 | 200 | 0.005 |
2.伸顶通气管
(1)房屋每组单位管排水系统最高层立管在接入横管处必须设置向上延伸至屋顶外与大气层连通的伸顶通气立管。
(2)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地区,管径≤110mm时,宜从室内顶棚下0.3m处将管径放大一级。
(3)伸顶通气管管径不得小于立管管径。
(4)伸顶通气管顶端管口伸出屋顶的高度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①不上人屋顶不得小于300mm。
②上人屋顶不得小于2000mm。
③应比屋顶最大积雪或积灰厚度高出300mm。
3.清扫口、检查口
(1)房屋底层的立管上必须设置检查口(清扫口)。
(2)检查口中心位置可设在离地1m处。
(3)高层建筑宜每隔6层设检查口,在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13℃地区,立管还应在最高层离室内顶棚0.5m处设检查口。
(4)横管在直管段上设置检查口(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下表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0.02~0.025):
d(mm) | 50 | 75 | 110 | 160 |
距离(m) | 10 | 12 | 15 | 20 |
4.管道穿越楼板构造要求
(1)立管穿越混凝土楼板时宜带止水环的专用套管。
(2)立管穿越屋面混凝土层时必须预埋套管,套管高出屋面不得小于50mm,再在其上做防水层。
(3)做活动支承的横管在穿越承重墙时,应采用套管,套管至少比穿越管大一级管径,其缝隙可用预想性嵌缝材料填实,有防水要求时还应在穿墙处迎水面上用防水材料做止水环。物业管理圈。穿越地下室处墙外时,穿墙处防水应结合地下室外墙防水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4)高层建筑内明设管道,当设计要求采取防止水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下要求:
①立管管径≥110mm时,在楼板贯穿部位应设置防火灾贯穿措施时,应符合相应防水措施。
②横管直径≥110mm时,穿越管道井井墙的贯穿部位应设置防火套管或阻火圈,可设在墙的外侧,防火套管长度不小于0.3m。
③横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时,管道穿越墙体两侧均应设置防火套管或阻火圈。
5.验收应检查的项目
(1)立管垂直度、横管弯曲度、卫生洁具排水管接口的纵横坐标是否符合规定。
(2)连接点或接头的整洁、牢固和密封性。
(3)穿越楼板、墙等孔洞的牢固性和密封性。
(4)固定和活动支架、吊架、管托等支承件安装位置的正确性和牢固性。
(5)伸缩节设置与安装的正确性,伸缩节、螺母挤压密封圈接头预留伸缩量的准确性。
地下防水工程
1.调查
(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
(2)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
(3)全埋于地下的结构,除了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外,背水的顶板(拱顶)系重点调查目标。
(4)施工单位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①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的现象。
②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③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5)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必须纳入竣工验收资料。
2.渗漏水现象描述使用的术语、定义和标识符号
渗漏水现象描述使用的术语、定义和标识符号,可参看下表。
术语 | 定义 | 标识符号 |
湿渍 | 地下混凝土结构背水面,呈现明显色泽变化的潮湿斑 | # |
渗水 | 水从地下混凝土结构衬砌内表面渗出,在背水的墙壁上可观察到明显的流挂水模范围 | Ο |
水珠 | 悬挂在地下混凝土结构衬砌背水面顶板(拱顶)的水珠,其滴落间隔时间超过1分 | ! |
滴漏 | 地下混凝土结构衬砌背水面顶板(拱顶)的滴落速度,每分至少1滴 | ▽ |
线漏 | 指渗漏成线或喷水状态 | * |
3.不宜进行渗漏水检测的现象
当被验收的地下工程有结露现象时,不宜进行渗漏水检测。
4.房屋建筑地下室渗漏水现象检测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对“湿渍面积”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比例做了规定。按防水等级2级设防的房屋建筑地下室,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1处。
(2)湿渍的现象:湿渍主要是由混凝土密实度差异造成毛细现象或由混凝土容许裂缝(宽度小于0.2mm)产生,在混凝土表面肉眼可见的明显色泽变化的潮湿斑。一般在人工通风条件下可消失,即蒸发量大于渗入量的状态。
(3)湿渍的检测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湿斑,无水分浸润感觉。用吸墨纸或报纸贴附,纸不变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出湿渍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4)渗水的现象:渗水是由于混凝土密实度差异或混凝土有害裂缝(宽度大于0.2mm)面产生的地下水连续渗入混凝土结构,在背水的混凝土墙壁表面肉眼可观察到明显的流挂水膜范围,在加强人工通风的条件下也不会消失,即渗入量大于蒸发量的状态。
(5)渗水的检测方法:检查人员用干手触摸可感觉到水分浸润,手上会沾有水分。用吸墨纸或报纸吸附,纸会浸润变颜色。检查时,要用粉笔勾画渗水范围,然后用钢尺测量高度和宽度,计算面积,标示在“展开图”上。
(6)对房屋建筑地下室检测出来的“渗水点”,一般情况下应准予修补堵漏,然后重新验收。
(7)对防水混凝土结构的细部构造渗漏水检测,尚应按本条内容执行,若发现严重渗水必须分析、查明原因,应准予修补堵漏,然后重新验收。
室内给水系统
1.保证项目
(1)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验方法为检查系统或分区(段)试验记录。
(2)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检验方法为观察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3)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检验方法如检查吹洗记录。
2.基本项目
(1)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坡度的正负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三分之一。
②检查数量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五十米抽查2段,不足五十米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碳素钢管道的螺纹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管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际《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
②检查数量不少于10个接口。检验方法为观察或解体检查。
(3)碳素钢管道的法兰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对接平行、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衬垫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且无双层。
(4)非镀锌碳素钢管的焊接应符合以下规定: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口表面无烧穿、裂纹和明显的结瘤、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5)金属管道的承插和套箍接口应符合以下规定:接口结构和所用填料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灰口密实、饱满;填料凹入承口边缘不大于2mm;胶圈接口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
(6)管道支(吊、托)架及管座(墩)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构造正确,埋设平正牢固。
(7)阀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
(8)埋地管道的防腐层应符合以下规定:材质和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卷材与管道以及各层卷材间粘贴牢固。
(9)管道、箱类和金属支架涂漆应符合以下规定: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
3.允许偏差项目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 钢管 | 每米 全长25米以上 | 1 ≯25 | 用水平尺直心、拉线和尺量检查 |
塑料管复合管 | 每米 全长25米以上 | 1.5 ≯25 | |||
铸铁管 | 每米 全长25米以上 | 2 ≯25 | |||
2 | 立管垂直度 | 钢管 | 每米 全长5米以上 | 3 ≯8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塑料管复合管 | 每米 全长5米以上 | 2 ≯8 | |||
铸铁管 | 每米 全长5米以上 | 3 ≯10 | |||
3 |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 3 | 尺量检查 |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静置设备 | 坐标 | 15 |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
标高 | ±5 |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 ||
垂直度(每米) | 5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
2 | 离心式水泵 | 立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 0.1 |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 0.1 |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联轴器同心度 | 转向倾斜(每米) | 0.8 |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 |
径向位移 | 0.1 |
4.检查数量
(1)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变曲:按系统直线管段长度每五十米抽查2段,不足五十米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2)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1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段。
(3)隔热层:水平管和立管,凡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均以每一楼层分隔墙内的管段为一个抽查点,抽查数为5%,但不少于5处,不能按隔墙、楼层分段的,每20m抽查1处,但不少于5处。
室内排水系统
室内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室内排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 | 15 | 用水平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
2 | 标高 | ±15 | |||
3 | 横 管 纵 横 方 向 弯 曲 | 铸铁管 | 每一米 | ≯1 | |
全长(25米以上) | ≯25 | ||||
钢管 | 每一米 |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 1 | ||
管径大于100mm | 1.5 | ||||
全长(25米以上) | 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 | ≯25 | |||
管径大于100mm | ≯308 | ||||
塑料管 | 每一米 | 1.5 | |||
全长(25米以上) | ≯38 | ||||
钢筋混凝土管 | 每一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75 | ||||
4 | 立 管 垂 直 度 | 铸铁管 | 每一米 | 3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全长(25米以上) | ≯15 | ||||
钢管 | 每一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10 | ||||
塑料管 | 每一米 | 3 | |||
全长(25米以上) | ≯15 |
卫生器具验收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 | 单独器具 | 10 |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
成排器具 | 5 | |||
2 | 标高 | 单独器具 | ±15 | |
成排器具 | ±10 | |||
3 | 器具水平度 | 2 |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 |
4 | 器具垂直度 | 3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室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 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1 |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 ±10 | 尺量检查 |
2 | 水嘴 | ±10 | |
3 | 淋浴器喷头下沿 | ±10 | |
4 |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 ±10 |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 次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 (mm) | 检验方法 | |
1 | 横管变曲度 | 每一米长 | 2 | 用尺量检查 |
横管长度≤10米,全长 | <8 | |||
横管长度>10米,全长 | 10 | |||
2 |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 | 单独器具 | 10 | 用尺量检查 |
成排器具 | 5 | |||
3 | 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 | 单独器具 | ±10 | 用水平尺量检查 |
成排器具 | ±5 |
电气施工验收
一、电气照明装置验收
1.验收项目
(1)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灯具、开关、插座及照明配电箱(板),其中心轴线、垂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2)暗装开关、插座的面板,盒(箱)周边的间隙、交流、直流及不同电压等级电源插座的安装。
(3)大型灯具的固定,吊扇、壁扇的防松、防振措施。
(4)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和回路编号。
(5)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和灯具试亮及灯具控制性能。
(6)接地或接零。
2.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竣工图。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3)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安装技术记录。
(5)试验记录。包括灯具程序控制记录和大型、重型灯具的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记录。
二、IKV及以下配线工程
1.验收项目
(1)各种规定的距离。
(2)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3)配管的弯曲半径,盒(箱)设置的位置。
(4)明配线路的允许偏差值。
(5)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
(6)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7)黑色金属附件防腐情况。
(8)施工中造成的孔、洞、沟、槽的修补情况。
2.验收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竣工图。
(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各种试验记录。
(5)主要器材、设备的合格证。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mm)
管道名称 | 配线方式 | 穿管配线 | 绝缘导线明配线 | 裸导线配线 | |
蒸汽管 | 平行 | 管道上 | 1000 | 1000 | 1500 |
管道下 | 500 | 500 | 1500 | ||
交叉 | 300 | 300 | 1500 | ||
暖气管、热水管 | 平行 | 管道上 | 300 | 300 | 1500 |
管道下 | 200 | 200 | 1500 | ||
交叉 | 100 | 100 | 1500 | ||
通风、给排水压缩空气管 | 平行 | 100 | 200 | 1500 | |
交叉 | 50 | 100 | 1500 |
注:
①对蒸汽管道,当在管外包隔热层后,上下平行距离可减到200mm。
②暖气管、热水管应设隔热层。
③对裸导线,应在裸导线处加装保护网。
三、低压电器施工
1.交接验收时应符合的要求
(1)电器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电器的外观检查完好,绝缘器件无裂纹,安装方式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3)电器安装牢固、平整,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4)电器的接零、接地可靠。
(5)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6)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7)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8)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
2.通电后应符合的要求
(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
(4)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
3.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四、高压电器施工
1.真空断路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确准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④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⑤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⑥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⑦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清单。
2.操动机构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压力表应指示正确。
④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⑤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⑥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
②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③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④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⑤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⑥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避雷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③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④阀式避雷器接紧绝缘子应紧固可靠,受力均匀。
⑤放电记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良好、牢靠。
⑥排气式避雷器的倾斜角和隔离间隙应符合要求。
⑦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5.电容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电容器组的布置与接线应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应完整。
②三相电容量误差允许值应符合规定。
③外壳应无凹凸或渗油现象,引出端子连接牢固,垫圈、螺母齐全。
④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符合设计规定。
⑤放电回路应完整且操作灵活。
⑥电容器外壳及构架的接地应可靠,其外部油漆应完整。
⑦容器室内的通风装置应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清单。
五、电力变压器施工
1.工程交接验收
(1)变压器的起动试运行,是指设备开始带电,并带一定的负荷即可能的最大负荷连续运行24h所经历的过程。
(2)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检查项目如下:
①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且不渗油。
②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③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
④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
⑤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消防设施齐全。
⑥储油柜、冷却装置、净油器等油系统上的油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
⑦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应可靠。
⑧储油柜和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无常。
⑨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
⑩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金属构件加工、配制、螺栓连接、焊接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②所有螺栓、垫圈、闭口销、锁紧销、弹簧垫圈、锁紧螺母等应齐全、可靠。
③母线配制及安装架设应符合设计规定,且连接正确,螺栓紧固,接触可靠。
④瓷件应完整、清洁;铁件和瓷件胶合处均应完整无损,充油套管应无渗油,油位应正常。
⑤油漆应完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计变更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②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
③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④安装技术记录。
⑤电气试验记录。
⑥备品备件清单。
3.电缆线路施工
(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电缆规格应符合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接线、相序排列等应符合要求。
③电缆终端、电缆接头及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应安装牢固,不应有渗漏现象;充油电缆的油压及表计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④接地应良好;充油电缆及护层保护器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
⑤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⑥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
⑦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路径标志清晰、牢固,间距适当。
⑧水底电缆线路两岸,禁锚区内的标志和夜间照明装置应符合设计。
⑨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签证。
(3)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技术文件:
①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②设计资料图纸、电缆清册、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③直埋电缆输电线路的敷设位置图,比便宜为1:500。地下管线密集的地段不应小于1:100,在管线稀少、地形简单的地段可为1:1000;平行敷设的电缆线路,宜合用一张图纸。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的相对位置,并有标明地下管线的剖面图。
④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⑤隐蔽工程的技术记录。
⑥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⑦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其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型式及安装日期。
⑧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
⑨试验记录。
4.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
(1)在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盘柜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盘柜漆层应完好、清洁整齐。
②盘、柜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固。
③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符合要求。
④手车或抽屉式开关柜在推入或拉出时应灵活,机械闭锁可靠;照明装置齐全。
⑤柜内一次设备的安装质量验收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⑥用于热带地区的盘、柜应具有防潮、抗霉和耐热性能,按国家现行标准《热带电工产品通用技术》要求验收。
⑦盘、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完后,应做好封堵。可能结冰的地区还应有防止管内积水结冰的措施。
⑧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工程竣工图。
②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③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调试大纲、试验方法、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④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⑤安装技术记录。
⑥调整试验记录。
5.旋转电机
(1)发电机和调相机的起动运行,从电机开始转动至并入系统应保护铭牌出力连续运行72h。
(2)电机试运行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建筑工程全部结束,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②电机本体安装检查结束,起动前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已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试验合格。
③冷却、调速、润滑、水、氢、密封油等附属系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水质、油质或氢气质量符合要求,分部试运行情况良好。
④发电机出口母线应设有防止漏水、油、金属及其它物体掉落等设施。
⑤电机的保护、控制、测量、信号、励磁等回路的调试完毕,动作正常。
⑥测定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及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有绝缘的轴承座的绝缘板、轴承承座及台板的接触面应清洁干燥,使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⑦电刷与换向器或集电环的接触应良好。
⑧盘动电机转子时应转动灵活,无碰卡现象。
⑨电机引出线应相序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电机外壳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⑩照明、通讯、消防装置应齐全。
(3)电动机宜在空载情况下作第一次启动,空载运行时间宜为2h,并记录电机的空载电流。
(4)电机试运行中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机的旋转方向符合要求,无异声。
②换向器、集电环及电刷的工作情况正常。
③检查电机各部温度,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④滑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80℃,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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