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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属于谁?家中被盗谁担责?装修过错谁承担?

车位权属要看情况



市民韦先生家住箭盘路某小区,最近,他一直为小区停车位不够用犯愁,他想知道小区里的停车位权属到底如何划分。


对此,法官解释,《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关于停车位、停车库的归属问题采取约定归属说。《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官特别指出,“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并不等于每一位业主必然拥有停车位、停车库的所有权。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对小区停车位的数量是明知的,建筑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处分给业主的行为,符合“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业主欠缴物业费不应该



黄女士是柳州市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公司服务的小区不少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导致公司运行困难重重。她和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都关注物业费缴纳的问题。


对此,法官答复,《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都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实践中,个别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这一问题的存在对物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影响。个别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表面看是侵害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物业费中更多的是业主共用设施的运行保养费用,以及对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治安、保洁等服务费用。


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用,却在享受其他业主交费所换来的物业服务,结果造成物业服务费用不足和物业管理不到位,影响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不应该的。


家中失窃物业公司赔不赔?



市民张女士家住白云路某小区,去年3月,她家里遭遇盗窃,而小区内不少居民也和她有相同的经历,为此大家要求小区的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却并不支持,她想知道其中的缘由是什么?


对此,法官解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在合同中承诺了保安服务,但这种保安服务,应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完全根治治安案件。物业管理是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或服务的活动。


因为张女士等业主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出现违约或者是未履行合同约定,且合同中并没有特别约定盗窃等情况出现时的责任划分,所以物业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装修过错谁担责?



市民王先生称,自己的邻居装修时未能将厨房地下水管完善,结果,导致他家的房顶出现渗漏的情况,他关注在这样的纠纷中,装修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此,法官答复,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包括改变水管、地漏、便器位置,增设卫浴设施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改拆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王先生家屋顶渗漏,主要看是装修业主个人还是施工人员的责任。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条例》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果王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编:阚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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