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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己买了车位,凭啥还要交管理费?
花费高价买了车位,在自家车位上停车,还需向物业缴纳“车位服务费”,这让居住在小区的部分业主们很费解:车位和房子同属于自己产权,既然已经交了物业服务费,为何还要另外支付车位服务费?
小区业主,在车位停车要交钱
市民刘先生在某小区购买了房子,并花了10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但是在签订地下车位管理服务协议时,他发现,根据物业的规定,业主在已经购买地下车位的情况下,仍需要向物业缴纳每月40元的“地下车库服务费”。
“我花了10万多买了个车位,谁也没告诉我买了车位之后还要收这些费用。”刘先生对物业公司的做法表示不理解。本以为买了车位就可以安心停车了,不成想却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收费。在仔细研究这份“服务协议”后,刘先生开始质疑这一收费标准。“我的私家车停在自已的车位上,每月还要交钱,确实难以接受。”刘先生称,他平时不在常熟上班,也就周末回来住几天,一个月下来也停不了几天车,这个费用交的实在是不合适。
物业公司:收费合情又合理
就刘先生的质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业主虽然购买了地下车位,但地下车库平时管理需要费用,比如清扫卫生、车库照明、通风、秩序维护人员定期巡逻等等,地下车库的费用是单独列帐单独核算的,不纳入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谁享受服务谁付费。
“买了车位交服务费,就像买房要交物业费一样,但仍有不少业主不理解为何要交车位服务费。”工作人员称,车位和房子一样,虽然所有权属于业主,但在平时仍然需要物业的服务和管理。也就是说,业主花10万元买的车位只是确保自己的车有地方停,而服务是需要另外付费的。“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而不是以后几十年的管理与服务。卖车位的是开发商,卖服务的却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的收费标准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符合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既符合情理也符合规定。
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目前,常熟市好多小区都对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车位管理费,价格也从20元到50元不等,物业收取车位服务费,到底合不合理,笔者咨询了常熟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近年来,对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的投诉日益增多,主要原因还是不少业主缺乏对政策的了解。”工作人员称,物业公司对车位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清理,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所以才会产生车位服务费。按照目前的规定,物业收取服务费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常熟市的相关收费规定。
目前,常熟市物业公司收取的地下车位服务费最高为50元/月,低于苏州市最高60元/月,对于地下机械车位,因为其管理成本高,价格相对还要高一些。
“车(库)位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首先概念要弄清楚,我们业主通常所说的“停车管理费”,其实标准的说法是“汽车停放费”,而不是“管理费”。
2013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物业公司收取的车位服务费统称为“汽车停放费”。
2014年7月1日实施的《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汽车停放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
汽车停放费一般由下列因素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费用;
(2)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费用;
(3)清洁卫生费用;
(4)秩序维护费用;
(5)法定税费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汽车停放费还应当包括合理收益部分,用于对占用公共资源进行适当补偿。
车位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汽车停放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由车位专有人或管理者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分别核算。住宅小区内的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购买了地下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那业主只需交纳向物业公司交纳汽车停放费。
如果业主未购买地下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那业主要使用地下车位,不仅需要交纳车位租金,还需交纳汽车停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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