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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邻居噪声扰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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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律师解析】
【物业管不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因此,物业同样具有维护小区秩序的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小区中出现声、光污染,权益被损害者可以请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管制,也可以请求小区物业进行管制,如果侵害者拒不停止其侵害,权益被损害者同样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进行管制。
【物业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您经历过邻里间噪音的骚扰吗?比如装修的电钻声、楼上桌脚的“惨叫”、高跟鞋的砸地声...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做到减少噪音呢?为了广大业主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圈温馨提示您:
1.请将家中的电视,音响等设备音量尽量调低,搬动家中物品时,轻拿轻放,尽可能减少噪音对邻居产生影响。
2.深夜晚归时,行走和活动请避免声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
3.如果家中有小孩,应避免在家中大声打闹和嬉戏,抛扔物品;需要练习乐器的孩子,请调节好学习时间,应避免影响邻居休息。
4.家中有宠物的业主,请看管好宠物,避免发出噪音影响他人。
5.房屋装修时,请按照装修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装修时间及施工噪音(可施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远亲不如近邻,物业管理圈与您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主编:阚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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