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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乐意居花苑小区停车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乐意居小区地面空地属于乐意居全体共有资源,任何人无权占为己有,违规停车视为对全体居民利益的侵犯。


2、本办法所述的车辆为机动车。小区全体业主、住户和外来访客必须共同遵守本办法。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共享汽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3、本办法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具体执行,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代表、监督执行。


二、收费标准


月保

150元/月,业主第二台车按300元/月收取,租户300元/月


外来临停

半小时 免费

1小时  5元

12小时  30元

24小时  60元

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至1小时,5元;1小时至2小时,10元;2小时至3小时,15元;12小时内30元;12小时至13小时,35元;依次类推,24小时60元封顶;24小时至25小时,65元。依次类推。


业主临停

半小时  免费

1小时  3元

1小时至12小时  6元

12小时至24小时  12元

半小时内免费:超出半小时至1小时,3元;1小时至12小时,6元;12小时至24小时12元封顶;依次类推。


三、车辆备案登记


1、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做好车辆“三证合一”(即车辆行驶证、房产证、业主身份证三证名称为同一人或公司)登记工作。每户只允许办理两台车(月保或临保)。


2、拥有地下专有车位业主,需携带购车位合同、身份证、行驶证前往物业进行车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地库。车位转让或出租的,应及时向物业公司备案。


3、有停车需求的业主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同时签署《乐意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知情承诺书。


四、车辆行驶管理


所有车辆需将联系方式放在前车窗显眼处,便于物业及时联系,维护停车秩序。


1、小区设一个进口,一个出口供车辆进出,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标识的指示路线行驶。


2、所有车辆须经登记后进入小区。业主机动车可凭车牌识别系统录入的车牌号进入;外来访客机动车需要进入地下车库的,必须是被访业主有空余车位,并先行登记、后进入。


3、车辆在通过小区机动车入口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杆。若发生尾随冲杆的,物业公司有权向行车人收取损失及修复费用,所发生的损失由行车人负责。


4、进出小区内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车主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避免碰擦,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5、小区内车辆不准鸣喇叭,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道路上、地上公共停车位上,不得试刹车、练习驾车、修理或清洗车辆等。


6、车辆在小区出现事故、刮碰、偷盗等意外后,车主可自行报警或请物业公司代为报警。物业配合公安机关调阅监控,提供线索。


五、车辆停放管理


1、小区车位分为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停放在其他公共区域。


2、机动车停车位有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两部分,地下停车位为专有部分,供车位所有者停放车辆;地上公共停车位供业主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地上公共停车位实行“先到先停、有偿停车”的原则,车辆进入小区后开始计时,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停车费后方可驶离小区。


3、机动车停车位实行“一车一位”制,一个停车位对应停放一辆机动车,不得多辆机动车停放在一个车位内,不得超出车位线停放机动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4、应急、抢险、急救、警务等执行任务特殊车辆可免交费用。


5、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大货车需进入小区的,经物业公司许可后,按规定路线行驶、规定区域停放。


6、载重超过2.5吨以上大型货车需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进入小区,所有车辆进入小区限速5公里/小时。


7、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皆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车辆管理员的指挥引导,不得随意停放,堵塞路面,压台阶,压绿地。不得停放在消防登高平台,占用消防通道。


8、网格线内和人行斑马线禁止停车。


六、违规处置管理


1、小区车辆管理以疏导为主,处罚为辅;由物业公司管理为主,业委会积极支持,业主和车辆使用人主动配合。


2、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殴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劣行为者,可由物业管理单位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有下列违规行为者的:


违停:所有车辆必须停入停车区域,不得超出停车位,不得一车占多位。若有违反,物业将进行登记,并提出电话警告,出具提醒通知(纸质、微信、短信均有效),若警告无效,30分钟内没有改善的,将从最近入场时间开始,以外来临停收费。半年内累计警告达到三次,将取消业主停车资格(包括月保、临保)一个月。外来车辆若有违反将按双倍收费。

占位:公共车位先到先得,任何业主无权私自在公共车位打地桩、装地锁,不得以其他物品占用车位。对于在公共车位打地桩、装地锁行为,将从最近入场时间开始,以外来临停收费,并限三天内拆除,拒不拆除,永久取消业主停车资格(包括月保、临保)。

乱停:非经同意,其他车辆不得停放在固定车位;有固定车位车辆不得占用公共车位。对于“有固定车位车辆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将从最近入场时间开始,以外来临停收费。超过3天(次),将取消业主停车资格(包括月保、临保)一个月。

严重违停:若违规停车严重影响其他行人、车辆通行、阻挡消防通道、毁坏绿地等,经联系30分钟内未驶离的,物业公司有权锁车并处以200元的违规金。将损坏的绿地恢复原状。如果超过12个小时没有驶离将报警拖车或由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拖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并且将从最近入场时间开始,以外来临停收费。一年内三次严重违停(外来车辆1次),取消停车资格。主干道两侧要按规划的车位线停车,严禁在消防通道线内停车,一经发现将按严重违停处理。心广场未经允许不得驶入停车,一经发现予以锁车处罚。小区有禁停线标识的路段严禁停车,一经发现予以锁车处罚。


4、未经登记来访信息及电话号码的外来车辆,拒绝其进入小区,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过夜,一经发现予以双倍收费。


5、车辆使用人不服从门岗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驶出小区的,物业公司可采取强制措施并报警。拒不服从且态度恶劣的,物业有权限制其一个月内禁止地面停车;如有殴打车位管理人员,或抢夺、摔打管理人员物品的,物业有权将该车辆列入临停车辆黑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车等不文明行为发生的,物业公司均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进行记录,不服从物业公司管理经记录有三次及以上违规停车或行驶行为的,可在公共区域张榜通告,并自第三次行为起半年内不得进入小区。


七、其他


1、小区地面公共停车费收入,委托物业公司收取。并按季度公布机动车停放收费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2、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可根据小区规划和实际情况可以拓展和改造新增公共停车位,拓展出的公共停车位供全体业主使用。具体拓展方案由业委会另行制定,但拓展的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安全。


来源:乐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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