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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业主可以向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督促物业整改。如整改无果,业主可到当地住建局等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提供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
问:业主财物被盗,物业是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答: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予以确定。
如果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有财产保管服务责任,当业主财物被盗时,物业公司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财产保管服务,则要根据物业公司履行安保义务的过错情况,来决定是否承担或承担多少责任。
小区出入口、电梯内的广告收入怎么算?
问:小区出入口、电梯内的广告收入算谁的?
答:使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得的收益,包括摊位租金、入场费、广告费等,均属于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收益。这部分收益在扣除合理管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大会、业委会报告收益情况,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否则由住建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挪用、侵占、隐瞒该项收益的,须退还收益并处两倍罚款。
收了房未装修、入住,要交物业费吗?
问:收了房但没有装修、入住,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答: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业主交房后,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对小区建筑、附属设施的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管理,这些服务内容不会因部分业主没有入住而停止。
来源:泸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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