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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装修工作手册

写字楼装修工作手册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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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20xx年xx月

修订记录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一、目的

加强装修监管,明确相关手续的办理,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顾客及公司利益,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功能合理、外观统一。


二、范围

适用各物业服务中心所辖写字楼类项目。


三、职责分工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
审批装修方案;安排装修期间对重要公共部位(电梯轿箱、特殊材质地面)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工程主管
负责装修内容的审核;了解装修申请动态,安排装修监管跟进。
秩序维护主管
负责装修过程中安全监管相关内容的审核;安排对装修现场进出人员、材料、工具管控;了解装修申请动态,安排装修监管跟进。
客服主管
了解装修申请动态,安排装修监管跟进;对装修资料进行抽查;及时制作温馨提示、提示牌等,引导现场装修行为。
电工
(巡查人员)
对装修事项进行检查,确认装修过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违章操作,检查装修现场(如保护措施等),隐蔽工程监管,装修结束后进行相关验收工作。
秩序维护员
(巡逻员)
对装修现场的秩序巡查、装修人员、材料进出的管理、监督。
客服员
受理装修申请;制作装修工人出入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并及时更新。
收费员
收取相关费用和退还押金。

四、工作规程


装修手续办理


1、装修手续申报
房屋装修应由装修经办人(如为法人以外其他人员代办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装修人到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装修授权委托书(如为代办,需业主授权装修人办理装修相关事宜,需加盖公章);
(4)装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装修图纸:

①装修平面图;

②如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须提交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报政府相关政府部门审批。

③涉及到所有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有关政府部门发出的有效营业执照及施工相关的资质证书。

(6)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装修施工保单复印件;
(9)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二次消防备案回执;
(11)特种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有动火作业及高空作业);
(1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2张(办理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及登记使用);
(13)如须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需报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动火作业申请。


为加强对装修人以及装修公司现场装修行为的管理,在装修开工前,需与物业服务中心签订如下装修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装修人签署《装修管理协议书》;
(2)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签署《装修防火责任书》;

2、装修申请审批
物业服务中心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业户申请的装修资料进行审核:
(1)客服部对提交资料所涉及的各公司的资质、装修资料的齐全进行审查;
(2)工程主管确认装修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装修方案是否违规;
(3)各审查主管签署意见后,服务中心经理复核签字;
(4)转交客服通知装修人过来办理进场手续。
如装修人提交的装修资料有任何不合规或遗漏之处,需及时与装修人联系。

3、费用缴纳及证件办理
(1)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到收费员处缴纳相关费用包括: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金额
备注
1
装修保证金
1000㎡以下:30000元/户
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协商缴纳,装修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1000㎡-5000㎡:50000元/户
5000㎡以上:60000元/户
独栋:10万元/栋
2
装修垃圾清运费
25元/㎡
按照租赁合同建筑面积收取
3
《装修出入证》押金
50元/证
办理出入证时缴纳,验收合格后凭押金单和证件原件退还
4
《装修出入证》工本费
5元/证
办理出入证时缴纳
5
装修保险费
/
由装修公司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含公众责任险)
6
消防放水费
500元/次/户
提前书面申请
(2)客服凭缴费收据,向装修公司发放《装修许可证》;
(3)对于首次装修的房屋,在装修前工程部人员需和装修人一起对室内给排水、排污管、强弱电系统等情况进行测试,同时检查物业内设施状况,检查合格填写《通水通电试验单》请装修人签字确认;
(4)装修工作开展前,所有工人需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出入证。


(二)装修监管

1、装修工人进、出管理
(1)装修人应对其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加以约束,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对施工单位及人员进行管理;
(2)装修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操作证件,办理《装修出入证》,领取以上证件后,方可进场施工;
(3)施工人员凭《装修出入证》进出装修现场,在装修现场应佩戴证件,否则视为无证处理清场;
(4)每日应在规定的施工时间结束后30分钟内及时离场,未经许可严禁在装修现场逗留、过夜;

2、装修材料、工具进出管理:
(1)工程部编制《装修材料及工具控制清单》转秩序维护部各门岗执行,对于控制清单内的材料及工具严禁进入项目,必要时由装修人向服务中心说明;
(2)装修材料必须按指定路线和指定电梯运输;
(3)请勿使用电梯运输超长、超重材料;
(4)散状装修材料如沙子、陶粒等必须“袋装化”后搬运;
(5)大件施工工具进场时需由门岗进行登记进入时间及数量;
(6)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工具等必须放置在所属室内,请勿堆放在公共走廊或其他公共区域;
(7)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资及装修工具,请提前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填写《物品放行条》经装修人同意后,方可放行;

3、装修工期和时间管理:
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7:00(其他时间可进行无噪音、无异味等施工,如有投诉应及时停止);周六至周日:00:00-24:00(物业服务中心可根据现场装修内容、入驻情况以及季节对装修时间进行调整,以服务中心通知为准)装修期限六个月,延期不超过一个月。

4、装修巡查
(1)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每天进行交叉式巡查,每个部门日巡查不少于1次;
(2)客服人员对装修违规有监管责任,应不定期对装修业户进行巡查,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在装修期间至少3次巡查装修现场;所有巡查记录填写在《装修巡查表》;
(3)动用明火焊接作业时,必须检查有无审批手续、操作人员上岗证、相关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灭火器材等);
(4)检查《装修许可证》有效期,如过期应及时知会装修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续延手续;
(5)现场装修人员是否佩戴出入证;
(6)灭火器配置标准:50㎡建筑面积配置一个4公斤干粉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房间的明显易取的位置;
(7)检查公共地、墙面、电梯的成品保护是否齐全,如有异动立即整改;
(8)施工现场应配备装修临时配电箱,漏电保护开关应按要求配置;禁止超负荷施工;禁止使用花线、电线做地拖线;禁止使用无罩碘钨灯;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等有毒有害之装修材料;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装修;
(9)严禁所有装修装饰材料及空调固定在室内管道、线槽、外立面幕墙支架上;
(10)是否在公共区域张贴广告、名片或用笔在墙上乱写乱画;
(11)施工人员是否违章留宿;
(12)施工人员是否按要求使用指定的卫生间,是否在装修现场或公共区域大小便,是否乱丢、倒垃圾;
(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油漆、天那水、松节水等是否分隔存放;
(14)检查公共设备设施如:电气设备,玻璃幕墙、扶手、地面、天花、走廊灯、消火栓、墙面、警铃、烟感等是否损坏;
(15)检查是否破坏主体承重结构(梁、柱、承重墙、楼板),楼面静荷载超过设计要求,乱搭建等其他违章行为;
(16)发现违章装修时,应立即告知业主及装修负责人,劝止违章行为,同时签发《装修违规整改通知书》,再知会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如有必要,物业服务中心可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5、隐蔽工程跟进
(1)天花、地面、墙面密封完工前应对其内部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新增加预埋线管、线路,水管焊口、保温检查,风管吊装,给水管压力测试,排水管通堵测试、地面防水闭水试验,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B. 检查有无因装修活动(如凿、钻、打等)造成原来预埋在楼板内的消防线路、空调线路、弱电线路、电气线路损坏。

(2)检查装修所用材料是否为阻燃材料,尤其注意空调保温棉、电气线路、隔音棉、装修木板等的阻燃情况,必须满足阻燃要求,必要时取样品测试。

6、装修垃圾
(1)装修垃圾应实行“袋装化”,由指定电梯或楼梯自行运至统一设置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
(2)装修垃圾搬出所属单位后应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运送至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请勿堆放在公共区域。

(三)装修验收
1、为充分排除装修隐患,整体装修工程完工十天后,由装修人提交书面装修验收申请,物业服务中心收到申请书3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通常是验收小组,含施工负责人、工程部人员、工程负责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
2、验收小组成员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装修申请的内容对装修项目进行逐项验收,并填写《装修验收表》;
3、验收合格,由施工单位和业户负责做好现场恢复工作,现场恢复后,经工程部确认,物业服务中心在《装修验收表》上签署验收意见;
4、验收不合格的,需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装修验收,直至整改合格为止;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
5、收回所有签发的出入证以及出入证押金单,在服务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到收费员处退还出入证押金,如证件原件或者押金单原件任一遗失,将无法退还出入证押金。

(四)资料归档
装修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中心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装修相关的资料原件汇总并整理存档,装修档案袋上制作档案目录。

五、装修违章处理


(一)装修违章细则
装修人及装修公司负责人应严格要求现场装修人员,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做好装修现场管理。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对装修人员的违规行为也应及时制止,必要时报装修负责人。对于因违章行为造成的公共设备、设施等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将损坏部分恢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章细则如下:
●出入大厦的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
●不按规定的装修时间装修,造成其他业主投诉的;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不听的;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钻孔致使钢筋裸露的;
●因装修致使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的;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的;
●从消火栓内取用水的;
●未配备足够数量、完整有效的灭火器材和逃生用品的;
●未按规定要求文明施工,在工地内打架斗殴及抢占施工的;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电路造成事故的;
●私开、私撬管井门的;
●动火作业未持证上岗及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

(二)装修违章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执行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或装修出入证;
4、赔偿经济损失;
5、诉诸法律等,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6、严重违规以上几种处理措施可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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