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业主各罚550元!物业提醒:高温天气,电动车停放充电需注意
于2021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对电动自行车“进楼”问题
作出明确规定
但仍有小区居民
我行我素
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前期消防监督员在对金海湖教师公寓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内2名业主在公共门厅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员对两名业主进行了现场教育,宣传了政策,并要求立即改正。
但在消防监督员对该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2人拒不改正,仍然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金海湖新区消防工作筹备办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行为人李某和李某某分别给予罚款550元的行政处罚。
受到处罚后,违法行为人李某和李某某均表示,今后一定会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
本次处罚和曝光,也使物业部门和小区业主,清楚的认识到各自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点击文后小程序图片,可下载)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下面这些电动车起火爆炸画面
让人触目惊心
电动踏板起火,13秒燃烧整个房间
店铺内电动车充电起火
二楼露台电动车起火
楼道口充电,损失惨重
电梯内电动车起火
电动车停放楼道充电 仅6秒瞬间爆炸
户外飞线充电引发爆燃
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爆燃
电动车安全停放倡议书
尊敬的业主:
您好!
由于近期频传电动车上楼引发火灾事故,事关居民小区人身财产安全,物业服务中心尤为重视,已陆续开展僵尸车清理及安全巡查。
电动车上楼已成为社会性难题,维护小区消防安全,离不开每一位业主朋友的全力支持,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防范的通告》要求,物业服务中心特此提出倡议:
1.请将电动车放置室外停车点或车棚,勿将电动车放置单位大堂和楼道;
2.长期不使用的非机动车辆请联系物业放置收纳点,避免长期占用车棚,浪费公共资源;
3.老旧电动车请及时检查电瓶线路,定期至所购买电动车经销商处进行评估,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请大队相互监督、提醒,必要时可联系物业或派出所举报影响公共安全行为。
同时也提醒大家,电动车一旦出现短路问题,30秒即可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就可达到1200度,浓烟有毒气体扩散速度远超居民逃生速度,吸入3-5口即可致人昏迷,失去生命!
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杜绝电动车上楼,为了家人及四邻安全,请大家共同监督遵守,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往期精彩回顾
往期精彩回顾
▲扫码关注,回复关键词客服部工作手册
点击👆👆图片,欢迎购买小程序会员
点击👆👆链接,查看小程序功能
手机:19921639326(刘老师)
点击👆👆图片,欢迎购买小程序会员
点击👆👆链接,查看小程序功能
手机:19921639326(刘老师)
👆点击上图,一键免费下载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为感谢大家对物业管理圈的厚爱
海量干货 免费下载
关注物业管理圈不迷路
👆点击上图,一键免费下载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点击上图,一键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