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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楼上王女士被抓了!物业紧急提醒:高空抛物=刑事犯罪
锅碗盆盘、抱枕
纸盒、食物等从天而降
引起居民惊慌
楼下停放的汽车被砸
近日,如皋如城街道某小区
发生一起高空抛物警情。
如皋警方接到警情后,
现场抓获高空抛物的女子王某。
8月6日,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如皋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降杂物 楼下居民心慌慌
7月29日19时许
如城街道某小区内
几声巨响
打破了傍晚的平静
不断有锅碗盆盘等物品
从高空抛下
溅起的碎片四散
接到警情后
市公安局丰乐派出所民警
立即赶到现场
据报警人描述
自己当时正与男友在楼下散步
先是一个陶瓷碗
突然坠落
在距其男友不足1米的地面上
接着又飞出来几只盘子
俩人被突如其来的状况吓懵了
赶紧报了警
车辆被砸 民警监控寻线索
民警看到现场一片狼藉
瓷器碎片散落一地
一辆停在楼下的汽车
驾驶室玻璃破碎、车辆顶棚部位受损
报警人称
有过路群众反映
是有人从大概十几楼向下扔东西
民警随即前往小区物业调取视频监控
并对该楼栋开展排查
锁定“黑手”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经查,王某在居民区从15楼高空抛掷锅碗盆盘、抱枕、纸盒、食物等物品,造成车辆损坏,车损1万余元。所幸未有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速递
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关于高空抛物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户:
您好!高空抛物的恶劣性质长期被人忽视,其实不仅是一个类似乱扔垃圾这种限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是严重威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社会恐慌的公共安全问题。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请大家携起手来,共同抵制和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在此,物业提醒广大业户注意以下事项:一、请业户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引导家人及亲朋好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并对小区内高空抛物的行为及时制止;二、请业户看管好自家小孩,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的发生;三、请业户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等室外悬挂物,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防止高空坠物;四、地下室大堂单元门口均配置有垃圾桶,请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五、请勿随意丢弃烟头等容易引发火灾的杂物,以免发生火灾;六、请正在装修的业主,要求装修单位在施工前做好阳台、窗户的围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营造和谐、安宁的小区环境,是每位业户的基本责任。希望大家珍爱生命,抵制高空抛物行为,与我们共同建设和谐温馨的居住环境,再次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物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更是违法犯罪行为
高空不是法外之地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坚决抵制高空抛物
来源:如皋政法、物业管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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