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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
您好!为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我司商铺经营业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经营商户做如下告知:
一、责任目标1、各商铺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2、各经营业户的消防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消防设备须有明显标识,灭火器完好率必须100%且放置在明显位置。3、各经营业户必须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熟知火险、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并达到100%的普及培训率。4、必须严格的按照相关部门及物业关于火灾隐患检查要求整改,并无条件按照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整改。5、相互配合,确保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二、保证措施
1、经营业户必须严格遵循物业关于消防安全督导与组织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设施的完好和制度的落实。经营业户须对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使员工能不断的增加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对初发火灾的自扑自救能力。2、经营业户必须严格执行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安全设施(如烟感、温感、喷淋头等装置)。 商户室内严禁烟火,任何由于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经营业户负责。3、经营业户所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商铺内严禁存放液化罐、燃油、酒精、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品。4、经营业户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隐患记录,严禁使用电炉取暖、液化罐做饭等。5、经营业户要对商铺内的电器电源、带电设备等做到人走断电,业户不准私拉电源,严防电器设备老化引发火灾。
三、责任
凡是违反责任书规定,工作失职、防范不利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责任方负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消防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请各商户高度重视,互相配合,共同遵守和执行本规定,以做到火灾早排除、火险早预报,消除隐患于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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