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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一个电话,35万没了

高苑轩 江西法院 2023-08-27

入职三个月的会计小王

因为一通电话

被公司告上法庭

这是为何?

案情回顾

小王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某日上午有一陌生电话打至公司,公司行政主管将电话转至小王接听。对方自称是某县产业园项目的财务负责人,正与小王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文某谈项目,结束通话后,文总主动加小王为好友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

期间,对方提出让小王转账35万元至某账户,小王信以为真,在没有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实的情况下,根据对方的交代制作付款申请书,将转账事宜告知公司出纳。公司出纳看到小王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聊天记录后,将35万元按付款流程录入银行系统。


出纳通过微信将转账截图发给真正的法人文某,但文某并未及时查看微信,在收到转账授权短信后,直接通过了授权。等文某察觉不对报警拦截时,款项已经转出,该案至今未侦破。事后,双方就赔偿进行协商但并未达成一致,便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

小王作为财务人员,对于大额转账未通过电话联系进行确认,缺乏财务人员应有的警惕,未尽到高度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了会计人员基本操作流程,构成重大过失,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小王的过错程度、公司财务制度不规范、损害后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授权转账时也存在审查不仔细的过错、小王在公司职务及薪资水平不高等因素,酌情确定由小王赔偿公司3万元,如后公司追回了相关损失,则公司应退还小王实际赔偿的部分。


财务人员作为专业人员

更应提高防范意识

对于大额资金的转入转出

要做到再三核对

对企业来说

也应健全财务制度、防范管理

定期进行财务制度、流程风险筛查

做到防范在先

时时警惕

来源:综合赣州市经开区人民法院

编辑:聂宇涵

校对:任梦

核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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