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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高能!外卖居然吃出...法院判了!

江西法院 2023-11-15

点外卖是很多人

日常的生活方式

要是在外卖中

吃出不干净的东西

简直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6日,黄某在某外卖平台订购某小吃店食品,吃出异物(小蟑螂),于是联系某外卖平台客服申请食品安全理赔。

外卖共计7.56元,某外卖平台理赔5.9元,并对此单做出退款处理。某小吃店不同意额外赔偿的方案,黄某不接受。同日,黄某拨打12315平台投诉,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


2022年9月13日,市场监管部门就黄某投诉予以反馈,反馈内容“经核查,该店防护措施不到位,已下达责令整改,要求商家安装门帘和灭蝇灯,经调解,商家拒绝赔偿”。


为维护合法权益,黄某依法向南昌县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原告黄某自认收到某外卖平台理赔5.9元。



法院审理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黄某通过某外卖平台向被告某小吃店购买案涉食品,双方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某小吃店提供的食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原告黄某陈述发现蟑螂的过程与其提供的照片、与某外卖平台和被告小吃店沟通记录,原告黄某向被告小吃店主张赔偿符合法律规定。故原告黄某主张被告小吃店赔偿1000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但原告黄某已获某外卖平台理赔款5.9元应予扣减。


被告某小吃店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并不作相应答辩和举证,属怠于行使诉讼权利,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综上,南昌县法院判处被告某小吃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某支付994.1元;驳回原告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消费者在食用外卖食品时

一旦发现问题

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

向外卖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南昌县法院编辑:聂宇涵
校对:万德千
核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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