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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婆闹矛盾,男子一怒之下边开车边喝酒!

江西法院 2024-01-06


因与妻子闹矛盾

男子一怒之下

边开车边喝酒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6日,被告人郭某驾驶车辆载着妻子廖某从萍乡市湘东区驶往萍乡市区。途中,因与妻子廖某闹矛盾,郭某停车从路边便利店购买了两瓶酒,随后回到车上边开车边喝。


郭某将两瓶酒喝完后,因意识模糊将车停到路边,躺在驾驶位上昏睡。廖某打电话给110,请求警察来调解两人之间的矛盾。民警接警后找到郭某所驾驶的小车,发现郭某有酒驾嫌疑便联系了交警部门。经鉴定,郭某的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19mg/100ml。



法院审理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郭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重处罚。其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家在驾驶车辆时

务必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牢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源:综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编辑:聂宇涵
校对:任梦核发:张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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