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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毒品藏进书里,笑死,根本藏不住!”

广东禁毒 2022-05-06



口罩藏毒

身体乳藏毒

卫生巾藏毒

……

近年来

为了躲避警方的视线

毒贩们不惜铤而走险

各类藏毒方式不断秀下限

有甚者还秀起智商下限



近日,深圳海关所属深圳邮局海关在1票过境快件中查获冰毒1000克。该票快件申报为“书籍”,现场关员进行图像检查时,发现包装箱体底部层板内有异常阴影,存在夹藏嫌疑。经依法开包查验,在底部层板内发现透明晶体,现场试剂检测显示为冰毒,共计1000克。





微博网友纷纷留言


冰毒危害有多大?
禁毒君来说道说道



还在妄想运毒藏毒蒙混过关? 
法律法规了解一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来源:深圳海关、人民网微博、中国禁毒、广东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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