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办案拖沓等“顽疾”,成都法院建了一条“司法供应链”
「供应链」一词
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但「司法供应链」你听说过吗?
在成都中院
就有这样一条供应链
由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办案服务保障中心
内外沟通协调中心和智能化支撑等
“三中心、一支撑”形成网链结构
共同服务于“司法产品”质效的提升
为何要建这样一条“司法供应链”?
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01
服务群众的同时也要服务法官
为何要建“司法供应链”?成都中院院长郭彦表示,这是基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探索。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入额的、能办案的法官人数在减少,但近些年案件数量却在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与此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放权法官,‘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法官的服务、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司法产品’优质高效,是亟需破解的新课题。”
郭彦介绍,借鉴现代企业供应链管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成都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构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原则的“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改革,并逐步建立起了“三中心、一支撑”的运行体系。
郭彦介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群众反应强烈的“办案拖沓”问题被成都中院列为了顽瘴痼疾的表现之一,“司法供应链”在整治这一“顽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位于成都中院东区的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内分设了11个专业小组,包括电子诉讼组、集中送达组、卷宗流转组等,各小组专司某一项具体工作,让纷繁复杂的诉讼事务变得井井有条。
“与一般的诉讼服务中心不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提供的是‘一体两面’的服务——对外面向当事人提供全域司法服务;对内面向法官承担多种审判辅助事务。”
成都中院副院长李光旭表示,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仅服务群众还不够,还需要服务好法官,真正让法官从辅助性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好判案工作,提高案件质效。
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曾鲲对此感受颇深:
“以前,有很多事务性工作需要自己和助理亲力亲为,现在我只需要专心负责判案,不用去操心归档、送达等事宜。”辅助性事务剥离后,曾鲲一年能办结800余件案件。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艳也感受到了效率的变化。
“以前,执行立案需当事人附上生效证明,该证明要找承办法官复印送达回执并签字后,由当事人到另外一个部门去申请开具。现在,在成都市两级法院执行立案,无需出具生效证明,改由法院工作人员自行在系统中查询确认。”
''02
做好品控,防止案件“带病出院”
案件如何能办得又快又好?做好内部品控工作同样重要。在成都中院,办案质效管理中心负责的即是“品控”工作,确保每个案件不“带病出院”。
“办案质效管理中心重点要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审判效率不高、裁判文书有瑕疵等问题。”
成都中院案管办副主任夏南介绍,利用信息化手段,成都中院建立起“静默化”监管机制,对立案等183个工作节点和68个监控节点进行动态跟踪、提示、预警和督促。
在教育整顿期间,针对群众反应的“诉前调解”成为“案件蓄水池”拖延立案的问题,成都中院又将“诉前调解”案件全部纳入监管范畴,明确:
一个月未调解完结的案件,需当事人签字方能继续调解;
两个月调解不了的案件,自动转入立案程序。
此外,成都中院还将案件判后答疑、临期预警等环节和破产、涉外等法律无明确审限规定的案件纳入流程节点管控。
审限变更是“拉长”审理周期的变量。为控制好这一变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成都中院将关口前移,由案管部门对申请审限变更事由进行初审。
今年三月至今,该院已对4.5万余件案件开展了审限变更申请初审,对不符合依法变更条件的2000余件案件作出了退回申请的决定。
夏南介绍,对“审理周期较长”这一“顽疾”,一组数据可体现整治效果——
今年上半年,成都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2.6万余件,结案率69.01%,分别同比上升43.20%、1.64个百分点;去年成都市法院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70余天,今年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下降到了50余天。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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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1期>
素材来源于川观新闻,在此致谢!
文稿丨任鸿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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