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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治办案拖沓等“顽疾”,成都法院建了一条“司法供应链”


「供应链」一词

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司法供应链」你听说过吗?

成都中院

就有这样一条供应链



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办案服务保障中心

内外沟通协调中心智能化支撑

“三中心、一支撑”形成网链结构

共同服务于“司法产品”质效的提升

为何要建这样一条“司法供应链”?

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01

服务群众的同时也要服务法官



为何要建“司法供应链”?成都中院院长郭彦表示,这是基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探索。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入额的、能办案的法官人数在减少,但近些年案件数量却在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与此同时,司法责任制改革强调放权法官,‘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法官的服务、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司法产品’优质高效,是亟需破解的新课题。”


郭彦介绍,借鉴现代企业供应链管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成都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构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原则的“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改革,并逐步建立起了“三中心、一支撑”的运行体系。



郭彦介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群众反应强烈的“办案拖沓”问题被成都中院列为了顽瘴痼疾的表现之一,“司法供应链”在整治这一“顽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位于成都中院东区的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内分设了11个专业小组,包括电子诉讼组、集中送达组、卷宗流转组等,各小组专司某一项具体工作,让纷繁复杂的诉讼事务变得井井有条。



“与一般的诉讼服务中心不同,办案服务保障中心提供的是‘一体两面’的服务——对外面向当事人提供全域司法服务;对内面向法官承担多种审判辅助事务。”


成都中院副院长李光旭表示,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仅服务群众还不够,还需要服务好法官,真正让法官从辅助性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好判案工作,提高案件质效。



长期从事审判工作的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法院法官曾鲲对此感受颇深:


“以前,有很多事务性工作需要自己和助理亲力亲为,现在我只需要专心负责判案,不用去操心归档、送达等事宜。”辅助性事务剥离后,曾鲲一年能办结800余件案件。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艳也感受到了效率的变化。


“以前,执行立案需当事人附上生效证明,该证明要找承办法官复印送达回执并签字后,由当事人到另外一个部门去申请开具。现在,在成都市两级法院执行立案,无需出具生效证明,改由法院工作人员自行在系统中查询确认。”






''02

做好品控,防止案件“带病出院”



案件如何能办得又快又好?做好内部品控工作同样重要。在成都中院,办案质效管理中心负责的即是“品控”工作,确保每个案件不“带病出院”。



“办案质效管理中心重点要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审判效率不高、裁判文书有瑕疵等问题。”


成都中院案管办副主任夏南介绍,利用信息化手段,成都中院建立起“静默化”监管机制,对立案等183个工作节点和68个监控节点进行动态跟踪、提示、预警和督促。



在教育整顿期间,针对群众反应的“诉前调解”成为“案件蓄水池”拖延立案的问题,成都中院又将“诉前调解”案件全部纳入监管范畴,明确:


  • 一个月未调解完结的案件,需当事人签字方能继续调解;

  • 两个月调解不了的案件,自动转入立案程序。


此外,成都中院还将案件判后答疑临期预警环节和破产涉外等法律无明确审限规定的案件纳入流程节点管控。



审限变更是“拉长”审理周期的变量。为控制好这一变量,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成都中院将关口前移,由案管部门对申请审限变更事由进行初审。


今年三月至今,该院已对4.5万余件案件开展了审限变更申请初审,对不符合依法变更条件的2000余件案件作出了退回申请的决定。




夏南介绍,对“审理周期较长”这一“顽疾”,一组数据可体现整治效果——


今年上半年,成都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2.6万余件,结案率69.01%,分别同比上升43.20%1.64个百分点;去年成都市法院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70余天,今年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下降到了50余天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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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1期>

 素材来源于川观新闻,在此致谢!

文稿丨任鸿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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