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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方向、提方案!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进阶论证会来了

成小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3-31


9月3日

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

进阶论证会

在青羊召开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出席会议。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家学者,成都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应邀参加座谈。



成都中院主管、分管改革工作的院领导,相关改革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成都中院副院长谢立新主持。





PART 1.

会议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诉源治理改革、繁简分流改革、“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改革、智慧法院改革等六大改革板块的推进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并广泛征询各界意见建议,为改革进阶进位找准方向、提出方案。






PART 2.

成都中院办公室、政治部法官管理处、立案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诉服办(立案二庭)、行政庭、信息技术室、审管办10个相关改革项目牵头部门负责人,天府新区、锦江、青羊、龙泉驿、新都、简阳、都江堰7个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代表,针对各项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阶举措、方案和建议。成都中院主管、分管领导对相关改革举措和思路进行点评并提出下一步进阶建议。




PART 3.

成都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市级政法机关及法律职业共同体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华社、《法治日报》、《四川法治报》等媒体记者代表对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予以积极评价,结合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境,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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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左卫民教授高度肯定了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取得的成果,对司法改革的优化方案提出三方面建议: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院庭长的职能定位、审辅人员的作用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功能发挥,存在资源运用不充分、职责定位需进一步明确等情况,应加强对改革的规划,从制度机制等方面解决问题。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需要党政机关、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建议寻求顶层设计和上级法院的支持。


❸ 诉源治理方面,可逐步探索实行解决纠纷“双轨制”,进一步明确诉源治理中党政主导的定位和社会化参与的路径。




周洪波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周洪波教授认为,随着司法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成都法院改革已进入更高水平阶段,改革将面临更大挑战,对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了三点意见: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方面,要进一步聚焦改革深化的重点方向,因应改革要求在刑事证据认证规则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规则创新。


 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方面,要做好案件在庭审前的引导、指导、过滤工作,制定更为明确的庭审操作规则,增强法官审判的方向感。


 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方面,由于法律政策的调整、变迁引发了很多行政纠纷,需要人民法院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吴卫军

电子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吴卫军教授提出,司法改革路途遥远,改革进阶势在必行。当前改革需要关注以下三方面问题:


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长期性问题,要注意关注和体察已有改革和新增改革的有机衔接事宜;


注意重点突破和理论深化,要注意选取重点改革领域谋求重点深化;


注意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和平衡,要充分释放司法改革的普惠效应。




郭松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

郭松教授认为,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格局宏大、内容丰富、效果突出,令人十分震撼。对于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考虑三方面问题:


❶ 要准确认知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外部约束条件,增强规律性判断;


要科学配置院庭长职权,理顺司法权运行体系;


要持续优化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规范“静默化”流程监管、“四类案件”监管等机制。




苏镜祥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苏镜祥副教授认为,成都法院司法改革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意义,并对相关改革提出意见建议: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重点关注基层法院法官成长空间和法官助理精细化配置等突出问题;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系统性,推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互融互益,充分调动法官、当事人、律师的积极性;


增强改革前瞻研判,尤其是对省以下人财物统管等改革,应做好提前研判和应对预案。






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将中央顶层设计与中基层法院有所作为的地方实践有机结合,立足“小配套”的制度机制层面的改革,取得了扎实的改革阶段成效。



对下一步改革进阶工作

郭彦院长提出7点要求



1

要深化改革认识


要深刻把握中央和最高法院党组深化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核心要义,站在全局视角领会“为什么改”和“怎么改”;持续坚持问题导向,在推进改革实践中及时校准纠偏、明晰目标、靶向聚焦、稳准发力。




2

要保持改革定力


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符合中央司法改革方向,部分方面甚至走在前面。要旗帜鲜明不动摇,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热一阵冷一阵”改革现象,提升应对改革挑战的准备和能力,沉心定气持之以恒推进和深化改革。




3

要狠抓改革落实


司法改革永远没有休止符,目前改革落实与改革目标仍有差距,需要中院与基层法院同步协同推进,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狠抓推进落实,做到上下齐心、点面发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改革落实不降标准、不打折扣、不掺水分。




4

要增强改革实效


要以改革实效为导向,旗帜鲜明反对改革作秀与形式主义,全面汇总改革问题清单、需求清单、意见清单,梳理改革台账,真抓整改优化与贯彻落实,以改革落地成效促进改革纵深推动。




5

要强化改革督查


要用好督查问效和评估总结等手段,摸清改革底盘,发现改革梗阻,剖析改革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成都中院各牵头改革部门、各基层法院主管分管院领导要发挥常态化督促作用,紧盯改革制度是否落地落实、改革模式是否有效运转等,传导改革压力,增强改革助力。




6

要汇聚改革合力


要继续坚持“开门搞改革”,及时报告重大改革,及时互通改革信息,及时研判改革问题,不断深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牵头、政法协作、高校支撑、各界参与”的改革大格局,全力画好改革“同心圆”。




7

要夯实改革品牌


要系统梳理改革成效,再次全面挖掘改革特色,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改革成果转化,加强改革经验推广,以一流的改革实践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动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成都智慧。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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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4期>

素材来源于青羊法院,在此致谢!

编辑丨李丽莎

摄影丨杜东升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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