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出炉!
12月23日
成都中院组织开展的
全市法院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创建活动落下帷幕
10个人民法庭被授予
成都市首批
“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是成都法院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举措
也是传承和弘扬人民司法制度
深化诉源治理
和学习借鉴“枫桥经验”
聚力推动
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策
2020年9月
成都中院印发实施方案,启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
经过一年多的全面创建、基层推荐和分组自评等程序...
从全市81个人民法庭中评选出司法服务保障产业功能区,深化诉源治理、深化专业审判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三个小组15个候选人民法庭。
2021年12月23日
按照创建命名程序,成都中院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和市委政法委、市委社治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代表召开专家评审座谈会,现场评定10个人民法庭,授予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
在评审会上指出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在司法为民的前沿、纠纷化解的前线,担任着新时代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职责。
郭彦院长从历史脉络、实践特色与时代风格三个方面介绍了人民法庭的价值走向,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个理念”,人民法庭建设与人民司法制度的实践融合、与“两大服务”的目标融合“两个融合”和普惠式+专业化法庭建设、审判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改革、基层基础与履职保障“三大工程”等方面对人民法庭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
郭彦院长希望被命名的人民法庭再接再厉,干出新的明显成效,也希望全市所有人民法庭对标奋进、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态势,共同推进成都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为公正审判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新的贡献。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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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4期>
本文编辑丨李丽莎
值班编辑丨杜东升
校审丨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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