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让执行更增效丨成都法院司法体制机制综合配套改革⑤
2021年12月2日凌晨5点,整座城市还在睡梦之中,成都法院强制腾退“突击战”已悄然打响!四家法院联动跨域参与,经过9个小时的奋战,成功腾退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北段的一处4400平方米的房屋,并现场交付买受人。
这既一起普通的执行案件,又是一次执行“一体化”改革工作在成都法院的一次成果展示——成都中院应蒲江法院申请,统一调度青羊法院、金牛法院近百名干警及属地公安民警、社区干部,根据案件和基层法院执行人员配置情况,执行指挥中心统一下达跨域协作执行命令,成功对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向社会展示成都法院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态度,有决心、有力量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瞄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成都中院坚持靶向纠治、精准施策,2016年11月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进执行“一体化”改革,在顺利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按照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部署,尽锐出战打响“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制定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构建“三分五统、三区六化”现代化执行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强化执行手段,严厉打击失信和拒执行为,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021年,成都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万余件,同比上升41.15%,结案率达92.29%;首次执行案件平均结案用时80.73天,同比缩短9.93天;发布限高信息13万余条,26576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罚款)853人,判处拒执罪14人,让“老赖”无处藏身、寸步难行。
做强“中枢大脑”
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过去在法院执行工作中,面对一些失信被执行人花样百出的“躲债”手段,根据案件管辖的传统办案模式,基层法院的执行法官经常有“势单力薄、分身乏术”的无力感,胜诉人的“纸上权利”迟迟难以变为“真金白银”......这些是执行工作中的顽瘴痼疾,也是在执行工作中让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今年3月,成都中院召开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动员部署会,要求实施“执行权责清单”制度,对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同向同频管理。改革后,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成为执行工作的“中枢大脑”,负责执行办案、指挥调度、综合管理、统筹协调等事宜。
对当事人来说,“高效”执行就是最重要的要求。为便利群众,成都法院对执行案件实行统一立案、统一分案、统一查控——当事人可根据需要,就近在全市任何一家基层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受案法院经审查,如不属于本院管辖案件,可报请成都中院调整管辖。成都中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全市基层法院人案匹配实际,按照全域统筹分案或同一被执行人集中管辖原则,指定一家基层法院立案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由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统一监管、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线索,线上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线下指派执行团队甄别查控股权、车辆等特殊财产,确保牢牢“盯住财产”。
“改革以来,全市法院已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统筹立案分案、全域精准调案887件,基本建立起执行“立案、查控、处置、兑现”全链条快速响应机制,极大地提升了申请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成都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戴伟介绍道。
做优“后勤保障”
执行辅助事务集中办理
长期以来,执行辅助事务繁多、标准不一,牵扯了执行法官较多时间和精力,严重制约了执行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成都中院出台制度规范,统筹市域范围内办理执行辅助事务的流程、标准及考核要求。为集约高效办理执行案件,成都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对传统调查、现场勘查、线下查控、评估拍卖等辅助事务实行全域统筹,就近调度执行人员完成任务,节约办公时间和费用。
对于部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强占应被执行的财产,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碍人民法院执行的,成都中院探索形成了跨越协作执行模式,统筹调度人员力量开展强制腾退、集中搜查等工作,并组建由司法警察、执行法官联合组成的司法惩戒团队,专司妨碍执行被执行人的拘留、训诫、拘传等司法惩戒工作,加大司法震慑和惩戒力度。
做实“分工协作”
执行办案工作管办分离
与司法办案相比,执行工作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色彩,强调组织化行权、层级管理、上令下从、令行禁止。
有鉴于此,成都中院执行“一体化”改革刚性落实四川高院关于执行工作分权、分流、分段要求,构建以划段执行、分段管理、分权制衡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市中院主抓监督管理、基层法院主抓案件办理的“统管统分、管办分离”案件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高效的分工协作、监督制约机制,彻底改变原来“一人到底”的执行办案方式,突破单个法院的封闭运行状态,从制度机制层面严防执行领域腐败廉政问题。
“从‘裁执二次分离’改革到‘分权、分流、分段’执行办案机制,这是成都法院持续优化执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有益尝试”,成都中院执行局局长尹红介绍道,“根据工作实际,不断调整优化执行权力运行模式,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同办理环节之间的工作监督制约,其目的就是用制度管人管案,从源头上杜绝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等权力滥用问题,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执行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胜诉当事人兑现自身合法权益的曙光和希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知和评价。执行‘一体化’改革是成都法院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的创新之举。成都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通过执行‘一体化’改革,做到每一件执行案件查控到位、处置到位、兑现到位,对‘老赖’依法打击到位,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0.5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成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旭介绍。
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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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7期>
供稿丨吴超越
编辑丨李丽莎
校审丨陈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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