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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院判决当做一纸空文?罚!




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执行法官特向被执行人发出“惩戒预警”,有效督促其执行。




(图源于网络)

据悉,2021年8月11日,刘某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本院特邀调解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杨某仅归还部分借款,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系公职人员,经司法网络查控杨某银行卡账户余额足以偿还债务,系有履行能力而不主动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对杨某作出《罚款决定书》,杨某收到决定书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称自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第一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承诺会如数还款。该案现已执结完毕。




(图源于网络)

下一步,瑞金法院将持续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企图逃避执行的当事人进行重拳出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大家应增强法律意识,莫把法院判决当做一纸空文。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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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瑞金市人民法院关于敦促涉公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

供稿:李瑶、梁玉珍
编辑:赖水连
复核:郑琪凡
审核:朱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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