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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瑞金这名“粮耗子”被判刑了!
仓廪实,天下安
粮食安全乃“国之大者”
粮食系统承担着
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的重要任务
然而
却有这样一些“硕鼠”
严重侵蚀群众利益
造成国家利益损失
威胁粮食安全......
刘冬林受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始,被告人刘冬林在担任瑞金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下属、粮商、工程承建商等九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7.5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除已退还给洪某某9万元、退还给欧阳某某43万元外,其余115.57万元主要被刘冬林用于购买房产、归还银行贷款以及其个人和家庭支出等。案发后,刘冬林在其家属的协助下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冬林在担任瑞金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根据被告人刘冬林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冬林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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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古亚芬
编辑:赖水连
编审:朱慧军
审核:郑琪凡
监制:朱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