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讲堂 | 商事仲裁争议解决若干实务问题(一)
作者简介 PROFILE
刘璐博士
嘉维律师事务所法律研究部负责人
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国际案件处副处长
商事仲裁争议解决若干实务问题
7月9日下午,嘉律师沙龙系列活动之八——“商事仲裁争议解决若干实务问题”在朝阳区建国路56号E2栋·嘉律师大楼成功举办。本次沙龙活动由嘉维律师事务所法律研究部负责人、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案件处副处长刘璐主讲,20余位律师参加。
以下为沙龙现场内容实录。
刘璐博士结合仲裁程序进程的步骤,详细讲述了仲裁程序主要环节中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提起仲裁前的准备
JIA LAWYER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我们在提起仲裁申请时需要做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这些准备工作对于后续仲裁程序的有效推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做充分的准备将为后续参与仲裁程序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01.了解所选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
仲裁机构众多,各个仲裁机构都有自己的仲裁规则,虽然说有一些共同之处,但是具体的细节有很多差别。
在仲裁条款中,可能会约定不同的仲裁机构来管辖争议,所以申请仲裁前首先要了解和熟悉所选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规则贯穿着整个仲裁程序,是当事人和仲裁庭所共同遵守的规则和行动指南,了解仲裁规则有助于我们在仲裁程序中更好地行使程序权利。
在商事仲裁中,程序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不但要准确把握实体问题解决争议,更重要的是要保证仲裁程序不能有任何的瑕疵。在仲裁裁决做出以后,还将可能进入法院的司法监督程序,即对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阶段。法院在审查仲裁裁决是否具备可执行性,或者是否具备可撤销条件时,首先要审查在仲裁程序中有没有程序上的重大的瑕疵,比如,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重大的双方不对等的情况,或是仲裁员在行使裁判权的过程中是否有违操守显失公正、以及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可以说,仲裁程序对于仲裁裁决的生命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在提起仲裁申请时,必须要对所选择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细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02.审查仲裁条款,确定管辖权和双方的主体资格
关于审查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确定仲裁管辖权的依据。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或者约定的仲裁条款有瑕疵、不可操作,那么该条款可能面临着没有约束力的挑战。即使依据这样的条款进行了仲裁程序,将来做出的仲裁裁决亦将面临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风险。所以,仲裁条款必须具备使其有效的条件。
实践中,仲裁条款有很多种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比较多见是较为简单的条款。比如,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约定“因为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到XXX仲裁机构以仲裁的方式解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这样的条款约定是比较清晰的,发生争议后我们可以直接依据该条款的约定,按照其所指向的仲裁机构去提起仲裁申请。
但是,实践中常常遇到有些仲裁条款约定得非常复杂。仲裁条款不仅约定了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还约定了其他内容。比如,约定在仲裁程序中,以什么样的方式选择仲裁员、仲裁庭的人员如何组成、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庭审等等。再比如,有的仲裁条款设置了前置条件,如发生争议,首先要在一定期限内将争议提交到双方认可的具体行业协会或者其他机构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再去申请仲裁。所以,我们在审查仲裁条款时要注意到这些问题。
关于确定管辖权和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仲裁机构在立案审查我们提交的仲裁申请时非常重视对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一方面,仲裁约定管辖具有相对性,即仲裁条款通常只约束签署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另一方面,该仲裁条款对合同各方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并非绝对的不具有约束力。为什么这样说呢?实践中,有一些情况存在,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之后,甲方又与丙方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的协议,那么,丙方则因受让了甲方在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而受到原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束。
03.审查涉案合同条款
审查争议的合同条款时,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逐条、逐项、逐句逐字地审查。针对某一个关键条款,双方可能会存在争议。对于该条款的内容,双方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对所涉及的合同条款有一个非常清楚全面的了解,需要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以全面了解事实情况。比如,签约的背景,签约的方式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确定适当的仲裁请求。在实践中,由于当事人提出了不恰当的仲裁请求从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很常见。比如,在一个案件中,一方既主张合同无效或者合同的某一个关键条款无效,却又请求对方因违反该约定而应向其赔偿违约金。既然合同无效,怎会存在违约的问题?合同无效产生相应的问题是过错赔偿责任问题,需要作出判断的是,导致合同无效是双方的过错还是单方过错,如果主张合同无效是由于对方的过错所致,那就应当主张损失赔偿,而不应主张违约金。但是,既主张合同无效,又请求违约金,这样的仲裁请求就是不恰当的,很可能导致仲裁请求被驳回。
04.围绕事实、主张及请求收集证据
要围绕着事实和主张(包括提出的仲裁请求)去收集证据。在实务中,有的当事人提交了几大箱子的证据,仲裁庭经过审理发现,这些证据中找不出一份能够足以支持其主张的证据。所以,我们要围绕着核心的主张、仲裁请求去收集证据。
05.证据的筛选、排序、制作证据目录
收集证据的同时要对证据做筛选工作,哪些是优质的、证明力强的证据,哪些是证明力弱的、甚至需要其他证据互相印证的证据。根据证明力的强弱程度对证据进行筛选并做一个次序编排,使这些证据能够形成闭合性的证据链条,佐证己方主张或者反证。
关于编排证据的顺序。实务中遇到过各种形式的证据编排,有的按时间顺序,有的按合同履行顺序,有的按事件发展的顺序,也有的杂乱无序。我个人认为,按照重要性的主次来排列证据顺序比较可取。对于仲裁庭而言,更多地关注如何判断和解决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我们把紧紧围绕并针对焦点问题的证据编排在优先次序,直接亮出自己的主张并举证,这是仲裁庭乐于接受的做法,也会提高仲裁庭的审理效率。
关于证据目录制作。证据目录要起到引领仲裁庭了解案件事实、己方主张和观点的作用,并利用证据目录强调己方主张和观点,帮助仲裁庭形成法律事实。
比如,提供了一张光盘作为证据,那么,这份证据在证据目录中如何呈现?证据名称:光盘;证据的内容项要对光盘所呈现的内容做出描述:现场拍摄的厂房内,堆放了一些废弃、生锈的机器设备;证明的目的:从对方处购买的机器设备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导致机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了正常的生产和经营,造成了损失,所以,主张对方赔偿损失。这样,这份证据所对应的主张就非常清楚,想要陈述的观点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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