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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就是烤箱
走路就是麻辣烫
坐下就是铁板烧
如果下雨、就会变成水煮鱼...
没错!这就是刚走出空调房的我!
天气那么热,万一中暑了,
请问老板,算工伤吗?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中暑算工伤!但是注意了!
只有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从业者
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哦
▼
那么怎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呢?
卫生部发布的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规定,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从业者均属于易中暑人群,他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
小咚来举个栗(例)子
小刘是某建筑工地的砂浆搅拌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某天在工地严重中暑,昏迷不醒。
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小刘的中暑属于职业性中暑。
这种情况就能认定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新闻里隔三差五都有一条关于中暑工伤的新闻
小咚看着都心疼~
为此,小咚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小tips
希望能帮到你哟!
那么除了中暑工伤认定问题
关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还规定了什么?
▼
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可是这个上下班途中到底怎么算?例如下班后没回家,而是去逛街了,这个算不算上下班途中?《意见》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此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拒不协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工伤”,大家清楚了吗?
如果你确实可以诊断为工伤,
而你的老板拒绝承担责任的话
记得转发这篇稿子给老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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