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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一)
《关于对八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的规定》出台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委员赵明执法不严等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赵明在办理南漳县某物业服务公司违法案件过程中,执法办案程序不严、未经会议集体讨论提前进行行政处罚,且执法简单、粗暴,与当事人发生冲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0月23日,县纪委监委对赵明进行立案调查。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信祖秀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信祖秀在参与办理南漳县某物业服务公司违法案件过程中,执法程序不严、未经会议集体讨论提前进行行政处罚,且对自己所办案件职责不明、程序不清。2020年10月23日,县纪委监委对信祖秀进行立案调查。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胡祖雄执法简单粗暴的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负责人胡祖雄在办理南漳县某物业服务公司违法案件过程中,执法简单、粗暴,与当事人发生冲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县纪委给予胡祖雄诫勉谈话处理。
当前,正值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在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过程中违规操作,破坏公平竞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对全县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涉企部门的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扶持民营企业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关于对八类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律严肃查处的规定》,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的,坚决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且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
中共南漳县纪委
2020年10月30日
编辑:小吴/编审:代军 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