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1月28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执纪、发挥带头作用,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做好疫情防控。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措施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从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排查监测、防控隔离、医疗救治、物资保障、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入手,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要夯实基层基础,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抓实抓细、落地见效。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执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服务大局,坚决服从党委工作调度,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力有序执行。要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党员干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有关人员停止春节休假的通知》(达市府办发电〔2020〕4号)要求,及时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耽误防控指令的传达落实;强化工作落实,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不服从组织安排、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控工作款物的问题;严肃查处重要信息瞒报、迟报、错报、漏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既要立足本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又要善于发现本次疫情防控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情况。要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时、度、效,注重方式方法,多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决不能给基层“添乱”,决不能干扰一线同志正常工作。
通知强调:要发挥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带头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相关政策;带头遵守各级疫情防控机构提出的要求和倡议;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带头不搞串门拜年、不参加聚会聚餐;带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排查和个人防疫检查;带头学习健康防护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带头坚守岗位,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听从组织安排,全力以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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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李青青
审校/李兰 何倩云 张海涵 赵宾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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