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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中工网 2022-07-15

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顺利完成截至2021年末,全国报送人社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2亿人


  日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第27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集体协商十佳案例(2019-2021年)》,标志着自2019年开始的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顺利完成。据统计,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全部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全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132万份,覆盖职工1.2亿人。


  2019年,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下简称国家三方)启动了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各地积极行动、持续探索,“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三方协同、社会支持、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日渐完善,集体协商工作合力逐步凝聚、建制率持续巩固、质量效果逐步提升、相关制度日益完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群众基础不断夯实。3年来,各级三方培育了省级和地市级协商典型案例8000多个。此次国家三方择优发布的十佳案例,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代表了全国集体协商工作的丰硕成果。其中,京东集团、安徽蚌埠网约送餐、福建三明快递、湖北荆州保洁家政案例,代表了通过集体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用工群体权益的积极探索;上海众材、广州日弘、河南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案例,代表了各地指导企业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引导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的成功实践;江苏常州强力公司职工技术创新协商案例,代表了通过集体协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创新做法;江苏邳州木制品、北京簋街餐饮案例,代表了集体协商老典型的守正创新。


  值得关注的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国家三方第一时间指导企业和职工确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协商目标,各级三方指导企业和工会就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开展协商,比如在去产能关停企业,协商职工安置方案;在经营困难企业,协商争取不裁员或少裁员。同时,许多地方将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写入当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积极探索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收入分配,推广工会集体协商流动指导站、“云协商”、协商信息化平台等方式,集体协商制度日益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机制。


  据统计,3年来,各级三方共计培训协商代表127万人次;仅国家三方联合举办的集体协商竞赛,就累计吸引33万人次观看,6070家企业的11.6万名职工和2894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参与省级竞赛活动。在对职工、企业进行的集体协商满意度评价中,得分80分以上的企业和行业(区域)均超过70%,达到90多万家。


  下一步,国家三方将聚焦头部平台企业,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并推动完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为协商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构筑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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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夏会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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