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七:经文卷六之三(连载)27
交光大师简介:
明朝北京人,为官府子弟,名真鉴,因阅《楞严经》有悟,遂入佛门,修心参禅。后离京都,驻锡上党,安身于北天河村东山窑洞中,一住二十余载。其间,潜心修行,呕心沥血,新注《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拨乱反正,楷定古今!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七(经文卷六之三)
明京都西湖沙门交光真鉴述
蒲州万固沙门妙峰福登校
癸二文殊偈对。分二。子一叙仪标偈。
文殊师利法王子奉佛慈旨。即从座起。顶礼佛足。承佛威神。说偈对佛。
此之顶礼。固尊师命言之常仪然亦即求加被。故下明乘威神也。是虽果后大人。而顺仪彰轨如此。足警我慢流也。
子二详演偈文。分六。丑一发源开选。又三。寅一双示二源。又二。卯一所依真源。
觉海性澄圆。圆澄觉元妙。
觉悔性者。以觉海二字彰性之体量也。盖性以知觉为体。以深广为量。故云觉海性也。觉海二字有二释。一者作法喻双彰。显本觉深广。即吴兴所谓真觉之性。譬如大海是也。二者直称觉性为海。非是取喻水海。盖凡具深广之量者。皆称为海。如华严所谓刹海劫海等是也。若必喻水海。犹堕不齐之过。以觉海横无边而竖无底。非若水海尚有边底也。后说为优。澄圆二字。直说觉海义相。莫依吴兴说海澄圆转喻寂照。殊不顺畅。澄即是寂。谓澄停湛寂。无诸起灭也。圆即是照。谓圆融洞鉴。无诸偏蔽也。次句首三字牒承上文。末二字明本来圆通也。元。即本也。妙。即圆通妙用也。圆满而本无亏缺。通融而本无乖背耳。大抵觉海指体言。仿佛标体大也。澄圆指相言。仿佛标相大也。元妙指用言。仿佛标用大也。此三大为诸妄所依。故科云所依真源矣。
卯二能依妄源。
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真际曰。于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当情。无相即隐。故照性亡。○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者。即经前所谓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而形所相者。即觉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有相当情。无相即隐者。如云起必障于日也。首句。似永嘉所谓倘顾还成能所。末句。似后知若生时。前知早已灭也。问。所既妄立。何不生汝妄能。答。凡经一重惑起。有二功能。一能隐覆。二能生起。今偈正表隐覆而前经乃明生起。二义具有。前后互影而互出耳。然大意略同永嘉。以此推原无始。虽不全同永嘉所说禅心。而意旨遥契。故可类通之。亦以见祖意与修多罗合也。又此二照字。前生后灭。俱属于妄。不可谓后照为真。亦如永嘉云。二知既不并。但得前知灭。灭处为知境。能所俱非真也。又此生灭依前真起。为万法本。故科妄源。
寅二略彰生灭。此万法粗生灭。非前无明细生灭也。蹑上真妄和合。遂谈万相森然具矣。分二。卯一万法生起。
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国土。知觉乃众生。
首句。即经前所谓晦昧为空也。亲依无明。虚空先现耳。次句。即空晦暗中。结暗为色也。三句。即温陵所谓妄想凝结。成无情国土也。四句。即彼谓妄识知觉成有情众生也。上二句空界显彰。下二句依正成就耳。
卯二万法还灭。问。方彰生起。何以遽谈还灭。答。还灭即是归元。今选根深入。正谋归元之路。故备彰生起之虚还灭之。易以发其端。分二。辰一先彰劣妄。
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
大而无外。容尽尘刹。而绰然有余。本非微劣。而以大觉较之。更大无量。如海中一沤。而虚空遂成至微劣矣。有漏。依吴兴兼于有情是也。此更言有漏尘刹。尚依空生。不出空外。益见其微劣而虚妄矣。
辰二后明顿灭。
沤灭空本无。况复诸三有。
长水曰。沤灭下。如云一人发真归元十方虚空悉皆消殒等。○此处用三有。即尘刹之三界。谓欲有色有无色有也。妙理无端。妄成三界。如水结冰。物而不化。故称为有。又取中九有更开二十五有。依吴兴双含情器是也。空沤于大觉海中本无而妄有。故灭而复归于本无。至于三有。又依空同体。安危事一。故包界外之虚空尚归本无。况空中之三有。而岂不随之顿灭耶。意表由至虚故可速灭向使非虚。岂能强灭乎。
寅三正明须选。上言万法可以还灭。已引归元之路。故此科出归元当选之由也。分二。卯一诸门平等。
归元性无二。方便有多门。圣性无不通。顺逆皆方便。
首二句。双标一多。初句明理惟是一。次句明门乃多张。如京畿是一。入路多岐也。末二句。但出多门之由。问。理既是一。门何故多。答。由圣性普融。旁通万法。如天子宅中。衢通万国也。故二十五门或顺入。或逆入。无非入理方便。如千迳九逵。皆达帝京也。孤山曰。观音耳根则顺。余圣诸根则逆。盖对此方之机说也。○此说顺逆二字。如云顺此方之机为顺。逆此方之机为逆也。予谓顺尘识流。宛转达道。曰顺入。即六尘六识火大乃至识大圆通也。如顺背京之路。绕远方到者也。逆根性之外流。而旋反入性。曰逆入。即六根及根大圆通也。如逆背京之路。回身即到者也。请观诸根圆通俱有旋反字面可见矣。
卯二须选当根。
初心入三昧。迟速不同伦。
初入即最初方便。三昧即各门正定也。迟速不同者。依前孤山。则观音顺速。而余圣逆迟。依后说。则顺流者迟。逆流者速。经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则可见惟是耳根于诸根中又其最速者。然此二句正见须选。故最初应有难云。既皆方便。是即平等。何必又选。答。其奈对此方之机有当不当。当则甚速。不当甚迟。岂可不选择哉。如趋京之路。迂直千差。岂皆捷径。亦不可不择路而趋矣。发源开选已竟。
丑二了拣诸门。意在令舍也。分四。寅一拣六尘。尘是无情。于心最疏。而又具障蔽染污二义。疏则难转。蔽则难圆。染则难通。故并拣去而不用也。就分为六。卯一色尘不彻。
色想结成尘。精了不能彻。如何不明彻。于是获圆通。
首句言色凭妄想结为障蔽之尘。次句言此色若以心精了之终不透彻。良以色体元本结暗所成。初心岂能了之使彻。末二句。牒结初心决不依之得圆通也。
卯二声尘言偏。
音声杂语言。但伊名句味。一非含一切。云何获圆通。
音声即径直声。语言即屈曲声。次二句偏说屈曲。良以陈如从四谛入。偏取屈曲故也。伊者彼也。一字直目为名。诠自性也。二字带表为句。诠差别也。味即所含义理。言音声既落语言。惟以取彼名句之味。且此理圆言偏。初心岂达一言遍该一切义理。故依之恐其难取圆通矣。
卯三香尘不恒。
香以合中知。离则元无有。不恒其所觉。云何获圆通。
初心凡夫必待烟合于鼻方以觉香。离则无复香相。是香非常住。不能令觉常恒。觉不恒。则香亦非恒。岂能于香而得圆通哉。
卯四味尘不一。
味性非本然。要以味时有。其性不恒一。云何获圆通。
此与下之触尘但变文耳。而意皆同于香尘。以三皆同属合中知也。本然即常然也。次句。言须待舌尝味时。方觉有味尘也。末二句全同上科。
卯五触尘不定。
触以所触明。无所不明触。合离性非定。云何获圆通。
触无自相。双依能所。内依身根为能触。外依色尘为所触。中间方显触相。今言以触明者。要待所触之尘合于身时。而触相方明也。末二句同上科。
卯六法尘不遍。
法称为内尘。凭尘必有所。能所非遍涉。云何获圆通。
法尘非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影子。惟意中独缘。属独影境。故曰内尘。必有所者。言必专一处也。盖意无有二。起意缘时。但专一境。舍一缘一。始终惟一。能所皆局。岂能遍涉。不遍。故初心难入圆通也。拣六尘已竟。
寅二拣五根。留取耳根。故惟拣五。问。根能旋反。转之即性。何亦拣之。答。根虽总皆近性。胜彼尘识。然六中圆缺不齐。前文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今正拣去合者浅者与不圆者耳。意令惟取耳根而已。就分五。卯一眼根不圆。
见性虽洞然。明前不明后。四维亏一半。云何获圆通。
洞然者。明朗照了之意。虽之一字。纵许之辞。次句夺其不圆也。三句详示不圆之数。语略而忽。四维。四隅也。必兼四方。而但言四维者。语之略也。且千二功德。四方八百。四维四百。今止缺后方。及两隅之四百。是缺三分之一耳。而言亏一半者。语之忽也。若实一半。当惟六百。学者善会其意可也。亏缺难圆意则易知矣。
卯二鼻根缺中。
鼻息出入通。现前无交气。支离匪涉入。云何获圆通。
鼻之功德。出息入息及与中间各分四百。今缺中间四百而已。交气即中间也。支离者。不相接续之意。盖出息尽而不能即入。必少间断而后方入。入息亦然。此即支离处也。良以出息取香。入息闻香。此支离处全无功能。故非圆满。匪者不也。涉者交也。入即鼻入也。言若此间断不交之入。岂能速得圆通乎。此与上科拣去不圆之根也。
卯三舌根不常。
舌非入无端。因味生觉了。味亡了无有。云何获圆通。
吴兴曰。首句语倒。应是舌入非无端耳。温陵曰。舌不因味而即能觉了。乃为无端。○今者不然。故曰非无端也。末三句言其无离味之恒觉。故难入圆通。问。耳离声而闻静。说为常性。何不舌离味而尝淡。亦说为常耶。答。耳为离知。恒常普遍。离声闻静。更比声圆。人所易晓。经云。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也。今舌根觉味之知。不过三寸。合知尚劣。而离知淡相更为眇昧。岂能同耳之常性彰显乎。故不例难也。
卯四身根不会。
身与所触同。各非圆觉观。涯量不冥会。云何获圆通。
首二句例前触尘。明其同是不圆之门也。此所触二字。直指前之触尘而言。意谓前之触尘我已拣其不圆。今此身根亦全与彼触尘同也。此句标定。次句申其相同之故。圆觉观者。以圆之一字双贯觉观二字。圆觉者。独立之全体也。圆观者。绝待之全智也。此身根与前触尘各非此二者。良以合中之知。根尘相待而显。故前之触尘离此身根其相即隐。固无独立之全体。与夫绝待之全智也。而此身根离前触尘其知亦泯。亦无独立绝待全体全智也。岂能圆觉观乎。大抵此二句总明须合而后有知也。涯量。犹言边际也。即身边际与触边际也。冥。暗也。会。知也。不冥会者。言不能于远离之时。暗中有知。如彼耳之于声也。此句是言离中无知也。末句结非圆通。总承合有离无。故明难获圆通矣。此与上科拣去合知而浅之根也。
卯五意根杂念。
知根杂乱思。湛了终无见。想念不可脱。云何获圆通。
此文易了。大抵此约初心凡夫欲依此意根求圆通者而断其难获也。乱思即意识也。诸识中惟意识最乱。最为刚强。难于制伏。恒杂意中故。湛了者。即脱尽意识。湛然了知之境也。而言终无见者。如非非想天。入非非定研穷。求其湛了终不可得。报尽从坠是也。末二句结非圆通。盖言圆通本是无分别定之胜果。今想念不脱。岂能得此果哉。此科拣去非纯离之根也。拣五根已竟。
寅三拣六识。此经首即斥破六处识心是为生死根本。不可依之错乱修习。而诸圣自陈仍备此六门者。见圣性无不通也。文殊复拣去者。仍顺此经遮止误用也。若初心用此以求圆通。则不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魔外者极多。如六圣得正圆通者极少。所以须拣去也。就分为六。卯一眼识无定。
识见杂三和。诘本称非相。自体先无定。云何获圆通。
槜李曰。论云。二和生识。谓根境和合。识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说也。○识见二字亦似语倒。应云见识。即眼识也。乃眼家随念分别。外对无情之色尘。内依无分别之眼根。而中间诈现。随念粗略分别。是为眼识。能依自体。并所依根尘。故曰杂三和也。温陵曰。三者和合。穷之本自无体。故曰非相也。○末二句蹑上结归。无定。亦无定实之自体而已。
卯二耳识非初。
心闻洞十方。生于大因力。初心不能入。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普贤用心闻。故能知他方沙界外事。此由修法界行大因所生非初心能入也。○由大因威力。致耳识洞闻沙界。非耳识自妙能顺初心成此妙果。故曰初心不能入也。
卯三鼻识有住。
鼻想本权机。只令摄心住。住成心所住。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孙陀散乱。佛欲摄住其心。令观鼻端。此特权机而已。盖真心无住。有住则妄矣。○鼻想者。于鼻端作观白之想也。本权机者。本为对治而权假设想。非鼻识本有也。以鼻识分别香臭为用。非关端白故也。次句明本意只为摄住散乱而已。三句明不圆之故。住则偏局一处。何由而圆乎。
卯四舌识有漏。
说法弄音文。开悟先成者。名句非无漏。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说法虽由舌识。然不免杂以音声文字。故曰弄音文也。而能开悟成自果。但由先世所成旷久辩才之力故得如此。非彼一时舌识所能。且名句乃不相应行。有为所摄。非无漏法。岂以舌识参杂于此而成圆通乎。
卯五身识不遍。
持犯但束身。非身无所束。元非遍一切。云何获圆通。
吴兴曰。问。波离执身。次第执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而已。答。声闻执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况今言身。识在其中矣。○此偈正拣身识。其言束身。正谓束于身识。非谓身根。而言识在其中者。岳师之混淆多此类也。且观下元非遍一切之句。则知但束之语。非惟只表遗心。盖表所遗者更多。良以圆通之境。当遍融身界万法。今但束身识。局于身心。无普融观智。岂得圆通乎。
卯六意识缘物。
神通本宿因。何关法分别。念缘非离物。云何获圆通。
吴兴曰。目连神通由宿习所得。虽云旋湛心光发宣。非关于法分别而现。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缘物则有。离物则无。○法分别三字即意识别名。盖意识是法尘上分别性故也。此句已明目连神变圆通元与意识无干。次句又言纵由意识。亦是缘尘。而非离尘普遍之法。亦难获圆通矣。物。即尘也。通观拣识之文。多明六圣所证各皆别有资藉。非真由彼识心能至圆通也。拣六识已竟。
寅四拣七大。七大之中。前五同尘。第六同识。第七同根。比前但加广大之相。而拣意大同前也。就分为七科。卯一地大非通。
若以地性观。坚碍非通达。有为非圣性。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持地平填。尚涉有为。非实圣性。○遇佛平心。方归圣性。而初心全涉有为。故难获圆通。似为易见。
卯二水大非真。
若以水性观。想念非真实。如如非觉观。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月光水观。未离想念。难契如如。盖如如之理非觉观之法故也。○如如者。即圆通真实之体。乃离念不动之法。凡起心分别觉观皆不相应。反显旋闻不属觉观明矣。而强安三观者。尚当寻绎于此可也。
卯三火大非初。
若以火性观。厌有非真离。非初心方便。云何获圆通。
身心俱断。断性亦无。方为真离。今存厌断。故非真也。又厌欲假设。非真实本有之法也。二句言非初心一定方便。以初心不皆多欲。而少欲无欲众生。何用于此而入圆通乎。
卯四风大有对。
若以风性观。动寂非无对。对非无上觉。云何获圆通。
动寂有对。则一动一寂。便属循还生灭无常之法。故非无上觉体。问。反闻法门。亦从动静而入。何殊于此。答。彼乃渐脱动静二尘。以取无动静之闻性为初心方便。此即取有动寂之风性为入门。所以大不同也。岂可以此难彼。
卯五空大非觉。
若以空性观。昏钝先非觉。无觉异菩提。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晦昧为空。故曰昏钝。○此是穷源之解。若就现相。昏。即冥也。钝。即顽也。虚空本以冥顽无所知觉为相。菩提乃觉性智体。明灵为相。正与昏钝相反。就昏钝处而取明灵之果。如钻冰取火。固应难也。世有尊太虚空为本性者当悟此矣。
卯六识大虚妄。
若以识性观。观识非常住。存心乃虚妄。云何获圆通。
温陵曰。弥勒惟修识观。而所观之识念念生灭。存心观之已妄。况获圆通耶。○首句言发心即研穷识性以为入门也。次句言能观之观心。与所观之识性。二俱念念迁流悉不能住也。愚意初心纵猛。必堕识无边处等定而已。三句。研穷之极。纵有存住之心。如说二乘所住涅槃。但是识阴境界。犹如湛流。望如恬静。而实不住。故曰乃虚妄也。初心岂能依之顿入圆通乎。
卯七根大殊感。
诸行是无常。念性元生灭。因果今殊感。云何获圆通。
首句言凡有运动迁流。皆属行阴。皆堕无常。今势至虽曰都摄六根。而主于净念相继。既曰净念。终成有念。既曰相继。难免生灭。故曰念性元生灭也。三句言以此为因。往生见佛。则因果相应。无有不可。若以此生灭之因。而求现证不生灭之圆通。则因果不类。决难得也。通论二十四圣。约其所证。必等观音。而原其入门不从本根略有四缘。所以当拣。一者不对方宜。二者不便初心。三者别有资藉。四者非常修学。反显耳根对方宜便初心不劳资藉通常可修也。意在后偈。预此明之。至文再详。了拣诸门已竟。
丑三独选耳根。分二。寅一备彰门妙。此中所具四科。一三四中正以翻前四缘中三缘。惟非常修学更在后文。至文更指。分四。卯一随方定门。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欲取三摩提。实以闻中入。
此科显其正对方宜。翻前不对方宜也。盖诸教体。如来必随一方机宜而立。若教不投机。化应不胜也。温陵曰。圣人设教。随方不同。或有佛土。以佛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佛土。以佛菩提树而作佛事。乃至或以园林台观。或以虚空。或以寂无说示。如香积佛国。无文字说。但以众香。令诸天人得入律行。而此方教体必藉音闻。欲取正定必由闻入者。各随机缘故也。此方二句。意言此方众生耳根偏利。能由闻性遍达无量差别理事。故佛对此一方机宜。而以音声施作佛事。所以逗彼闻根之利也。是则合音与闻。乃为此方真清净教体矣。是虽常途惟取音声为教似不兼闻。而不知离彼听者闻根。则音声泯然无托。教体奚得而存耶。末二句。言教体既在音闻。而欲入正定者。岂可舍教体而别取哉。故应惟从耳根闻性而入也。良以声教但为弄引。闻性实为妙心。故领悟虽以双托音闻。而修定但宜单取闻性。故曰实以闻中入也。是则从说选根以来。直至此处。惟此一句方以决定分明指出耳根为圆通本根至妙之法门矣。又说音闻先即不平。意言常途但以音声为教体。是随相假体。而非真实教体。不知此方真实教体清净本然周遍法界者。不在于音而惟在听音之闻性耳。良以教诠藏性。而闻性最近藏性故也。末二句承之。遂言以是义故。大定惟从闻入。似为简直而顺。且更见音声但为教体。而闻性方为真教体。智者详之。
卯二赞人殊胜。此科固是欲令钦人则必珍重其法。亦是激劝羡果人者勉从其因行也。分为二。辰一略赞自利。
离苦得解脱。良哉观世音。
此科先赞能以闻性自利。正叹次第解结及标列二本科。见利他之洪源。若自利未胜。安能利他。离苦者。离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苦也。即解结中人法俱空力也。得解脱者。得离系自在二种解脱乐也。然离系。即忽然超越世出世间。自在。即所获二种殊胜。且言自备利他体用。故判属自利也。良。善也。良哉者。赞其善能究竟自利。亦赞善得圆通妙门独超诸门矣。
辰二广赞利他。分四。巳一总明常遍。
于恒沙劫中。入微尘佛国。
劫数恒沙。则时为极长。显常也。国数微尘。则处为极广。显遍也。此则方标常遍。而利生之意尚在下科。
巳二自在护生。
得大自在力。无畏施众生。
二句叹尽三科。文义该摄绝妙。一者两句分叹前二科。以上句叹三十二应。随缘自在说法。以下句叹十四无畏循声救苦众生。二者两句总叹后一科。以四不思议中。明言救护众生。得大自在。则上句正以叹之。又复明言其形其咒无畏施生。则下句正以叹之。又且连上二句。贯成四句。则见此等妙用。皆极沙劫之常。皆尽尘刹之遍。诚为巧妙。若依旧注。前两句叹首科。不惟强添说法。而又何独遍常。后两句叹后二科。不惟偏缺遍常。而又颠倒失次。智者详之。
巳三音备众美。
妙音观世音。梵音海潮音。
温陵曰。以说法不滞为妙音。寻声救苦为观音。音性无著为梵音。应不失时为潮音。○详夫菩萨忘音尘而循闻性。及至称名叹德。乃独取音而不取闻。何也。正表圆人不坏法相。而初心忘尘。但图解根而已。圆通之后。一切妙用全在于音也。岂如灰断之果。永坏无用也耶。故今三十二应中之说法。四不思议中之说咒。皆妙音之力也。十四无畏中之救八难。四不思议中之施无畏。皆观世音之力也。由法华以观其音声皆得解脱释观世音名。故偏属救苦矣。十四无畏中之除三毒。四不思议中之破悭吝。皆梵音之力也。以彼科明言修习清净本根。故属梵音矣。三十二应中之赴遍求。十四无畏中之赴二求。四不思议中之赴广求。皆能应不失时。潮音之力也。然此独缺法华中胜彼世间音。故致十四无畏中持名一科无所收属。以彼一名独当一切菩萨之名。正属胜彼世间音也。然就今经文收入妙音中亦稍为通。以一名而顿含众名功德。亦甚为妙也。
卯四恩沾凡圣。
救世悉安宁。出世获常住。
上句恩沾于凡。救世。谓拔诸苦。安宁。谓与诸乐。盖既言救世。则且指世间凡夫蒙益也。下句恩沾于圣。出世。则先以革凡。常住。则究竟成圣。然功迹亦不出于应等三科。其意易见。不必分属也。赞人殊胜已竟。
卯三示法真实。此科见耳根元自真实。决定速至圆通。不劳资藉别因。正翻前别有资藉之缘耳。分二。辰一标启佛述说。
我今启如来。如观音所说。
上句启佛。启即告也。下句述说。但述所说耳根而已。非三真实俱出观音自说也。良以下三科。乃是文殊取四卷末。六根数量。并击钟验常等科中。佛说语意而加发挥。见耳门之本妙也。
辰二列三种真实。就分三。巳一圆真实。
譬如人静居。十方俱击鼓。十处一时闻。此则圆真实。
此科取六根随方数量中如耳周听十方无遗之意。而设言以发挥其圆也。事出假设。故言譬如。而闻即实法。故非譬喻也。静居。检非多事牵扰心时。若当扰时。则闻虽常圆。殊不觉知。十方俱击鼓者。一时同击也。十处一时闻者。闻无先后也。此见耳根闻性人人本来自圆。喻如最大圆珠悬于空中。周辉普照。诸声如影。乱映齐现。丝毫不昧。故曰圆真实矣。
巳二通真实。此科是文殊更加自意以发挥其通也。又二。午一拣他非通。
目非观障外。口鼻亦复然。身以合方知。心念纷无绪。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将身以合方知句居口鼻上。其义方顺。盖语倒耳。○斯言最是。决倒无疑。解者即当顺序依此而解之。目非观障外者。如隔窗纸不见外事。隔皮肤不见脏腑。是近而薄者尚成障隔。况远厚乎。身以合方知。口鼻亦复然者。言三根略离尺寸。了无觉知也。心念纷无绪者。明意根中常缠意识。不能静照也。此历言五根俱无现具灵通矣。
午二显自为通。
隔垣听音响。遐迩俱可闻。五根所不齐。是则通真实。
此科随言耳根现具灵通。隔垣听音响者。如隔垣墙闻砧杵语言悉不隔碍。而颠倒之人但谓声能透入。而不知乃是闻性湛然四通八达无所隔碍也。墙壁尚不能隔。况纸肤乎。遐迩二皆得闻者。皆显离中有知也。遐迩俱闻。何况尺寸之离乎。五根所不齐者。隔垣听响。眼根所不能齐。遐迩俱闻。则身口鼻所不能齐。惟意不齐无文可据。应是耳识易排。以其力弱非强。不障耳门之静照。非同意识之无绪。故意根亦所不能齐也。更当知同为根者尚不能齐。何况尘识诸大非根之类者岂能齐哉。此见闻性人人本来自通。喻如洪水普为淹没。草舍竹篱悉皆通透一无隔碍。故曰通真实矣。此喻与上珠喻。可与静察闻性之体相者助一发明矣。问。遐迩俱可闻。恐非极成之语。今现见人之闻量不能遐远。大声不过百里。小声限于数步。何况寰中界外决不及闻。若是。则但能闻迩。那云遐迩俱闻耶。答。但言遐。不云极遐。即是耳根现量可及之遐。非谓越界极遐之声也。如汝所言百里数步。岂非耳根现量中之遐迩乎。经意正取于此数步百里之离知。胜彼三根但能合觉。而于离中虽尺寸亦不能知也。然此亦但约于未解之前。现具之通。故不及于极遐。若既解之后。聚闻已开。方能周闻界外。所以须解。若本通即周沙界。何劳复解乎。何况今耳但是闻动不及至遐。而闻静亦无边际。经云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也。遐迩俱闻之语。何可辄起疑难之哉。
巳三常真实。此中全取击钟验常科中佛所说义也。分二。午一对尘显常。对声尘显闻性常也。又二。未一动静无关。
音声性动静。闻中为有无。无声号无闻。非实闻无性。
音声是总相。动静是别相。谓音声正起为动。音声灭尽为静。惟一音声。双含动静。故曰音声性动静也。闻中为有无者。言动静二相。常于闻性湛然体中循还代谢。动则音声历然现有。静则音声寂然向无。无声号无闻者。言世人颠倒。于无声而妄说无闻也。末句。言据理而论自是声无。非是闻性无也。
未二生灭双离。
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二圆离。是则常真实。
首句蹑上科末句。而牒闻性既不随声无而灭。次句形对推知岂随声有而方生乎。是则闻性湛然常住。一任其中声有则闻动。声无则闻静。而自体了无生灭之可见。故曰生灭二圆离也。末句结常真实。以见闻性人人本来自常。喻如虚空。恒无起灭。此句结意应在后科之末方成总结。今随文便。寄结于此耳。
午二离思显常。
纵令在梦想。不为不思无。觉观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梦想者。以梦是第六独头意识所现。故今言梦带想。正表梦是意识所为也。不为不思无者。言梦中双以忘尽梦外动静而了无所思。似闻性暂成断灭也。今则尚闻杵音而惑杵为钟。是可见不为不思而遂成灭矣。上觉即闻性本体。下观指闻性照用。寤寐恒一。不假思惟。出思惟外也。所以前拣月光如如非觉观者。正为彼是思惟觉观故也。可以反显此出思惟之觉观却是真如如体矣。末句全同五根所不齐也。身兼外四根。心是内之意根尔。色香味不能通于梦中。触虽可通。而离亦不能。至于意之缘法又已忘尽。是可见五根皆不能接梦外之五尘而有觉也。惟独耳根能觉梦外之声。所以声尘得通梦中。一呼便觉。超彼身心皆不及也。前经佛于引梦之后。遂表形销命谢闻性决无间断。岂非决其为常真实乎。凡此三种真实。皆表人人现具。未经解结修治。已即有圆通常之三相。若前此更以修证究竟圆通。真同为高因于丘陵。为下因于川泽。必至易而至速也。示法真实已竟。
卯四显行当根。此科翻上不便初心。明耳根最便于初心。然既便于初心。即可通常普修。已该四义。但文不甚显。故第四义属下。分三。辰一举此方教体。
今此娑婆国。声论得宣明。
娑婆此云堪忍。以此界众苦难忍。惟具忍力者堪住故。又具足苦境。堪可成就行人忍力故。然此一句。据文但是指处。约意仍有含蓄。谓含蓄此方众生耳根偏利之意。以此方众生能从耳根了别世出世法深细之意。次句得字方有来历。正言佛对此方偏利之根。立诸声名句文一切经论甚深法义。以对机故。方得宣畅发明也。然此句据文亦但说声论得明。就中亦有含蓄。谓含蓄所宣明者无非皆为诠显圆湛妙明之性。而此妙性又只在于能闻本根之中。众生当可由所闻声论而反闻能闻之本根方为得旨矣。若是。则下科失旨之意自有来历矣。
辰二明病在循声。又二。巳一泛论失旨。
众生迷本闻。循声故流转。
此众生非是普指异生。但指狂慧学者而言。意言此方耳根既利。而如来声论又明。宜乎凡被声教者皆当免于流转。而间有不免者。正因不能由教而开悟能闻之本闻是为妙明心性。而但循所闻声教资益戏论。故徒闻声教。而亦不免于流转也。
巳二克指证验。
阿难纵强记。不免落邪思。
对前泛论。克指一人。所以证验迷本闻而但循声教者必不免于流转也。强记。即多闻忆持也。邪思。即为物所转。逐邪境而被物牵去。不自由也。意言众生若迷本闻。非但少循声教者不免流转。虽强记如阿难亦所不免也。戒务多闻者甚不可迷本闻而但循声教。
辰三显应病与药。
岂非随所沦。旋流获无妄。
岂非二字。承上决定之辞。下八字。病药相当。敌体对治也。随。即循也。所即声尘。沦即流转也。随所沦者。言循声必流转也。旋流。即返闻也。无妄。即真实常住不流转之性也。旋流获无妄者。意言既知循声顺流而不免流转。当知反闻旋流而必至无妄。其与此方机根药病相投。一切初心无不可用也。故科显行当根。备彰门妙已竟。
寅二委示修巧。法门空妙。而修时不巧。亦不足选也。具简要易速四义者为巧。简则不烦。要则该总。易则无难。速则不钝。下文具有此相。至则指之。分三。卯一出名教以反闻。三。辰一嘱专听而出名。
阿难汝谛听。我乘佛威力。宣说金刚王。如幻不思议。佛母真三昧。
嘱专听而表乘威。以见法非易说遭遇非常。切宜郑重。金刚王。同前五卷中五章殊胜文也。彼有宝觉二字。今含在三字中。盖闻根中不生灭性。双含理智。是实相观照二种般若。同于金刚坚利。体不可坏。而能坏一切无明坚体。故云尔也。由圆乘方便。巧立能所。无修之修。故曰如幻。不思议者。速疾超乎世出世间之意。以前偈云。如幻三摩提。弹指超无学。故知然也。佛母者。以前后偈皆云是诸佛一路涅槃之门。可见出生诸佛。故称佛母也。真三昧者。言是自性正定。非同引起诸三昧境。故曰真也。即此出名中。简等四义分明可见。详之。
辰二抑多闻而显过。
汝闻微尘佛。一切秘密门。欲漏不先除。畜闻成过误。
将以激其反闻。先须出其不反闻之大错也。上二句显其极为多闻。盖无数生中受持诸佛深法也。欲漏不先除者。盖惟务多闻。不修无漏胜业。故欲漏深重种习未尽。其余诸漏未尽可知。畜闻成过误者。言徒积多闻。殊不得力。而竟成堕淫之过误也。
辰三决取舍而反闻。
将闻持佛佛。何不自闻闻。
孤山曰。谓将汝循声之妄闻。以持诸佛之言教。何不反闻自性以求解脱乎。上闻能闻之智。下闻所观之理。○上佛字即佛身。下佛字即佛法。上闻字即闻根。下闻字即闻性。而将闻之闻。亦即指于具妙性之闻根也。正言众生不达本闻即是妙性。无劳外求。却乃日用不知。反将本闻贪教不返。惟希小利。譬如以金碗乞食。不知碗自可富于食也。故敌体以警之曰。汝将本闻妙性不自觉知。但务受持诸佛佛法。何不识取本闻。而旋倒闻根以闻闻性乎。良以佛教本欲人之修性。今遗性而独驰于教。亦非教之本意故也。此科方是教导反闻之正文也。观此但闻一闻性便胜无量多闻。亦见其至简而最要矣。
卯二法喻详明修证。上方举妙门之胜名。述不修之大错。以警其当修反闻而已。而尚未言如何修如何证。故此科详之。分三。辰一法说。又为二。巳一历示次第超越。四卷末云。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界不能超越。故下分科文义出彼。而科名亦取彼也。超越。即解脱之意尔。就分为二科。午一情界脱缠。又二。未一脱尘尽根。
闻非自然生。因声有名字。旋闻与声脱。能脱欲谁名。
此闻字正指所结之根。非自然生者。言其非是无故而有此结相也。因声有名字者。言其正因声尘当情。而迷中以闻性揽尘斯结。遂成根相。即听精映声卷声成根也。从无始来遂有此耳根之名。即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耳体也。聚闻结滞。无复解脱之相矣。旋闻与声脱者。即入流亡所。乃至动静不生也。盖言既因揽声而结。须待脱声而解。故首须旋倒闻根反闻自性以求与声脱也。能脱。即闻根也。元因旋根而尘自脱。故能脱即指闻根而已。欲谁名者。言尘已脱而根随尽。遂失前耳根之名。惟一妙性而已。然此二句即当如是渐增闻所闻尽也。四句喻如水本因寒而结冰。故冰须脱寒而还水矣。
未二入一解六。
一根既返源。六根成解脱。
此恐人疑但解一根余根尚结。不知根相虽六。性体惟一。本以一性而顿结六根。所谓一结一切结也。故解一根性而余随性脱。所谓一解一切解也。譬如片锦六花。花虽各别。而底线相连。故折一花而余花皆坏。花喻六根。底线喻性。其意可知。此约横喻。故六根同一成坏。不同中之竖喻。每约一根。结则从性至尘。由细渐粗。解则从尘至性。由粗渐细。皆有次第六重。如巾结解也。然每一结成。六根同成一结。乃至六结皆然。至解时。每一结解。六根同解一结。以至六解皆然。故解者从一根入。一根之结尽。六根之结齐尽。当亦与花喻相成而不相背也。智者详之。是则一根返源。岂不至简耶。六根齐脱。岂不至要耶。夫至六根皆脱。则众生世界已自不能缠缚矣。
午二器界超越。此中不是情器根尘平言。盖言尘界全倚情根而立。固未有情根脱复。而尘界独存者也。故上科既已脱复情根。而此科归重超越器界而已。分二。未一尘销觉净。
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销觉圆净。
首二句喻明尘界全依情根而立。幻翳者。犹言虚翳也。盖空华但是目翳之影。今情根既如翳。而尘界但若空华。则可见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也。次二句遂言今既一返六解。而闻等已复于无。即如翳根已除也。而尘界应念随销。便若空华湛然灭尽。岂可复得哉。由是情尘俱寂之后。本觉之体圆满清净。所谓迥脱根尘。灵光独耀矣。此中但取翳华为喻。不用幻喻。夫根身解而器界随销。其亦至易而甚速矣乎。
未二净极越界。
净极光通达。寂照含虚空。却来观世间。犹如梦中事。
上言觉净。似初净。今言净极。则净相转深。以至极净。亦可上言翳根初尽。尘销觉显。且约理体圆净。今既净极。则当觉遍尘刹矣。光通达者。心眼圆明。真俗毕照。夫净极即寂。光通即照。而言含虚空者。大觉海中。空沤至小。何况世界乎。末二句。言以含空之寂照观察世间悉皆如梦。了无挂碍。甚言超越世界得大自在而无复拘滞矣。问。前言界如空华灭尽。今何又见耶。答。圆乘销尘。非至灰断。但灭法执所执定实心外之界。而唯心如梦境界宛在无碍。但随心出没。无定实矣。次第超越已竟。
巳二因显昔妄难干。
摩登伽在梦。谁能留汝形。
此亦激阿难发奋进求脱根超界以雪前之悔恨也。又见昔之所以被邪术所制无自由分者。正由不能解根超界得大解脱也。亦由不知根中圆湛妙心寂照含空无可拘制。而但取缘尘影事为心。妄认身中。是以受制莫脱。故如来首先征破所执妄心。而于根中指以所迷真心。令其旋根取证也。今偈意言汝若早识根中妙心。而解根越界。乃至寂照含空。登伽在汝觉海梦中。如沤如尘。岂能留滞于汝哉。极励之也。法说已竟。
辰二举喻。
如世巧幻师。幻作诸男女。虽见诸根动要以一机抽。息机归寂然。诸幻成无性。
吴兴曰。幻师譬真如。幻作譬随缘真妄和合。变成六根。如诸男女。○详前法说既有情器双超之旨。则喻中亦应具之。故一机但指幻咒。抽。牵也。牵之令动也。言男女诸根动虽不一。而牵抽令动但一咒力。故下息机即谓止咒也。归寂然者。男女诸根皆不动也。诸幻成无性者。所依幻处亦泯于无也。盖凡幻人。非无幻处。如化城喻云。重门高楼阁。男女皆充满。上句幻处。下句幻人也。法中一机即一精明。故喻之所谓虽见诸根动者。喻六根之用虽殊也。要以一机抽者。喻惟一精明之体。于中随门异用也。息机。喻但旋一根精明之体令其还源也。归寂然者。六根俱解脱也。诸幻成无性者。器界亦超越也。一精明不合幻师。但合幻咒。至下发明。
辰三法合。
六根亦如是。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销。成圆明净妙。
一精明。即真如与无明和合。所成识精明元。为六精之总体。理实即是第八赖耶识。亦即本经称陀那细识也。六根即是能依。一精明即是所依。故曰元依一精明也。分成六和合者。分揽六尘各成根相。而精名亦别。如在眼名见精。在耳名闻精等。名虽各别。而体则仍是一精明。故一精明合喻中一机。六和合合喻中诸男女也。当补二句云。虽见六用殊。惟一精明转。合喻中虽见二句方全。一处成休复。合喻中息机。六用皆不成。合喻中归寂然。然一处休复。即从耳根解结。其意可知。齐此喻明情界脱缠已竟。末二句合诸幻成无性。尘垢。即指器世间六尘所成垢染世界。应念销者。如前经云。山河大地应念化成无上知觉是也。无情器之分曰圆。无无明之蔽曰明。无根尘之污曰净。无结缚之碍而互用变现曰妙。故曰成圆明等。此更喻明器界超越。法喻详明修证已竟。
卯三结示因果究竟。
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
此科尤见易而速也。余尘者。断无明未尽。谓之有余。极而言之。虽等觉亦尔。故诸学。指等觉以前诸有学菩萨也。问。前文称菩萨一例无学。今何又言有学。答。前位离佛远。显超二乘。故称无学。今邻近如来。对佛究竟无学。故等觉亦是有学。如临至尊。不敢称尊也。明极。谓无明已尽。而本明证极。即如来无上菩提矣。夫法门既妙。而修证又巧。乃至成佛无难。所以惟当选于此门也。独选耳根已竟。
丑四普劝修持。佛敕文殊惟选一门教众深入。故文殊上来选定耳门。即以劝众普修顺佛意也。然上文何不自闻之语。但是激其决定取舍。非劝修正文。分为三。寅一正普劝结通。
大众及阿难。旋汝倒闻机。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圆通实如是。
首句。呼之警劝也。次二句正以劝修可知。性成无上道。举果以欣动修心也。盖言闻性本即是圆湛不生灭性。亦即菩提涅槃元清净体。乃成佛真因。与果一如。故判决此性定成无上道。即极果也。末句结答圆通。以本意元为敕选圆通。故结言欲知真实圆通者。而圆通实理。但修如是闻性而已矣。
寅二明诸佛共由。上科直言劝。此科与下科是证信劝也。又为二。卯一总标诸佛。
此是微尘佛。一路涅槃门。
前佛偈亦云。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门。其意无殊。但前尚泛。此则确指耳根为异。言是趋真宝所共由之路也。
卯二别列三世。
过去诸如来。斯门已成就。现在诸菩萨。今各入圆明。未来修学人。当依如是法。
斯门。圆明。如是法。皆指耳根圆通也。夫三世共由如此。我独何人。而不由此常修之法门乎。盖由信佛而必信法也。现未圣贤。非佛而必成佛。故总标中微尘佛数。
寅三示己身亲证。
我亦从中证。非惟观世音。
盖自不修而惟劝人修。人或不从。身先入而率人同入。人皆乐与。故文殊明己亦从耳根修证。所以启人之必信从也。普劝修证已竟。
丑五结答请加。分二。寅一正以结答。夫文殊承佛尊命检选劝修。上文选劝事竟。当回复尊命。故此结答乃回告于佛之言。又二。卯一观音最合圣言。
诚如佛世尊。询我诸方便。以救诸末劫。求出世间人。成就涅槃心。观世音为最。
诚者信允之辞。犹言诚然也。如者遵从之意。犹言如命也。诚如佛世尊者。言诚然如佛所命。首表信从佛旨也。次四句全以述前佛旨。询我诸方便者。即前第一云二十五行谁当阿难之根也。以救诸末劫者。即前第二云兼我灭后此界众生也。求出世间人者。即前第三云入菩萨乘也。成就涅槃心者。即前第四云求无上道也。观世音为最者。言能于佛之前旨四义全顺者。惟观音耳门最为第一也。盖耳根圆通。即多闻者之闻根。故能独当阿难之根。即顺第一旨也。人人现具。浅深均修。故能普救末劫。即顺第二旨也。先得人空。次脱法执。故能应求出世。即顺第三旨也。生灭既灭。寂灭现前。故能成就涅槃。即顺第四旨也。又前二显契机。后二显契理。机理双契。圣旨全孚。此观音之门所以独超诸门矣。
卯二诸门未孚佛旨。
自余诸方便。皆是佛威神。即事舍尘劳。非是常修学。浅深同说法。
即。就也。舍。脱也。佛威即事者。佛以威神。就其所遇之事加被之。令脱尘劳也。非是二字亦贯下句若是常修学。则不必就其遇习之事。但选妙性。通常可修也。诸门。如那律失明。毕陵触刺等。人不皆然。故非是常修学矣。若是同说法。不分深浅二心。同可宣说也。诸门。如普贤之大因。满慈之宿辩等。但局深心。沙陀之贪淫。周利之阙诵等。但局浅心。非是同说法矣。反显通常可修。浅深俱入。仍是观音耳门而已。自观音之外。其余二十四门。姑且舍之。不必杂取。极欲其专修耳门也。
寅二请求加被。求加有二意。一者谦己推佛。二者法深机浅。信解须乘他力也。分为二。卯一礼赞求加。
顶礼如来藏。无漏不思议。愿加被未来。于此门无惑。
初句敬礼尊法也。如来藏。即目闻熏妙性。属黎耶识。故论言。佛说如来藏。即是阿黎耶。恶慧不能知。本经即陀那微细识。一体异名。随位称也。且云。真非真恐迷。我常不开演。足见信解者少也。顶礼恭敬。显斯法最尊重也。然是称法礼佛。显二宝一体耳。次句深赞其难信解也。由其体即菩提涅槃元清净体。染而不染。难可测知。故曰无漏不思议也。法既甚深如此。若非佛以威神加被。信解良难。故下惑之一字。当有两解。一者惑谓疑惑。无惑。盖欲加被众生。于此法门必信从而无疑惑也。二者惑谓迷惑。无惑。盖欲加被众生。于此法门必解悟而无迷惑也。信解定而修证端有望矣。
卯二出其二故。又二。辰一遍对机宜。
方便易成就。堪以教阿难。及末劫沉沦。
此科与下科。又出其所以但求加被此一门之故也。方便者。言其现先自具圆通之相。从此加修。最为善巧。真初心方便也。易成就者。既未修之先本来现具圆通之相。由是加修。一反闻之间。弹指可超无学。乃至入住成佛。不劳多劫。岂不容易成就哉。末二句言自当机以至末劫群生无不可教见其收机无遗。亦是显然回复如来四旨中前二旨矣。
辰二一超一切。
但以此根修。圆通超余者。
首句但修一门。次句便超一切门也。连上科说以有此二义。故独请加被此之一门而不求加被别门也。
丑六总结义尽。
真实心如是。
温陵曰。真实心要如是而已。长水曰。真实心者。文殊指己选圆通之心也。二义虽皆可通。而环师说胜。经偈元以如是结尾。而已二字。得其义尽无余之意。如来教示一门深入科已竟。
大佛顶首楞严经正脉疏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