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市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怎么调整?看这里!

淮安发布 2018-08-15

  7月16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日前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淮安将按照省相关调整方案执行。



坚持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统一

  此次调整是国家继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来,又一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去年一致。这也是我市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的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不变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采取去年的框架结构,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适度下调。


  固定额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这一调整标准是在去年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调整总水平下降幅度进行了同比下调。这部分体现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并对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保持去年标准。在总水平下降的情况下,维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标准不下降,缴费年限在养老金调整中的权重得到提升,更有利于长缴多得的体现。具体办法是: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挂钩,这一比例因国家调控调整总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调。


  根据今年我省统一部署,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达到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不超过4%,这将进一步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差距。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

继续享受倾斜

  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考虑到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的照顾,今年对于高龄人员的倾斜标准依然维持去年标准。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举例


  例1:李女士1961年11月出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年11月满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为15年,此次调整前李女士的月基本养老金为804元,此次调整李女士可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1)定额调整增加34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15年×1.7元/年=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15年,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李女士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804元×1.6%=12.86元,见分进角后为12.9元。


(4)高龄倾斜部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李女士还未年满70周岁,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李女士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34元+25.5元+12.9元=72.4元。


  例2:张先生1955年3月出生,2015年3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为24年2个月,此次调整前张先生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390元,此次调整张先生可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1)定额调整增加34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张先生缴费年限24年2个月,超过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计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15年×1.7元/年=25.5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25-15)年×2.7元/年=27元

③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张先生缴费年限未超过25年,因此该部分没有调整金额。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2390元×1.6%=38.24元,见分进角后为38.3元。


(4)高龄倾斜部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张先生还未年满70周岁,因此不享受高龄倾斜调整。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张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34元+25.5元+27元+38.3元=124.8元。


  例3:林先生1945年10月出生,2005年10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为41年7个月,此次调整前林先生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624元,此次调整林先生可调整增加的金额为:


(1)定额调整增加34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林先生缴费年限41年7个月,超过41年不足42年,按42年计算:

15年及以下部分挂钩调整:15年×1.7元/年=25.5元

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挂钩调整:(25-15)年×2.7元/年=27元

25年以上部分挂钩调整:(42-25)年×3.9元/年=66.3元


(3)与个人养老金挂钩调整:

4624元×1.6%=73.98元,见分进角后为74元。


(4)高龄倾斜部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林先生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因此可享受高龄倾斜调整25元。


综合上述各项调整金额,林先生此次可调整增加金额应为:34元+25.5元+27元+66.3元+74元+25元=251.8元。



全媒体记者:何渊

全媒体编辑:童淮玉 王莹莹

通讯员:朱勇 姚远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