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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人编译 | 什么是历史制度主义?

李鹏琳 马得勇 政治学人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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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Sven Steinmo,欧盟大学研究院(EUI)公共政策和政治经济学主席,牛津大学纳菲尔德学院高级研究员,南丹麦大学荣誉教授。长期从事政治经济学、比较政治学和美国政府的教学与研究。


一、本期编译


原文简介

文章题目: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文章作者:Sven Steinmo

文章来源: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in Donatella della Porta and Michael Keating eds. Approaches and Methodologies in the SocialSciences: A Pluralist Perspectiv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译文出处:《比较政治学研究》(李路曲 主编)第11辑,2016年第2辑。

原文摘要:This paper makes a brief review of the originsand development of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and summarizes its methodological features. The author criticizes behaviorism which pursue the research method of the natural science too much, and argues that it is misleading to think that social and political problems can be investigated like natural science.  The author also criticizes behaviorism and theory of rational choice analyze political and social problem at microlevel, ignoring the influence of structures and institutions at macro level. Furthermore, the worse problem is that much of ‘political science’ has moved away from asking important questions about the real world. At last, the author argues that the contributions of 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to social science should be respected.

原文关键词: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Science, Research Methods, Institution

(原文无摘要和关键词,此处的摘要和关键词为译者所加)


译者简介

李鹏琳,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硕士研究生;

马得勇,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



二、编译内容


历史制度主义既非一种特别的理论,也非一种具体的方法。最为恰当的理解是,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研究政治的取向。由于它对真实世界中经验问题的关注,它的历史主义的倾向以及它对制度如何构成和塑造政治行为及其结果的关注,使得历史制度主义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中脱颖而出。虽然“历史制度主义”这个术语直到1990年代早期才被创造出来,但这种方法并不是全新的。许多关于政治的有趣和重要的研究——从卡尔·波兰尼的经典之作《大转型》,到西达·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以及菲利普·施密特的《这仍是一个法团主义的世纪吗?》,正是由那些今天已被清晰地划归为历史制度主义的学者们所撰写。

解释历史制度主义最适宜的方法是将这一理论取向放在一个历史的、比较的情境下来理解,展示其渊源以及它与其他社会科学理论取向的差异。简而言之,本文是对历史制度主义的一个历史制度主义的解释。在论文结论部分,我将讨论当我们把政治科学和社会科学当作“科学”来看待时,历史制度主义的取向具有何种启示。


起源

制度理论与人们对政治的研究一样古老。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洛克、霍布斯和詹姆斯·麦迪逊,他们在很久以前就领悟到政治制度对形塑政治行为的重要性。柏拉图的《理想国》是对不同政体的一种比较,他试图厘清制度如何形塑政治行为。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延续了对政治制度的研究:他专门考察了制度结构,因为他认为制度结构塑造了政治动机和规范价值。很少被视为政治理论家的美国共和制的缔造者们恰好也对同一组问题兴趣浓厚。麦迪逊的“政治的科学”实际是一项关于不同的制度安排如何激励和(或者)阻碍不同类型的政治行为的研究。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社会科学开始作为一种现代学科浮现出来,这些古典传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Almond 1996)。在欧洲和美国,政治学研究者特别关注宪法设计和政治(甚至道德)行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许多能被称为早期政治学的研究关注的是如何设计出完美的宪法。在有着大规模的政治和社会剧变的年代,学者们有时甚至被邀请去设计一套能够建立美好社会的制度,最著名的例子(也是最严重的灾难)也许就是魏玛德国。德皇被击败以后,宪法缔造者们试图去设计他们所认为的世界上最完美的民主政体。这是一个把“政治科学”应用于现实世界的绝佳时机。有人坚信新的德意志共和国将成为民主政体的典范,其他国家会迅速效仿。不幸的是,事情并未那样发展。

魏玛民主制的失败,引发了人们对制度分析不满的增加。在战后那些年,这种不满如果没有助长敌意的话,至少也是助长了怀疑主义。虽然战前人们可以想象民主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来建立,但是当我们走过20世纪中叶之后,才发现坚持这种论调已经变得不可能。伴随着伟大的欧洲帝国们的崩溃,他们常常试图将其认为最好的实践经验和制度留在前殖民地。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设计精良的民主制度却沦为遍及发展中国家的专政,独裁甚至是混乱。无论构建何种制度,几乎全都未能催生出民主社会运行所必需的政治行为。

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家开始意识到,制度多半是政治产生的器皿,器皿中所盛之物才是关键所在。鉴于这种认识,政治学和社会学都走向两个迥异的发展方向。一方面,许多人认为要实现科学化,社会科学需要更加理论化。同时,其他人认为对政治和社会的研究需要将其分解成可以独立地测量、验证和分析的构成变量。在这一过程中,制度基本上退出了分析。

不容遗忘的是,社会科学是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政治和历史脉络下不断发展的。二战后,物理学迅速发展,社会科学领域存在不少“物理学羡慕”。有时社会科学被认为需要认真考虑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很多人相信真正的科学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改革者们主张,如果社会科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它也必须建立可以被检验和可测试的预测性的理论。马克·布莱斯(Mark Blyth)援引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wenstein)1994年在《美国社会科学评论》中所写道的“为了克服过去的错误,比较政治学将不得不变成‘一个社会管理的精巧工具’,因为这个学科肩负着一个需要完成的使命,即向其他国家传授我们的经验……科学地将他们的制度整合为一个普适性的政府模式。”(Blyth 2006)

贫穷、不平等、非公正、战争、欠发达等问题确实和那些所谓的“真正的”科学家们所研究的问题同等重要。以或许天真的眼光来看,科学家们所做的就是分析物理世界的组成部分,提出关于某种特性如何运转的假设,并以反复的实验检验这些假设。对于这个叙述中的“真正的”科学,科学家遵循这样一个方法论,即将复杂的现象解剖成其组成部分,并分别对这些部分进行分析,基本目标是分析和理解最基本的单元和过程,并发现支配它们的规律。基础笛卡尔原理认为,这个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受基本规律支配的。如果可以理解这些规律,我们就可以理解并最终控制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种科学范式,指导了从牛顿最初对掉落的苹果的观察,到更一般的对万有引力的认知,再到更普遍的对地球怎样以及为何绕太阳运转的理解,并终于引领我们拥有了向外太空发射飞船的能力,甚至最终让人类能够在月球上行走。

在变得更科学的尝试中(特别是在美国,在类似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等机构的资金诱惑下),社会科学的最前沿远离了历史分析和“深度描述”。首先,进行更为严密的、定量的研究的压力是显著的。在很多人眼里,之前的太多工作仅仅是历史的和描述性的。历史可以是有趣的,但是如果不能将其自身转化为容易测试和检验的主张,它就不是科学。“行为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需要远离细节描述,并将各种案例作为变量的一系列取值。同样重要的是,社会科学要将自身限定为可测量、可计算的因素,然后进行比较和分析。这意味着我们需要研究可测量的行为(譬如社会或经济立场、态度、或者投票)而非制度,从定义上这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当然,行为主义者承认,社会科学是一个尚未成熟的科学。它的模型是简略的,方法是粗糙的,数据不完善得可怜;但是所有这些一度也是物理学和化学所真实经历过的。

当然,新一代的政治科学家们认为,人类世界是由行为和活动的规律所支配的——恰恰与自然世界相似。果真如此,那么社会科学家的工作就是去发现这些基本规律以便预测、控制甚至最终明确地塑造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类似于“为什么一些国家或人民从高水平的民主、增长和发展中受益,而另一些则陷入贫困、独裁和暴力的恶性循环”这样的问题是庞大而复杂的。但是他们认为,如果我们对政治过程和机制进行解构,就像化学家对复杂现象中潜在的疾病进行解构一样,总有一天,我们会有能力建立一个更好的世界。

由此,行为主义者发现他们在科学过程中的角色也许和化学家类似。为了理解我们周围更大的世界,首先必须将其分解成它的组成部分,并试图相互独立地理解那些部分。他们似乎相信,终有一日,我们会拥有一个“政治周期表”。

另一方面,一些大理论家,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者、结构功能主义者、系统理论家、现代化理论家还是理性选择理论家,他们研究的关键主题是理解不同国家、不同文明、不同历史中驱动政治的基本过程和机制。纵观历史,所有国家都面临着长久的、基本的问题(Parsons和Smelser 1956);科学家们应当专注于这些强大的力量,而不是细节和制度。制度既是社会问题的功能性解决方案,也是政治斗争的竞技场。无论是在哪种情况下,类似这种场所的特定结构都不被认为是决定斗争结果的重要变量。(March and Olsen 1989; Steinmo et al. 1992)

把这些大理论家看成是政治上的“物理学家”是有用的。他们的主要目标不是实践而是致力于寻找社会科学的“圣杯”——政治的法则。例如,亚当·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和亨利·特恩(Henry Teune)在其富有影响力的《比较社会研究的逻辑》中写道:“这种分析的关键假设是:社会科学研究……应当并且能够对社会现象做出一般性描述。这种假设意味着人类的行为可以由那些通过观察而建立的一般性规律来得以解释”(Przeworski and Teune 1970: 4)。与“行为主义者”寻找一个“政治周期表”相反,大理论家们则在寻找一个能够解释一切的“万能理论”。


研究真实世界

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社会科学的前沿已经转移到一个迥异的方向:一方面,是大规模地对政治行为的反理论的微观分析;另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功能主义、系统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等宏观并且明显属于非经验性的理论创建。虽然大理论家和他们的行为主义者同仁们的工作通常并无交叉,但是一个政治联盟却在许多社会科学门类中发展起来。这些发展在美国的公立大学中最为明显,它们的机构资金的相当份额来自科学基金组织。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由于政府对大学科学研究的资助水平显著较低,所以采用“自然科学”的规范和实践来帮助社会科学项目获得资金资助的压力也就更小一些。相较于美国,欧洲各国之间甚至某个国家内部各大学之间的流动性也更为有限。由于既有的政治学和社会学教授们缺乏将自己塑造为“真正的科学家”的动机,因此科学的新概念在欧洲也应用得更为缓慢。

然而,许多政治学家依旧对研究政治和历史兴趣盎然。实际上,有一种说法认为历史制度主义作为一种主导性的社会科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50多年前。从某些方面来说,这可算是一种指责——即历史制度主义已经过时;而对有些人而言,它意味着认可,许多社会科学和社会学的经典中所从事的那种科学探索在今天的历史制度主义者看来是熟悉的。如果是在今天,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特恩·罗坎(Stein Rokkan,戴维·杜鲁门(David Truman),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亚历山大·格申克朗(Alexander Gershenkron),谢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或休·赫克罗(Hugh Heclo)会被当作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因为他们特别喜欢以历史作为分析工具,来解释现实世界的结果,并且对制度形塑政治结果的方式抱有强烈的兴趣。

不必否认,很多人把科学作为社会科学的目标,他们仍旧对中观层面的分析和中间层次的理论感兴趣。许多政治科学家对宏大的理论感到失望,又对行为主义的技术化取向感到厌烦(或仅仅是不感兴趣),而依旧对真实世界的结果感兴趣。历史制度主义便在此刻诞生了。一些政治学家认为,应该去试图解释现实世界中的重要事件。当他们开始询问诸如“为什么真实世界的结果表现出多种多样的路径?”这样的问题时,制度便不断涌入他们的分析当中。最为著名的是,西达·斯考切波想要解释大革命的起源和模式(斯考切波1979)。但是,她并未假设阶级结构或精英力量可以解释不同的模式,而是致力于检验实际的革命,并把它们放在比较的和历史的语境下。最终,斯考切波发现前革命时期的国家制度结构对革命的结果有着巨大影响。今天看来,这一结论似乎显而易见,但对当时的许多社会科学家来说(尤其是美国),“国家结构是起作用的”却是一个相当意外的启示。

斯考切波并不是唯一一个对解释真实世界中的重要事件感兴趣的社会科学家,但是毫无疑问,她的观点对紧随其后的一代年轻学者产生了深刻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比较政治学研究随之发生转变,研究者们开始切实比较真实世界的案例而不是“变量”。今天来看,这一次似乎也很奇怪,但在当时,比较政治学很大程度上是由对特定的国家、工会、运动或政党的详细研究组成的。从事非本国研究的人显然都是比较政治学家。

这方面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是彼得·卡赞斯坦(Peter Katzenstein)的《权力与财富之间》。这部著作产生于一个项目,一批学者应邀分析在应对20世纪70年代初的石油价格冲击所导致的经济混乱和困难时,各个国家怎样以及为何会有不同。这是一部卓越的著作,由于国别专家们提供了非常细致和专注的比较,国家制度的结构再一次很快进入几乎所有学者的分析当中。


历史制度主义

并非所有使用历史方法或运用案例分析的政治学家或社会学家都是制度主义者。制度主义者是那些对制度在塑造行为中扮演的角色给予特别强调的学者。什么是制度?对制度最为常见的定义是:规则。遵循这一传统的研究者专注于正式的规则和组织(Streeck和Thelen2005),然而另一些人则专注于非正式的规则和规范(Marcussen 2000;Hall 1989)。无论我们所指的是正式制度或非正式规则和规范,它们对政治来说都很重要,因为它们限定了谁可以参与决策,并且同时形塑了他们的策略性行为。

有例为证。艾伦·伊默古特(Ellen Immergut)在关于卫生保健政策的政治分析中提出了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为什么一些国家发展出了综合性的国家医疗保健系统而其他国家却只有分散的、碎片化的保险计划?在分析了几个欧洲国家的政治史之后,她观察到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结构都为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了否决点,利益集团不得不围绕这些否决点进行协商。通过对具体情况更深入地进行考察,她发现在不同的政体下,制度不但对特定的政策选择设置了障碍,而且最终框定了可供选择的清单(伊默古特1992)。这些不同的结果不是因为特定的政党或利益集团提出基本目标有什么不同,而是由于不同国家各自宪法所构建的不同的政治/制度配置所致,它使得不同国家的利益集团和政党不得不寻求相异的政治策略。换句话说,离开了对国家政治制度如何形塑医疗保险政策的参与者以及他们所参与的“游戏规则”的解释,她发现自己就无法解释政策结果的变化。在不同的国家,规则,特别是差别化的进路和否决点的可用性导致了不同的政治策略,并最终形塑了不同的政策结果。

类似地,斯坦莫(Steinmo)对如何理解“为什么一些国家比另一些国家的福利大得多?”这一问题很感兴趣。他最初的假设是,政治文化和(或)公众偏好可以解释这一主要差异。但是当他近距离观察实际的现代福利国家的发展时,他发现公众态度上的变化不能解释这些国家怎样以及为何会发展出差异如此之大的福利制度。有证据表明,所有国家的公民都希望(并且继续想要)增加在所有重要和昂贵的公共领域的公共支出。对这些广泛而公共的偏好的最大限制,似乎就是财政。因此,他选择去调查国家税收系统的发展。对公共支出的渴望或许是恒定的,而对税收的恐惧和抵抗却有可能是多样的。再一次,态度甚至政治文化似乎并不具有分析价值。这两个变量对于解释类似瑞典这种国家为何对穷人和工人阶级比富人和资产阶级征收更多的税这样的事实是没有意义的。更奇怪的是,美国甚至有一个比瑞典“更为先进的”税收系统。通过对几个案例进行详细的历史分析,作者得出结论,不同的政治制度把公众和精英的偏好转化成不同的政策,这些政策对真实的税收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瑞典法团主义的决策制度结构对照于美国碎片化的多元主义制度,最能解释为什么特定的税收政策选择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被采纳。这些特定的政策选择加总起来成为迥异的税收系统,并且必然造成对诸如卫生保健、教育和劳动力市场等大众性政策项目提供资金的能力的差异。(斯坦莫1993)

我们还可以继续举出很多其他类似的例子。比如,为了理解为什么一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更高水平的工业化。博·罗斯坦(Bo Rothstein)发现,在一些国家,失业保险制度的特定结构对工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动员和组织工具,但在另一些国家却并非如此。采用根特失业保险系统的国家比没有采用这一系统的国家会发生规模大得多的工会运动(Rothstein 1992)。维多利亚·哈特姆(Victoria Hattam)想要解释美国工人运动的软弱,她发现美国的政党和选举制度结构会阻碍工会组织者采取政治策略。因此美国例外论的这一重要特征不是美国独特的政治文化的产物,而是美国独特的碎片化政治制度的产物(Hattam 1993)。

显而易见,到目前为止,三个因素使这些分析与众不同。首先,这些研究者的问题并不是由强调一个论点或提出一种方法的渴望所激发。第二,他们是因受到回答真实世界中存在的经验性问题的渴望所激励。最后,他们通过实证调查发现,制度结构对形塑政治策略,结果和最终的政治偏好有着深远的影响。


三种制度主义

今天,社会科学中至少有三种制度分析流派: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社会学制度主义和历史制度主义。除了识别我所认为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和其他学者之间的关键区别,我并不尝试改变这些流派之间的争论。首先,制度主义学者中存在一个相当大的共识,他们都将制度视为塑造行为的规则,但分歧在于他们对这种制度的性质的理解不同。理性选择学派主张,人类是面对选择时会计算成本和收益的理性个体。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者认为,制度的重要性仅仅在于它们框架化了个人的策略性行为。他们认为,人们之所以遵循规则,是因为人是希望最大化个人或个体利益的策略性行为者。我们合作是因为这样做比不合作得到的更多。我们遵循规则是因为这样做比个人自行其是更好。

相比之下,社会学制度主义者将人类从根本上视为社会动物。在这一观点下,人类既不是自利的,也不是像理性选择学者所认为的“理性的”(March and Olsen 1989),而是做出习惯性行为的“满足者”。对社会学家来说,制度框架化了人们看待世界的特定方法,而且制度也不仅仅是人们行动的规则。社会学制度主义者认为,遵循规则不是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而是因为人类通常遵循一个“适宜性逻辑”——这意味着人们首先会自问:“我应当做什么?什么是适当的?”,而不是“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在这一视角下,重要的制度(规则)是支配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的社会规范。

历史制度主义者则处于这两种观点之间:人类既是遵守规范的规则追随者,也是自利的理性行为者。一个人如何表现取决于个人、环境和规则。虽然这种观点似乎是十分显而易见的,但它对我们应当如何研究政治有着极大的启示。如果所有这三个变量(个人,环境和规则)在需要做出选择的情况下都是重要的,那么就不存在一种先验的方法去了解当一个人试图解释政治结果时,他应当研究什么。历史制度主义者不认为人类仅仅是规则的遵循者或利用规则使其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性行为者。在这些问题上,历史制度主义者甚至是不可知论者。历史制度主义者想要知道的是某个选择为何会做出,以及/或者某种结果为何会发生。大多数情况下,“任何重大的政治结果都是遵循规则和利益最大化的产物”可能是一种最好的解释。如何知道哪一个是更重要的行为,利己主义的、利他主义的/集体的或仅仅是习惯性的?历史制度主义者转向历史记录(又称证据)并试图找到答案。


认真对待历史

以上这些洞见对于我们研究什么、怎样研究都有着重要启示。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对历史进行研究,是因为他们认为历史是至关重要的,而不仅仅是为了增加分析的参照点(就像在时间序列分析中所做的那样)。至少在三个重要的方面,历史是关键的。首先,政治事件发生于历史脉络之中,历史脉络对决策或事件有着直接的影响。一个关于这个观点的早期案例是亚历山大·格申克朗(Alexander Gershenkron)的开创性研究,他认为一个国家何时工业化,必然影响它如何工业化。他向我们阐明了为什么后来者无法经历先行者所遵循的漫长的“试错”过程来实现工业化。换句话说,工业化过程对先行者和后来者来说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这一伟大洞见在大规模定量的、跨国的比较研究中很容易被忽略,因为这些比较研究经常跨洲和跨时间周期地搜集数据,并将时间/地点视为无关紧要的或假定它会在分析中被过滤掉。

历史之所以重要的第二个原因在于,行为者或代理人可以从经验中学习。历史制度主义学者认为,行为、态度和策略选择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甚至文化背景下发生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明确地并有意识地尝试将变量放在适当的语境下,而不是不顾时间、地点或背景把所有政治行为视为在根本上是相同的变量。因此,相较于将变量视为外在于时间维度的作法,加深和丰富对历史时刻以及身处其中的行为者的理解更能使历史制度主义者们有能力对其探索的特定事件提供更精确的解释。

谢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关于关税政策的早期研究说明了在时间A做出的政治选择怎样对时间B产生重要影响。在这个研究中,他提出了“新政策创造新政治”的著名论断。在谢茨施耐德之后,保罗·皮尔森(Paul Pierson)也在几个重要著作中说明了一个时间点的政策选择怎样以及为何影响着随后时间点的选择。类似地,埃斯平-安德森(Esping-Anderson)在他影响深远的著作《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中指出,考虑到我们生活在有着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计划等的现代福利国家中的现实:“我们的个人生活是被福利国家结构化了的,因此完全被政治经济化了”(Esping-Anderson 1990: 141)。福利国家的存在是现代政治生活的一个现实,在其已经得到发展的国家,福利国家形塑了政治、期望和政策。

最后,再次如皮尔森所阐明的那样,期望也被过去所塑造。一些人会指出,美国在伊拉克的冒险仅仅是强权政治和(或)石油需求的产物,而一个历史制度主义者更有可能观察过去胜利的模式,以理解为什么美国以此种方式应对9·11爆炸。毫无疑问,美国犯了错误,但是有一点应该毋庸置疑,美国过去在德国和日本的胜利,更不用说他们所认为的世纪末对共产主义的胜利,导致美国政府的政策制定者相信他们可以维护美国的霸权并为前独裁国家带来成功的资本主义和民主。

总之,对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来说,历史不是一连串独立的事件。这个基本观点中不仅仅蕴含着时间维度。认真对待历史从根本上意味着学者们对“变量间彼此独立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相反,承认历史的重要性表明他们明确意识到重要变量之间能够并且经常互相塑造。相比其他传统下的政治学家,历史制度主义者对多重因果变量间相互依存所产生的交互作用表现出了强烈兴趣。

历史制度主义学者类似环境生物学家,他们认为,为了了解某一特定生物体或行为的特定形态,必须在生物体或行为所生存的生态或环境下对其进行检验。这暗示了一种不同于物理学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的科学本体论。演化生物学的根源是假设分析对象,即活的生物体,从根本上不同于无生命物质。虽然物理世界的物体经常服从于自然界永恒“法则”,但生物学的有机体系却常常藐视那些因为物体的复杂性就将其简化为其关键组成部件的尝试。因此,正如杰出的进化生物学家恩斯特·迈尔(Ernst Mayer)所指出的那样,作为一门科学,生物学的发展需要一种仅适用于活的生物体的“附加原则”,“这要求对科学的概念进行比任何人所能想象到的都更为根本的重构”(Mayer 2004: 26)。

历史制度主义代表了社会科学中的一种本体论的转变。为了历史地理解特定的事件和长期的政治结果,人们不可能跨越空间和时间,严格地运用那些从恒定的变量间的固定关系的研究中得出的方法和认识论。这并不意味着它不是科学,除非一个人对科学的定义也可以把生物学排除在外,而是意味着应用什么样的科学方法应当符合所研究的主题。


议程

近年来,在制度主义学者的学术研究中,出现了两种重要的知识议程。第一种是试图更好地理解制度变迁机制;第二种是致力于理解观念在政治和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将对它们进行分开讨论,并主张当把它们放在一起考虑时,这些问题可以得到最妥善的处理。

迄今为止,大多数制度主义文献也没能完全地为“变迁”建立解释性的理论,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事实上,多数制度主义学者的预期是,变迁会非常困难,有几个原因可以对此做出解释。首先,任何给定的制度(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规范)都是嵌入在一套更大的制度体系之内。改变一套规则能够并且常常会对其他规则产生影响,因此,变革很有可能面临来自在这套更大规则下受益的人群的阻挠。第二,人们在一套既定的规则或制度下已经形成稳定的预期。改变规则会产生长期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可能很难预测或者不可预测。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人倾向于简单地继续遵循当前的规则,即使它们不一定是最优的。第三,因为人们学习新规则需要投入成本,因而制度可能被锁定。改变规则会产生巨大的预付成本,进而会遭到那些不愿承担任何新成本的人的抵制。最后,由于制度会影响行为,久而久之,制度便会塑造人们的偏好。人们更喜欢既定的制度设置,因为他们已经习以为常。

既然有这么多来源可以说明制度会保持稳定,那我们又如何解释其变迁?直到最近,占主导地位的解释都是“断续均衡”(见Thelen和 Steinmo, 1992)。其基本思想是制度本质上保持稳定(处于均衡),直到它们面临外部(外生)冲击。然而,越来越多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开始批判这种逻辑,认为依赖于外生的冲击的观点对人类的能动性未能给予任何考虑。他们主张,那种认为政治和制度变化纯粹是命运注定的观点存在根本的缺陷。

最近许多学者提出这样一种议程,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凯瑟琳·西伦(Kathleen Thelen)和沃尔夫冈·史崔克(Wolfgang Streeck)召集了一批年轻学者,并让他们探究在全球竞争压力和人口变化的背景下,不同国家政治制度调整或演化的路径。经过以历史为基础的缜密分析,这些学者确立了一套制度变迁的一般模式,并探索了制度变迁的常见类型。遗憾的是,西伦和史崔克只是探索了制度变迁的多种模式,并没有真正为制度变迁提供一种解释或提出一种制度变迁理论。

在我看来,解释制度变迁需要将“观念”引入制度分析。如果你不是政治学家,你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观念在如今的许多社会科学分析中几无一席之地。马克思主义、理性选择理论、多元论都假定利益是政治的驱动力,而观念要么是一种辩解之词,要么仅是“噪音”而已。但是,传统的行为主义者没有先验的理由认为观念与政治无关,但显而易见,观念难以衡量和量化,并且由于实际操作的原因而被排除在其分析之外。然而,历史制度主义者并不受制于某种特定的宏大理论或某种具体的方法;结果“观念”成为了他们分析的核心。

彼得·豪尔(Peter Hall)在分析凯恩斯主义经济思想的扩张时提到了经济观念的力量,探究了关于经济管理的特定观念怎样以及为何会在大致相同的历史时期在如此多的国家占据主导地位(Hall 1989)。豪尔论证,这些观念一经嵌入便产生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并最终成为几乎所有政治决策的基础模板。以豪尔的观点为起点,马克·布莱斯(Mark Blyth)继续探索凯恩斯主义在美国和瑞典的兴衰,以试图理解观念如何发展和影响人们的行为,以及观念在政治斗争中如何能像武器一样被使用(Blyth 2002)。在其他作品中,布莱斯已经有力地辩称,如果脱离了个体如何理解他们的利益这一考量,利益这个概念本身没有任何意义(又见克拉托齐维尔(Kratochwil)和皮佐诺(Pizzorno)的章节)。换句话说,观念才是政治行为的根源。

在我看来,现今许多历史制度主义传统中最有趣的作品恰恰是那些试图更好地理解观念、价值、信仰怎样影响历史和政治,以及那些明确地将这些见解更广泛地应用于理解政治变迁的作品(麦克纳马拉(McNamara)1998;马克森(Marcussen)2000;利伯曼(Lieberman)2002;卡茨纳尔逊(Katznelson)和温家斯特(Weingast)2005)。对这些学者而言,制度变迁是行为者所持观念发生变化的产物。这里我所说的“观念”有着特定的含义,即观念是集体行动问题的创造性解决方案。例如,通常当我们说“我有一个主意”时,实际上我们是说我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此看来,制度变迁发生于强势行为者有意愿和能力去改变制度以支持新观念的时刻。如果一个集团或群体认为存在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并且他们认为某个方法也许确实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时,集团或群体会同意这一特定的观念是一个“好主意”。由此观之,观念并不是“非理性的”,对其最好的理解是,它是一种以理性和情感为基础进行评估后的创造性适应。

为了阐明我的观点,我们列举一些关于20世纪基础性福利制度的例子(失业保险、公共养老金、银行管制等等)。首先,很显然一开始这些建议仅仅是承诺帮助解决20世纪中叶资本主义经济体中产生的社会经济问题(经济混乱、失业、贫困的增加)的未经检验的观念(创造性的问题解决方案)。随着西方民主社会中经济上弱势的人通过民主选举得到越来越多的权力,随着不受管制的资本主义在经济上的失败变得越来越明显,精英们的观念开始改变。20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的经济体验使许多人将这些议题视为真实的问题。此外,政府在二战中的表现(经济管理、生产管制以及显而易见的历史上最大战争的胜利)使很多人相信政府能够并且会在应对新的任务时做得更好。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能够并且应当被管制,政府在管理经济和分配财富方面需要扮演一个适当的角色成为一种共识。随后的三四十年所实施的具体的税收、福利和监管政策,完全可理解为观念最终付诸实践(制度化)。

当然,现代民主资本主义并非静止不变,所谓的均衡并不存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平等的提升,期望也增加了。此外,政治领导者一直承诺那些越来越无力提供的东西。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和紧随的滞涨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政府管制过度,对一些公民征税不公平,并且通常不如其所承诺的那样有能力。新自由主义的观点在20世纪的后几十年逐渐流行,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富人和有权力者,开始认同这样一种信念:“政府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引自罗纳德·里根的名言)。由于越来越多的人,有精英也有普通民众被其逻辑说服,新自由主义的“亲市场”政策变得越来越有说服力。在接受了对问题的定性之后他们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达成了共识。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没有证据表明新自由主义政策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所谓的新政策(减税、削减计划和亲市场的反调节)仅仅是一些承诺解决问题的观念,即抑制凯恩斯主义时期的通货膨胀倾向,把更多的钱交给资本家再投资,限制“浪费性”的政府支出。那些相信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方案是好“主意”的人对资本主义民主国家面临的问题又一次持有了相同的看法,并且认为该方案会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

诚然,福利国家制度的建立和新自由主义政策都可以被视为是由推出该政策的精英们的经济利益所驱使。然而,这种视角实际假设了我们对现代经济的实际运行拥有一个客观准确的认识,对理解行为者的“利己主义”拥有客观且易知的路径。我认为这二者我们都不具备。首先,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太过复杂和偶然,甚至最复杂的数学工具也不能指望对其进行精确的建模。第二,一个人的(或团体的)利益建构从根本上植根于他们的信仰(关于世界如何运行)、他们的价值观(什么构成了好的结果)以及如何最好地实现这些结果(问题解决方案)。考虑以下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的减税政策确如其所承诺的那样刺激了经济增长、增加了政府税收收入还是仅仅造成了历史上最大的预算赤字?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你问的是谁。加入你问的是一个相信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家(无论是否获得过诺贝尔奖),她几乎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减税政策发挥了作用,20世纪90年代的经济增长正是因为减税(她也可以提供一个巨大的经济模型来向你说明这一点)。如果你问一个不相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经济学家(无论是否获得过诺贝尔奖),她会同样令人信服地声称减税没有像其承诺的那样发挥作用,并且这一政策导致了20世纪90年代以税收的增加为代价,才使经济回到正轨,重新平衡。她同样也可以提供一个无比复杂的数学模型来“证明”她的观点。选择相信哪个经济学家,这取决于你。但是关键在于,如果连经济学家都不能对过去经济规则或制度的效果在最基本的层面上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只能把那些面向未来的政策观念理解为一种信念上的跳跃。其次,如果我们不能准确地知晓以往观念的效果,那么我们如何能够理性地计算出未来的政策观念中人们的自我利益到底有多少?

将观念纳入我们对制度变迁的理解,也就意味着行为主体在制度分析中的回归。人们会认为过去制度主义的关键弱点在于行为者仅仅是他们所栖居的制度的傀儡。历史制度主义把制度既看作一种约束或激励力量,又视为政治竞争的目标,通过这一方式,它把观念整合进入分析之中。

将观念特意地引入制度分析,从而形成了对制度演化的一个更好的理解。一个小规模的,但是正在增长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群体实际上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特别是试图将演化论和观念引入制度变迁的研究。对这些理论展开阐述并不在本文的范围内,但是其基本观点是将制度、观念和环境视为协同演化过程。这种观点将历史和政治视为不断演化的动态过程,而不是将历史视为从一个均衡到另一个均衡的摆动过程。另外,演化取向将结果视为偶然的和不可预期的,而不是线性的和可预测的。最后,演化取向专门探讨了权力关系,并将人的能动性整合进分析当中,而不是将行为者视为他们所栖居的制度的囚徒。


政治科学

社会科学中许多最艰深的论战的核心从根本上是关于科学的意涵的争论。对很多人来说,科学是对系统规律和普遍法则的探索。在这一视角下,一个人研究经验世界仅仅因为它提供了可以用于建构和检验理论的证据。特定的案例或具体的事件可能是有趣的,就像一本好的小说是有趣的一样,但是社会科学的目标不是理解一些特定的事件,而是要建构可以被用于解释很多(或者说甚至是全部)事件的理论。对这些学者来说,理解真实的结果不是首要的,创造、阐述、提炼一种政治理论才是首要目的(Weingast 1996)。莫里斯·费奥里纳(Morris Fiorina)对他的科学倾向做了如下描述:“我们对一些真实制度或历史现象进行全面了解的兴趣不如深入了解一些理论原则或逻辑的兴趣那样浓厚……对大多数实证制度理论(positive theory of institutions: PTI)学者而言,广度胜过深度。了解一个事件90%的变化所得到的成就并不像了解九个事件的10%那样重要,特别是这些案例在时间和地点上存在很大变化的情况下(Fiorina 1995: 110-111)。

这恰恰揭示了历史制度主义学者与他们更“理性的”制度主义学者同仁之间的差异。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对特定的案例感兴趣。能够解释九个事件10%的变异比那种只受过少许教育的人的猜测好不了多少,并无大用或有趣。为什么革命会发生?为什么一些国家有大规模的福利制度?为什么劳动者在一些国家如此无力?如果我们对这些重要事件能够做出哪怕低于90%的解释,我想大多数历史制度主义者也会为此感到高兴。

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无论是政治学家或社会学家,都对社会科学的雄心壮志持怀疑态度,至少是在有人把社会科学当作牛顿物理学那样来理解时会表示怀疑。对大部分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来说,他们的目标更接近真实情况,而那些理想的理论并不伟大。历史制度主义者主要是对解释而不是预测感兴趣。这种社会科学视角的一个基本假设是,做出有意义的预言是不可能的,虽然很少有人明确阐述这一点。对于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来说,预测只能近似,而且预测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工具、模型、数据或计算能力,而是因为偶然性,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互依赖的变量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历史上,我们的研究对象(制度和人)改变、适应并被历史所影响。预测和与科学相关的概念意味着对变量的一种线性分析,在这种线性分析中,变量间可以彼此孤立并且以可预测的方式对彼此做出反应。对许多社会学家来说,这种分析否认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真实性。在这种视角下,政治研究不是也不能是像物理学那样,因为我们所研究的和我们有兴趣解释的不是那种绝对的、不变的和固定的规律所支配的无生命的物体。用物理学中得到的方法和模型来研究历史就像是用代数来研究诗歌。

正如一些人已经指出的,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倾向于对重要的和相对罕见的事件感兴趣。一个由对真实世界中的困惑和罕见事件的兴趣催生出的研究项目,相较于由对寻找历史或政治的一般规律的渴望激发出的研究项目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众所周知,一些历史制度主义传统之外的方法论者质疑历史制度主义取向的有效性,因为它倾向于“选择因变量”。可以肯定地说,一种专门聚焦于重要案例和重大困惑的研究策略,可能潜在地遭遇明显的“选择性偏差”的危险。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重要批判。那么,历史制度主义者感兴趣的这类问题的本质破坏了他们研究的可信度吗?

首先,正如皮尔森和斯考切波(Pierson and Skocpol,2006)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必须将社会科学学者当作一个“多代际研究共同体”,最终造就一个“强大的研究结果的积累,包括被证伪的和被证实的观点”。每一个新的研究都有助于我们积累对历史事件的认知,也有助于重新检视了之前的分析。第二,正如迪特里希·鲁斯切米尔(Dietrich Rueschemeyer)所言,案例研究可以比生成理论性的观点做得更多。它们可以检验理论性的命题,并且可以提供有说服力的因果关系解释(Rueschemeyer 2003: 318)。意识到对历史案例研究工作的持续怀疑,鲁斯切米尔进一步正确地指出,这种怀疑态度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观念之上,即认为单个的案例只标记一个单个的观察。但是,出色的历史分析是分析导向的,涉及到的案例会在多个点上表现出来,因而与那种多个数据点是由多个案例构成的解释性命题相冲突(见Vennesso阐述这些观点的章节)。

这种研究策略有一些方法论上的优势。如上所述,历史制度主义学者对历史形塑结果的路径感兴趣。因此,他们会随时间特意地和自觉地检验模式。通过扩展时间框架,首先,研究者扩大了观察资料的数量,从而有助于解决上面提到的小数量(small-N)问题。对历史过程的跟踪也允许学者们以一种简单的相关分析所不能达成的方法来检验因果关系的方向。最后,就某个特定的因果性主张而言,过程跟踪成为了一种可以帮助研究者对短期界限(temporal boundaries)或阶段效应(period effects)保持敏感的工具(见 Vennesson的章节)。如果历史是重要的,那么随时间对过程进行观察,则使研究者可以把特定的事件放在特定的时间内来理解的同时又不至于忽视了总体的模式。毕竟到最后,很有可能正是这些模式提供了最引人注目和最有趣的因变量。换句话说,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既见树木,又见森林(Piersonand Skocpol, 2006)。

当然,也存在忽略历史上有趣的重要困惑的严重危险,因为它们太罕见,或者它们不是随机分布的,或者更根本地,因为这些大事件对随后的所有事件都有影响。没有历史的解释,重要的结果会被忽视,因果关系会被错误地推断出来,最后,重要的假设或许永远都不会被注意到,被测试的就更少了。詹姆斯·马奥尼(Jim Mahoney,2000b)调查了民主政体和威权政体下几十年的学术研究和探索后得出结论:如果把所有比较历史研究剔除掉,那么我们现在所知晓的有关民主政体和威权政体的形成原因都将消失。事实上,如果我们严格遵循由金、基欧汉和维巴(King, Keohane, and Verba, 1994)提出的研究逻辑,那么诸如莱因哈德·本迪克斯(Reinhard Bendix)的《国家建构与公民》、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的《独裁和民主的社会起源》、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的《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以及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的《国家与社会革命》这样的学术经典就不可能问世。


结论

也许令人沮丧的事实是,很多“政治科学”已经远离了对真实世界中重要问题的追问。确实,很多政治学家认为,我们应当忽略那些无法证伪的分析,避开对无法量化的变量的研究。他们把政治和历史视为好像是在培养皿中发展的、可以用厘米或磅来测量的一种政治科学。

历史制度主义学者无法接受政治科学必须如此狭窄。可以肯定的是,在政治研究中,许多有趣的东西可以通过形式的、行为的,当然还有实验的方法来了解。但是如果将历史剥离出我们的“方程式”,将制度从我们的模型中移除,将真实的人从我们的分析中拿掉,那么我们将会只剩下一个贫乏的伪科学。并不是所有同意这种说法的人都会称自己是历史制度主义者。但是,如果你认为历史和观念是重要的,制度形塑了行为者的选择,但制度又受制于行为者自身而变迁,真实的人所做的决定并不总是有效率的和完全自利的,那么你很可能就是一个历史制度主义者。   


本期编辑:小庭白月

本期校对:张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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