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政治”的学术研究 | 一周热点 第21期
编者按:
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抗争政治”这个话题进行了大量的相关探究,形成了一系列的优秀的研究成果。本期一周热点摘编了近期五篇学术研究成果,旨在促进学界对于抗争政治的看法与研究的传播交流,以期促进相关学术理论和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单向度”治理、阶层结构与底层抗争
班涛,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
本文着重从行动的结构约制切入分析底层抗争的生成与结果,认为东部经济发达村庄阶层分化,形成了以治理主体单一化和治理逻辑私人化为特征的“单向度”的富人阶层治理格局。在失衡的利益分配结构中处于弱势的底层试图通过正式抗争与弱者的武器两种类型的抗争策略调适利益分配秩序,然而在“压制型”阶层结构下均面临着被瓦解的困境。抗争的受阻以及在村庄社会生活的被区隔推动了底层的阶层之气的积聚与升华,使得阶层间对抗行为的几率增加。作者认为,缓解这一问题在于重构多元化、公共化的村庄治理格局和再造平等型的阶层关系结构等途径。
国家治理逻辑与民众抗争形式:一个制度主义视角的分析
艾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周雪光,斯坦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与“维权制度的韧性”理论不同,本文提出的解释思路认为,新的抗争形式反映了中国乡村治理基础发生了深刻变革,导致了传统威权国家治理方式的极大弱化。改革开放以来的国家和农村社会的权力关系、治理制度安排的改革与变化导致农民政治抗争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对此,本文探讨乡村政治抗争模式及其变迁过程,从而揭示了国家治理的制度安排与治理逻辑的演变及其对乡村抗争政治的影响。中国乡村社会的制度变迁从单中心权力结构转型为多中心的、多层次的治理结构,使得中国农村社会出现了多样化的、新型的抗争模式。而乡村社会的抗争模式源于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抗争模式的变迁恰恰是国家治理制度逻辑演变的反映。
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的情感逻辑及其治理
陈相雨,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丁柏铨,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呈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结构紧张,身处其中的个体普遍产生一些负面情感体验,加之互联网嵌入民众日常生活,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已经具备随时生成和爆发的条件。但以负面情感为主的社会体验并不会直接带来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的爆发,而抗争主体的情感动员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通过“悲情叙事”、“身份展示”和“戏谑表达”等情感动员策略迅速促成了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的生成,最终实现抗争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发挥了利益表达的功能和起到社会安全阀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网络空间中的情感暴力”、“网络抗争诉求的煽情主义”和“网络民粹主义情感”等情感后果。因此,本文认为抗争性网络集群行为的情感治理要从社会结构正义的构建、合理的“情感规约”的建设和正向的情感类型的培育等思路入手。
网络问责中的抗争表演与法律反制——一种抗争政治学的分析
刘力锐,浙江行政学院副教授
网络问责可以使行动者能够从互联网中获取支持资源并凝聚成压倒式的问责压力,从而可能逆转松散的公民和有组织的政府之间不对称性的力量对比。而网络问责关键在于其表演性,并且网络表演的发生逻辑要求必须满足公众需求、媒体需求和官方需求。但是,面对社会行动者形成的一系列模式化网络表演,权力主体借用权利理由和国家理由,创制出化解和钳制网络问责的法律武器。权力主体应对网络问责的行为策略是由公共权力类型决定的,公共权力的强大和公民权利保障的不完善导致了网络问责法律反制的盛行,这种苛刻的网络问责限制会导致“寒蝉效应”。因此要防止问责冲突中的公共权力异化。
政治信任、社会网络与抗争倾向:基于53个国家和地区的实证比较
陈型颖,中共中央党校图书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王衡,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所
本文利用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2010-2014年)构建了以抗争倾向为因变量的多层次混合效应逻辑斯蒂回归模型。对53个国家和地区的7万余份样本进行统计分析后,本文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分析了影响个体抗争倾向的因素,得出以下两个主要结论:第一,相较于社会心理学理论,资源动员理论对个体的抗争倾向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具体而言,相较于政治信任,个体的社会网络对抗争倾向的影响程度更高。第二,政体类型对抗争倾向具有重要影响。具体而言,政体类型对不同群体的抗争倾向具有干预效应或者说形塑作用:在威权政体下,强社会网络、低政治信任的民众抗争倾向最高;而在民主政体下,强社会网络、高政治信任的民众抗争倾向最高。
责任编辑:林健
文章来源(按编辑顺序):
《社会科学文摘》2017年09期
《社会学评论》2017年04期
《中州学刊》2018年02期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01期
《社会》2018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