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 | 《国家治理与制度安全新视野》赠书福利
内容简介
政治安全是现代国家不可回避的一般性问题,其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政治安全的研究不能仅限于意识形态和政治行为的合理性论证,它的处理对象是社会快速变迁带来的复杂性和制度风险。当代中国,包括观念、组织、技术在内的一系列条件的变革,正在推动形成一个崭新的政治世界。生产方式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社会结构的加速“再组织化”,新兴技术催生的松散、耦合、开放的社会交互系统,以及由此衍生的多元复杂的政治空间,不断挑战行政权力和制度能力的边界。行政权力的空白和制度能力的极限,就是政治安全的底线。对此,需要运用有效的分析工具,提出可能的风险假设并给予可行的干预手段。
项目策划成员
项目策划:
樊 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项目组成员 (按姓氏拼音排序):
樊 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郭 静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何建宇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翟秀凤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李贞兵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港澳台研究中心研究员
龙国贻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马嘉鸿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讲师
田改伟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田 雷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汪卫华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
王维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王盛中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
王剑利 理论工作者
阳 军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目录
总 论 科学认识制度安全 有效维护政治安全
一 研究背景
二 本书框架
三 分析视角
四 治理工具
五 理论含义
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章 党的领导与从严治党
一 坚持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是维护政治安全的核心
二 当前危及党的领导和执政安全的主要因素和表现
三 对党的领导和执政安全造成挑战的原因
四 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维护政权安全的着力点
第二章 宪法权威与依宪治国
一 宪制安全是政治安全必须坚守的底线
二 宪法规范稳定性的政治逻辑
三 宪法实施的关键在于坚持由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
四 国家安全为宪法秩序之本
五 什么在危及宪法领域内的政治安全?
意识形态
第三章 历史叙述与政治正当性
一 正确的历史叙述对于政治正当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 历史叙述中可能威胁政治正当性的表现及危害
三 历史文化不安全现象举隅
四 牢固树立历史自信,牢牢掌握文化领导权
五 几点建议
第四章 理论创新与中国话语
一 推进理论创新、建构中国话语对于维护政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 在推进理论创新、建构中国话语中可能威胁政治安全的问题
三 推进理论创新、建构中国话语的思考与建议
公共治理
第五章 再组织化与社会治理
一 社会治理对于在政治安全的重要意义
二 当前社会治理领域影响政治安全的典型表现
三 影响社会治理领域政治安全的主要因素分析
四 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第六章 新技术革命与制度安全
一 大型新技术公司的崛起
二 新技术产业挑战政府监管
三 公共服务与国家权力运行
四 重塑 “国家—社会”关系
五 技术统治与政治竞争
六 结论与建议
第七章 脱实向虚与经济风险管控
一 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及其政治影响
二 “脱实向虚”的主要问题和表现
三 党的十九大前后的治理及前景
第八章 传播生态与网络空间
一 互联网时代的网络政治安全
二 当前我国网络领域政治风险与困境
三 政策建议:推动网络传播治理现代化
发展环境
第九章 “一国两制”与香港政治安全
一 香港的政治安全
二 危害香港政治安全的表现
三 危害香港政治安全的关键因素
四 影响香港政治安全的因素
五 对未来五年危害香港政治安全的评估
六 维护香港政治安全的思路与建议
第十章 周边外交与地缘政治格局
一 周边外交对于国家政治安全的意义
二 周边形势影响我国政治安全的突出表现
三 周边热点问题难以管控的因素分析
四 政策建议
第十一章 大国关系与国际秩序重构
一 大国关系的新时代
二 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三 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
四 维护新均势,做国际秩序改革的促进派
第十二章 政治风险评估体系与工具
一 相关概念分析
二 国内外政治风险分析机构现状
三 各机构政治风险评估要素及权重构成
四 当前风险评级中主要使用的方法及模型
五 结语
研究背景
本书是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等机构十余位青年学者的共同成果。这个项目充分利用了横向自愿联合的组织优势,形成一个学术“小分队”,自我设定议程,自我开展研究。本书的主要任务是基于社会科学的分析,追踪中国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基本状况,做出科学的风险评估与大胆预测,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研究过程中受惠于多家智库和著名大学的多位领导和理论界前辈的指导和支持。近年来,世界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内外风险交织,矛盾错综复杂。新形势下如何更科学准确地认识各类政治风险,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我们利用各自的学科专长和互补优势,以尽可能客观的态度和科学的研究方法,对中国的政治安全进行专门研究,以期围绕一些关系政治发展的重大结构性变化和各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提出科学的观测和有理有据的分析,并提出一些尽可能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但是由于这部书从筹备、写作到出版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周期,因此有些章节的内容并不能完全反映最新的情况,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这部书稿能够提供有益于从社会科学角度理解和分析政治安全的分析视角和理论工具。
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首次提出总体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的理念。2015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同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国家安全法》,后者构筑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的法治基础。作为《国家安全法》的一大特点,这部法首次将“政治安全”正式纳入其中。过去提到的政治安全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但是这次将政治安全上升到国家层面,不回避政治安全问题,突出国家意志。然而,在《国家安全法》中,只是在总纲中提到一次政治安全,即“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根据此次立法精神,各领域安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其中政治安全是根本,经济安全是基础,军事、文化、社会安全是保障,国土、科技、信息、生态、资源、核安全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领域。
“政治安全”仍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国家安全法》缺乏对“政治安全”的清晰界限。相比较于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其他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政治安全的内涵到底包括哪些重要维度,外延覆盖范围如何,不甚明确。事实上,政治安全是任何现代国家都不可回避的一般性问题。无论这个国家是何种政治体制,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政治安全都是一个国家首要的重大战略问题,是一个国家的核心政治利益。从政治科学角度来看,政治安全问题本身就是国家问题的核心研究对象和分析内容。政治安全脱敏化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英国议会辩论公开讨论本国政治安全,美国兰德报告主要任务是研判美国政治安全形势,通过不同文本影响决策和公众认知。
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我们考虑的是如何给政治安全界定一个大致的范围,给出一个简单明了的分析框架。过去几年,中国的最高领导人数次提到政治安全问题,把维护政治安全的任务放在了突出位置。2017年1月13日,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我们认为习近平总书记这里提出的“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可以作为政治安全分析的主要范畴。考虑到中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政权特征,人们更易于理解“政权安全”,但是不太理解“制度安全”。
一般提到政权安全,人们通常会联想到以颠覆政权为目的内外部各种有组织化的政治行动,那么制度安全则主要指的是涉及党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安全,因此政治安全通常主要考量的是各类外部干预、渗透或内部政治分裂势力的潜在威胁。但是除此之外,作为本书的一个基本判断,我们认为政治安全还包含了国家治理过程中带来的可能影响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的系列风险,这里的制度主要指的不是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而是国家在日常管理和公共治理中的各项具体的制度,也可以部分理解为构成国家基础权力的一系列行政权力和基本制度构成。
这是由于,我们注意到,随着包括经济结构变迁、社会“再组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新变化以及包括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革命等一系列外在条件的变化,国家治理正面临一系列非同寻常的新情况和新挑战。
经过数十年的市场化导向的改革,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发生根本转变。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国家数据,2016年底中国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口只占到149%,这意味大多数居民转移到非公有部门就业。而在非公有部门中党和群团组织并没有实现有效覆盖,社区组织也在转型重构之中,这导致对非公就业人群、对新兴阶层、新兴社会组织和力量的政治吸纳和整合程度偏低,社会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矛盾冲突不容易被党和政府及时发现和化解,在新媒体的生态环境中不断积累发酵,形成重大舆情或焦点事件,或引发局部社会政治不稳定,或导致社会焦虑感骤增、政治信任感流失。在剧烈的社会“再组织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新兴社会力量生活、工作在“体制”之外,执政党和政府更难以充分识别日趋分化的社会利益和多元化的价值冲突;在党和政府主导建立的制度化参与渠道中,难以吸纳更为广阔的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在官方垄断性设定的发展议程中,难以反映更为复杂多元的社会需求。
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发生和广泛应用,是影响政治安全的另一个重大变量。新一轮技术革命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席卷而来,以智能化、信息化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通讯等前沿技术为支撑,新技术的运用不仅彻底地改变了生产、管理体系,颠覆了几乎所有国家的所有行业,而且深刻地改变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社会组织的运行模式和社会交往的形态,对现行以国家和企业机构为核心的组织模式、权力结构和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世界范围内,新技术变革已经渗透到各社会阶层和群体的日常生活,颠覆性科技的触角几乎延伸到了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所能企及的所有领域,这对于当今两大主导性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都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在中国,包括观念、组织、技术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发展条件的变革,正在推动形成一个崭新的政治世界,生产方式的信息化,社会的加速“再组织化”,信息化催生的松散、耦合性的开放社会系统,以及由此更为复杂多变的政治空间,不断挑战国家制度能力的底线。尤其是新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以及同社会生活的深度融合,出现了越来越多挑战和突破现有行政权力和制度能力极限的机构、事件和现象。按照现代国家理论,国家作为垄断暴力的组织,要将社会纳入理性化的科层化组织(这既包括了国家机构,也包括了大工业时代发展起来的企业机构)覆盖和管理的范围,但是过往的组织、机构形态及其制度模式,往往难以及时因应时代的变迁和治理的需要,而作为国家的决策者和资源掌控者,即使拥有强烈的变革意识,在现有的权力构造、组织结构和有限的科层化治理工具的约束下,要做出充分的回应和变革,往往也需要付出极高的制度成本。
在一个政治体系中,行政权力覆盖不了的地方,就是政治安全的风险点。代表新兴生产方式和新兴社会组织形态的个体、组织、机构可能是时代和创新的引领者,但是当他们的行为突破国家组织的“边界”,这就直接关涉国家权力的制度效能,演变为一种潜在的政治风险和政治影响。制度能力的极限就是制度安全的底线,如果持续出现大量突破制度能力极限的现象和事件,就应上升到政治安全的角度来加以思考;如果制度安全事件持续发生,就不应仅仅从执行层的责任意识或道德层面来加以评价,而是应该从统治系统、治理体系的技术改善和技术升级的角度加以考量。
过去数年,在中亚、东欧独联体国家爆发的大规模颜色革命,常常被解读为政权更迭的政治运动和外部颠覆行动,但是如果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本国的情况,就会发现一个清晰的现实逻辑:这些国家和地区在国家治理中普遍存在制度安全的风险,是外部干预和社会动荡得以发生的渊薮,以乌克兰为代表的中亚、东欧独联体国家的情况尤其值得引以为戒。在这个意义上,国家治理各领域的制度能力,是防范颜色革命的重要前提和屏障,反之,如果国内公共治理的制度能力出现持续衰退,很大程度上已为政治安全风险的来临敲醒了警钟。
分析视角
作为本书的一个特点,本书十分注重观察国家治理的新环境和新挑战。在影响政治安全的各种新环境和新增变量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变量是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新技术因素在国家治理各领域的影响。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和认知方式。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党的长期安全执政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极大风险和考验。在当下国家治理各领域,出现大量新型的社会风险,在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突破制度能力极限的现象和事件,这背后最不可忽视的是互联网和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
互联网是20世纪的产物,互联网技术的升级和广泛运用则是过去十余年来的事情。现在不少人把互联网治理直接等同于舆情治理,后者是一个特别“饮鸩解渴”的概念。这种管治模式部分源于决策者对互联网新技术的不完整理解,对于新技术可能在政治层面产生的长期影响缺乏准确判断,更多原因还在于原有治理体系中的一些特性无法因应日新月异的世界变化。为什么这样讲?整个互联网和新一轮技术革命,之于现有的政治形态,类似于16世纪初期印刷术的推广,之于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所处的变革时代。新技术激发的是整个社会领域的大变革,它彻底改变了所有政治主体所处的环境,帮助他们突破原来所处的信息结构、组织条件和行动结构,但是对于当时的统治结构而言,一时还难以因应当时的社会和思想变化。
互联网和新技术环境的本质不是产生了官方不乐见的舆论或信息流,而是互联网新技术随着自身传播并向其他领域蔓延,逐步同更广泛的市场、社会运行机制相结合,催生了全新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形态,市场和社会在以全新的方式运行和裂变;换句话说,互联网和新技术因素除了催生了新生产方式、新社会阶层、新社会组织和新生利益主体,还改变了政治运行的结构和规则,赋予了更多主体挑战传统“组织”边界的能力和参与“搅局”的能力,塑造了更多松散的耦合型组织形态和新型政治空间,从而在国家制度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增强了政治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用单一的科层化工具把眼前的问题消除掉,或用极限手段处理背后可能潜藏的复杂社会问题,可能有助于“消除”眼前的问题,但是同时也忽略了长效的国家权力运行同市场、社会和其他新事物可能建立更为良性的关系,当然也取消了国家权力有机会识别社会新生事物并与之进行互动的可能性。
这部书稿的多篇内容涉及了互联网和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政治安全风险,包括第五章针对社会“再组织化”问题的讨论,第八章针对舆论传播生态问题的讨论,尤其是第六章《新技术革命与制度安全》,专门从上述角度讨论了新一轮技术革命对国家公共治理中的一般性制度安全——包括了政府监管职能、公共服务、国家与社会关系乃至于国家的民主政治生活等——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我们明确提出,现代国家的职能体系,在20世纪大工业时代逐步健全起来,政治学世界中常使用的利益集团政治、法团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监管型国家等概念,反映的是大工业时代国家同市场社会主体的关系和主要处置工具。然而在第四次技术革命的环境下,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加速改变了政府监管权力行使的环境,政府原有的制度框架和监管工具的实用性及其权力的极限,受到了持续挑战。当原有的制度“容器”难以承载,或难以通过自身的机械构造和管治工具来加以应对时,这就成为影响政治安全的最大来源。
在分析政治安全尤其是一般性的制度安全时,我们认为需要结合互联网和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影响,来讨论当下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的一些新特点,这里特别提炼或借用了四个概念来作为思考当下制度安全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他们分别是“系统性风险”、“新型政治空间”、“权力极限”、“社会事实”,实际上他们正是在国家和社会治理领域影响政治安全和制度安全的几个关键变量。
第一,系统性风险。
传统意义上谈到风险或安全的概念,具有显著的局部性特征。改革开放是分工创业、分权负责的时代,也是调动最广泛的社会积极性的时代。然而随着形势发展,各方面环境和发展任务面临一些新的特点。今天讨论政治安全的概念,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具备系统性风险的思维。受全球化、信息革命以及互联网技术应用等因素影响,各领域联动性增强,大量局部风险外溢,并以极快的速度和全新的机制演化为整体性风险。比如说金融股市,它本来是一个金融问题,或者说在过去是一个金融问题,但是金融领域出了问题,可能就不再仅仅是金融问题,而是涉及社会稳定乃至政治稳定,显然依靠局域的信息和局部的决策处理不了整体性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对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样也负不起完整责任。例如2018年启动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P2P合规划专项整治,稍有不慎,治理风险就会快速外溢,极易演变为总体性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大局。
中央一再强调,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新的历史时期,各种矛盾交织、风险叠加,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在治国理政中各类系统性风险增多,但当下的治理体系应对这些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还非常不足。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国家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建立了许多专网,非常有效地控制各领域的风险,与之匹配的行政权也下放给了各分立的行政系统和各级党委政府。但是面临上述具有全局性特征的新问题、新挑战,依靠局域的信息和局部的决策显然无法有效应对。一旦各领域的治理风险上升为系统性、全局性和整体性风险,局部的责任主体无法担负和处置潜在的风险责任,这就可以被视为政治安全。
在新技术环境下,经济、社会、文化甚至是农业领域的风险都有可能外溢为整体性风险,当分立的科层行政系统无法处理它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视为政治安全的问题。所以在这一个意义上,政治安全可以在系统性风险意义上来加以审视,它不一定是政治领域的安全或指直接针对政治制度的风险挑战,而应理解为各个具体领域的管治风险外溢后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是经济、社会、文化、金融乃至互联网等领域积聚的矛盾的总爆发。判断是社会治理领域的问题是否属于政治安全的范畴,主要依据就是要观测这些局部的和日常管治中间存在的风险,是否已经构成系统性安全,风险是否外溢,是否已经对党的领导体制和现行管制体系形成了威胁,问题的呈现对体制的制度合力需求越大,政治安全的特性越强。
第二,新型政治空间。
任何统治都是建立在对政治空间的识别和控制基础上,传统政治空间的本质是任何个体和组织都具有不可逾越的行政边界。我们的体制在起初拥有制造各种政治空间的能力,随之而来的是与空间相互匹配的政治吸纳结构或管治体系;在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中国的经济结构引领社会结构变迁,社会结构变化刺激行政体制的变革,但是总体上社会结构加速转型但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行政体制变革加速但是总体滞后于社会结构。这个落差的典型表现就是中国的政治空间发生了极大改变,从农民到市民,从居民到网民等,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社会力量和公共空间不断壮大、裂变。20世纪,占主导地位的组织形态——企业和政府——曾引起吸纳、组织甚至替代社会的,“社会”由一种理性化以机构为“容器”的组织形态,演变为一种更为松散的、流动性更强的耦合性组织形态。在新的社会组织形态中,原有的体制不仅丧失了“制造”空间的能力,识别和管治不同空间的能力也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依靠组织的“全覆盖”能力与有效识别、处置以及灵活互适的能力,完全是两个概念。即使在香港这个复杂政治空间中,我们也试图寄希望于功能界别这种结构功能主义的架构来作为吸纳社会、化解政治风险的主要工具,但是在2016年春天新本土主义势力制造“旺角骚乱”之前,结构功能主义的管治框架并没有发挥足够的预警功能,在事件之后也难以发挥有效的干预功能。
新技术环境下,中国的政治空间被极大地重塑,它不仅体现在经济社会结构剧烈变化带来的社会“再组织化”过程,而是在组织、观念、文化意义上衍生出更进一步的裂变。传统政治空间的核心特征是组织稳定性、国家能力或行政能力。新型政治空间中,任何政治空间都是具有行政边界,但是一个没有边界的政治空间出现后,是对政治安全的重大威胁。这个空间可能出现在有形的物理空间,人事和制度构成的组织空间,抑或无形且无组织的观念空间。网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种无形、无组织(或有组但组织效能低于传统组织)的观念空间。
在新技术环境下,国家将面临更复杂的微观环境和复杂空间结构。在大工业时代,国家所面对的是以企业集团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经过组织化整合的市场和社会。在新技术环境下,巨大的“利维坦”将与更多新人群、新组织、新社会力量建立关系,似乎变得陌生起来。新技术手段助推中国的社会观念加速聚集、分化,在国家统治的区域内,事实上居住着无数个官方从来不知道的“小组织”,其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对国家都是未知的。这些小组织明确自己在社会中一定要切割某部分的权力,并同时划定自己的虚拟和现实边界。它们的特征也许不是要求政治统治权力,但至少要求内部“疆域”的控制权。
在2018年“两会”期间,喧嚣一时的“白眼”风波,都是一种新型的社会风险。这一事件背后,有无数小组织、小个体借助新技术形式表达他们的观念。而在这些风险面前,花费巨大资金的“网格化管理”可能瞬间失灵。而在任何领域,行政管治失灵到一定程度即为政治风险。在国家权力难以覆盖新的社会空间、生活领域或市场活动,有别于行政“不作为”,也不同于传统监管型国家建设,“政策真空”的本质在于现有国家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极限受到挑战。
第三,权力极限。
政治学上讲到现代国家的基础,是现代理性化官僚制意义上的管理和控制能力。但是新技术环境下,因技术赋权产生的复杂交易和社会动能,使许多领域的问题突破了传统官僚制国家机器管理能力或制度能力的极限。
以政府的监管制度和监管能力为例,伴随着新科技的日新月异,监管者在追赶科技时,往往力不从心。凭借传统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模型,难以识别覆盖以及更好的服务新兴技术产业。例如健康领域互联网公司等大量新技术公司介入之后,除了监管技术外,还衍生出一系列理论甚至哲学伦理问题。此种情境下,政府该如何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引入何种方式和机制来监管一个比自身占据更高技术顶端、信息更具优势甚至更具道德优越性的监管对象?这是政府监管领域正在发生的一大政策难题。
监管领域的变革挑战恐怕还不仅于此,在信息革命的背景下,世界高度互联但是就信息和数据的占有使用而言,并非趋于结构扁平化和权利公平化。数据的垄断结合计算能力使新技术公司拥有更为强大的影响力,数据拥有的不平等不仅直接产生经济收入的不平等,更为由此衍生出社会和政治权力的分化,谁掌控了数据就拥有了权力,信息不对称将进一步造成权力的严重不对称。如何填补这种因数据拥有不平等带来的社会鸿沟,也是全球所有创新经济体系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
互联网新技术的运用,更是颠覆了传统社会组织形态,产生复杂政治空间的同时,还培育了无数个能动的创新性的行动主体。以商业活动为例,在特定政治空间下,假设任何商业活动都具有不可逾越的行政边界,但是互联网+等新技术运用,在许多领域、许多时间段里,形成了一种无组织状态,或有组织但组织效能低于传统组织的权力形态,尽管目前有一定监管,但是在某些领域仍然被视为无边界的政治空间,公权力和传统管治无法覆盖,从而形成了对公共政策、政府管治乃至政治安全的某种威胁。
国家权力难以覆盖新的社会空间、生活领域或市场活动,带来了政策真空或权力真空,这种情况有别于行政“不作为”,它的本质在于现有国家和行政权力运行的极限受到挑战,使传统行政管治的覆盖和政治权力、规则的运行瞬间失效。从世界范围内看,国家权力之外的新空间正在不断扩展,新技术因素推动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空间,而这些空间的“领土”属性正在因新技术因素而得到强化。在极端情形下,国家规范社会的能力和机制也将因新技术因素而受到削弱甚至彻底颠覆。例如,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去中心化”的信息储存方式,可能颠覆政府垄断和操控新闻信息的能力,即使国家可能拥有先进的算法,也无法抵抗庞大的机构和社会力量所形成的复杂算法能力及其可能出现的联合。在这个意义上,新技术挑战的是政府权力的极限。
面对这些新的挑战,政府投入了巨量的资源,但是在某些领域注定是低效率的行政运行。与此同时,新技术公司和新技术手段正在替代政府介入这个新型政治空间,例如蚂蚁金服、阿里健康,当政府无法找到恰当的依据或工具处理这些新问题时,政策真空立即演变为政策暴力,造成国家同新兴力量的对立。像2015年的股灾,就是典型现象,此前没有任何行政的手段、技术去识别、去覆盖,出了事之后便是疯狂惩治。在这个意义上,政治安全也可以从权力极限的视角来加以审视,它是新的社会形势和政治空间下,国家权力和行政管治边界受到挑战的政治现象,而政治安全的防范和治理则是国家权力同它的治理对象进行复杂博弈的动态过程。
第四,社会事实。
社会学家涂尔干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概念“社会事实”。涂尔干曾经强调社会成员的“所有活动状态,无论固定与否,主要是由外界的强制力作用于个人而使个人感受的;或者说,一种强制力,普遍存在于团体中,不仅有它独立于个人固有的存在性,而且作用于个人,使个人感受的现象,叫做社会事实”。换句话说,社会成员感受到的这种确切感觉的集合就是社会事实,这是理解政治安全的重要概念和分析视角。当前之所以出现一些政治安全的风险,部分原因在于决策者可能并完全理解什么才是“社会事实”,以及发生了什么样的“社会事实”,即使意识到也未必能够找到有效的干预治理的工具。
当代中国的国家政治安全不再是直接的攻击、颠覆政治制度为基本形式,而是借助于政治空间转换,从传统的需要物理性组织和协调的“集体性行动”演化为不同空间下聚合而成的“集合性行动”,这种集合性现象的基础是感受和观念构成的社会事实,过去可能源自于主流的历史叙述、意识形态或文艺思潮,但是互联网和新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个体感知的聚集,基于个人感受聚集起来的社会事实不论在舆论生态还是政治生活中的意义变得更为显著。近年来,许多一般性的经济社会治理问题,呈现出显著的“泛政治化”的现象和趋势,背后显然是互联网和和传播新技术手段的影响。一般性议题,迅速演化为泛意识形态化的虚拟空间讨论,虚拟空间领域展示出来一些相同的话语节奏和动作,矮化政府管治能力,撕裂社会共识、造成思想混乱,最终打击党政权威,危及意识形态安全,进而构成了对政治安全的实质性损害;观念领域的聚集,在观念和虚拟空间的行动上展示出相似的行动和节奏。
“雷洋案”“杨改兰事件”“辱母杀人案”“翻白眼”等一系列个案事件在网络舆论场的助推下,利用了国内中产阶级的现实关切,通过一系列传播手段,触动其敏感神经,更进一步造成社会思想意识紊乱不安,这就是当前最显著的“社会事实”。这些具有偶发性的极端个案表明,中国当下的政治空间正呈现出一些崭新特点。作为新技术环境下社会聚集的本能反应,它似乎不需要传统社会运动所需要的积累效应,在新技术助力下,观念的聚集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破坏力,而在某个领域、某个时刻,行政权力对此现象的处置又非常刚性,底线管理、突然断电,管治权力突然“断电”,国家跟市场、社会新兴力量之间可能出现短暂的对抗状态,这个节奏变快了,便会持续堆积风险,对政治安全显然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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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唐朝 审核 雪莉 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