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型逻辑: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国家治理——基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发展经验
作者简介
艾明江,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统战理论教研部博士,副教授
摘要:新型政党制度嵌入中国国家治理存在三个重要的逻辑:其一,建立基于权力分享与吸纳的包容型党际关系,为国家治理的结构性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其二,协商合作所贯彻的民主化、科学化与一致性逻辑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的实践基础。其三,价值认同领域的高度统一则构建出有利于国家治理的政党政治文化。基于内在逻辑的推动,新型政党制度不断衍生出推进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动力,并建立了新型政党制度支持和优化国家治理的转换通道,最终为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而又充沛的制度供给。
一、问题的提出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逐步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制度,作为“四个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政党制度已经成为彰显当代中国制度自信与制度优势的重要政治文明成果。2018年3月,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提出:“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在这里,新型政党制度区别于以往与当前出现过的中外政党制度,代表的是当今最先进,最能体现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类型。
在现代政党国家,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存在紧密关系,“政党关系的样态成为影响国家治理探索的重要因素。”国家治理关注的重点是国家能力建设与提升问题,所谓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安排管理国家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政党制度则是从政党权力的分配与运作来对国家治理进行顶层制度设计,“一个现代化中政治体系的安定,取决于其政党的力量。”这意味着,政党制度决定着政党在国家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地位,也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绩效,“穷国之所以穷,不是因为他们缺少资源,而是因为它们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已经证明,中国国家治理的成功正是源于新型政党制度的有效构建与发挥,既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凸显了其在国家治理中的主导性地位,又兼顾和整合了各民主党派所联系的社会阶层以及群体的重要力量,从而全面实现了执政党的轴心引领与参政党的广泛参与,最大限度地提供了国家治理所需要的稳定性与创造性。
新型政党制度所展现出来的制度优势对中国国家治理产生的正面激励作用已经得到学术界的普遍共识。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以及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义,甚至嵌入国家的运行与治理之中,成为中国所特有的国家建设机制。在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过程中,新型政党制度可以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力量凝聚机制、政策优化机制、政治参与机制、增进共识机制和政治稳定机制。特别是其中的利益整合功能和凝聚共识功能成为解决当前中国国家治理所面临主要问题的关键。应该说,现有研究将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逻辑放在协商层面看到了协商合作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但是,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国家治理的内在逻辑还应包含更加丰富的内涵,“协商”视角并没有将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完全阐释清楚,关于二者的内在逻辑还有待进一步分析论证。
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扮演着领导与核心的角色,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能力的高低。在新时代,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构成挑战的不仅有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执政能力,还有中国共产党如何整合协调与国家内部其他政治力量的关系,将代表这些特定社会阶层与群体利益的参政党吸纳进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共同致力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之力,这就需要构建一个能起到凝心聚力的新型政党制度。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更好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通过协商合作实现各阶层、群体的凝心聚力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本文的研究问题就主要集中在: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国家治理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内在逻辑,能够促使新型政党制度不断构建和释放制度活力,推动中国国家治理发展进步。
二、党际关系规范国家治理的权力配置
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属于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主体,对国家资源拥有主导性的权力分配。同时,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也属于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这种不同政党共同致力于推动国家治理的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政党对国家权力的共同分享,也充分吸纳了执政党以外的政党力量,建立在分享与吸纳基础上的党际关系充分彰显了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党际关系对政党制度的影响是根本性的,政党制度的动力会因党际关系变化而变得与以往截然不同。”从制度逻辑来看,新型政党制度提供了一个有助于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的权力分享与政治包容制度。
(一)分享:国家治理的权力分配
现代政党要领导或参与国家政权,就必须解决政党在国家权力资源中的分配问题,这一制度安排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的实现。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各自以不同的政党角色分享国家权力。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掌握着国家治理的全面领导权,而各民主党派则以参政党的角色获得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无论是扮演领导还是参与的政党角色,都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构建。新型政党制度从顶层设计的角度解决了国家权力的归属与安排问题,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分享国家权力,这种源于制度层面的权力分享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国家治理顶端的结构性稳定。
新型政党制度从制度逻辑层面让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权力上主动选择与各民主党派共同分享。一方面,新型政党制度明确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全面领导国家政权的执政党,但中国共产党并不垄断所有的国家权力,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依法享有自己的政治地位,并进入到国家治理的权力顶端。新型政党制度对国家权力资源的分配,意味着执政党不会完全垄断国家治理。在西方国家,竞争与对抗是政党制度的本质,“在两党制下,政党将进行向心性的竞争,削弱分野并以负责任的节制来玩政治游戏。”任何政党一旦获得执政权,并不会主动对在野党分享国家治理的权力资源,除非为了巩固执政基础,被迫采取联合执政的形式。一般而言,执政党都是绝对垄断国家治理的话语权,在野党只有通过竞争立法资源或者采取其他途径,才可能获得对国家治理的介入。因此,相比西方政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不是建立在竞争与对抗的博弈基础上,而是执政党在尊重历史与现实的基础上,主动选择将国家权力与各民主党派进行分享,就是充分考虑到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更能带来国家治理的长治久安。
新型政党制度对国家权力的分享让各民主党派获得了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基于历史上的政治同盟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相互支持的党际合作关系,“照顾同盟者利益仍然是处理好与同盟者关系的核心问题。”为了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通过制度设计来保障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而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诤友”,各民主党派也会在最大程度上支持与帮助中国共产党提升国家治理绩效,这也意味着各民主党派分享国家权力资源,初衷与目的并不是为了取代或削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而是要支持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分享国家权力的基础上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实现对国家的有效善治。因此,在新型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以参政党的角色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解决了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政治通道问题,也尽可能在分享权力的基础上保障了对执政党的政治支持。
新型政党制度中蕴含的权力分享也决定了国家治理在实践过程中不会受到党际关系的破坏与阻碍,反而会在分享的基础上,形成共同治理的强大力量,和谐的政党制度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政治保障。蕴含权力分享逻辑的新型政党制度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地位,使得国家治理能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发挥出强大的能力,“领导性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要为社会提供动力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这种建立在“强政党”基础上的国家制度更能构建出统一高效的国家治理能力。另外,新型政党制度还赋予了各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权的地位,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形成规范化的政治秩序。新型政党制度的权力分享逻辑成为实现国家治理结构性稳定与增量式发展的基础,“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公民限制和影响政治家如何行事的能力。”新型政党制度对不同政党参与国家权力的分享从根本上解决了西方国家治理不断陷入冲突与对抗循环的结构性问题,也赋予了现代国家治理新的创造力与活力。
(二)吸纳:不同政治力量的共生
新型政党制度的包容性逻辑不仅体现在对国家治理的权力分享上,更体现出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吸纳型政治。如果说权力分享解决了国家治理的结构稳定性问题,即不同政党之间都获得了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那么新型政党制度对国家治理多元主体的政治吸纳则考虑到了国家治理的发展性问题,即通过政治吸纳,能够充分调动各种不同政治力量参与国家治理,从而确保国家治理能够获得全面充分的政治支持。
首先,新型政党制度能有效吸纳执政党以外的政党力量。中国的参政党不像西方国家的在野党和反对党,容易衍生成“否决政治”,而是通过协商合作与执政党共同分享国家权力,并构建起对执政党的政治监督,从而扩大了国家治理的支持基础。更重要的是,这种政治吸纳能有效调动与发挥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功能,使其主动进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丰富充沛的政治动能,这一方面体现出了新型政党制度中执政党所具备的崇高政治威望与政治号召力,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获得了各民主党派的高度认同。另外,各民主党派愿意主动参与国家治理,本身就说明了新型政党制度对国家治理中的各种政治力量进行了有效整合,使其成为统一战线“同心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
其次,政治吸纳可以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多元共治。“包容性制度是建立在对权力运作限制以及政治权力在社会中多元分配的基础上。”作为包容性制度,新型政党制度使得国家治理不是执政党的“单干”,而是各政党的共同伟大事业。在国家治理过程中,执政党虽然具有不可替代的执政优势,但并不能垄断国家治理需要的所有资源、技术与知识,尤其对于各民主党派而言,其背后代表的社会阶层几乎都属于中国社会的精英群体,他们广泛分布在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各领域,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凭借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治吸纳效应,这些民主党派成员可以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等途径实现对国家治理的介入,例如在重大的国家事务中,各民主党派就依靠政党成员的人才以及专业优势,积极发动政党成员贡献智慧与力量,不仅如此,各民主党派还拥有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的机会,例如担任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人,对国家治理直接发挥影响。这些都表明了,新型政党制度可以有效发挥政治吸纳作用,将各民主党派所代表的特定界别群体吸纳进国家治理体系,从而更好地实现了国家治理的共治与善治。
最后,政治吸纳能够构建出“轴心-周边”型的国家治理结构。一方面,基于政治吸纳效应,新型政党制度可以确保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中心地位更加巩固,帮助中国共产党获得更丰富的国家治理资源,这就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国家治理轴心。另一方面,新型政党制度也充分吸纳了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力量,使得各民主党派主动向执政党的治理轴心靠拢,形成对执政党的聚合与支持效应,构建出执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轴心-周边”型治理结构。可以看出,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吸纳不会影响或干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领导地位,而是按照执政党与参政党各自的角色功能构建有序化的国家治理格局,既能发挥出多元共治的政治优势,也能对国家治理体系进行科学化的权力配置,从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
三、协商合作提升国家治理的发展绩效
新型政党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倡导协商合作,即通过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来推动中国的国家治理,具体而言,它从政治平衡、政策纠偏以及协商共识的政治实践来推动和优化国家治理。
(一)政治平衡促进国家治理的民主化
新型政党制度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平衡机制,所谓政治平衡指的就是国家治理的权力中心能够被其他力量所影响,从而实现国家治理主体的合理流动。从国家政权的领导力量而言,执政党并不是在国家治理中垄断所有权力,国家内部其他政党力量可以对执政党形成某种程度的政治平衡,以达成国家治理绩效的最优化。“我国的党际关系是各个政党基于共同目标与相互合作而达成的平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政党关系精诚团结又互相监督,政党政治合力聚焦社会发展。”在中国政治实践中,基于协商合作的政治平衡既能防止出现西方国家中的政治牵制与羁绊,同时,也能在国家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中形成国家治理民主化的基础。
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治平衡机制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稳定性。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进行全面领导,但是,执政党的领导并不排斥其他政治力量的发挥,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坚持了民主治理的政治导向。从建国初期的政治制度设计来看,保留民主党派的意义并不是将其看成是政治花瓶或点缀,而是更多从政治平衡的角度赋予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性质,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和核心力量,并不等于国家治理的全部力量,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需要在国家治理中依靠其他政治力量的认同与支持,而政治平衡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体制中嵌入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从而确保国家治理能全面体现国家各个阶层力量的意志。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可以对执政党的国家治理过程形成有效的介入与平衡,这不仅能够在国家治理中输出与表达各民主党派自身的政治诉求,也能对执政党在国家治理的领导形成某种程度的政治调适,以此确保执政党能在国家治理中尽可能代表和兼容全体国民的意志。通过这种政治平衡,中国共产党对国家治理的领导就不仅是代表无产阶级的政治意志,而是要充分对国家各个社会阶层的诉求进行政治整合,进而实现国家治理过程中的民主性与公共性。
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政治平衡能够推进国家治理的多样化。实现政治平衡的前提是要尊重不同政党之间的差异性与多样性,法律保障各个政党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政党诉求与利益。在政党协商实践中,政治平衡更多是民主党派以政治同盟者与“诤友”的身份对中国共产党施加有效影响,从而实现代表其他社会阶层或群体的诉求进入国家治理过程。那么,要达成党际关系互动中的政治平衡,必然要保障民主党派充分扮演好参政党的角色,并能在国家治理中实现有效参与。这种政治平衡既不是要破坏或削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不是要通过权力平衡进行政治分权,而是充分动员各民主党派积极有效参与国家治理,在实现本党派阶层利益输出的同时,推动国家治理的全面发展。从国外其他地区的国家治理实践来看,凡是奉行“一党制”的国家都很容易陷入国家治理的困境,根本上就是源于一旦缺乏必要的政治平衡机制,执政党的“单干”要么会遭遇巨大的执政风险,要么会陷入执政无力的软弱处境。政党制度应该持续稳定,一旦建立某种平衡,该制度就能生成其自身的动力机制。依靠这种平衡而非分权化的制度设计,新型政党制度才能不断推动国家治理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政策纠偏促进国家治理的科学化
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协商与合作充分保证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科学性。中国国家治理不仅要形成强有力的治理力量,即改变西方国家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单干”现象,更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构建出科学化的治理机制。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所谓政策纠偏不是要在国家治理格局中挑战或质疑执政党的领导决策地位,而是各民主党派针对中国共产党主导的国家治理决策形成良性的纠偏,并在党际关系之间构成一种相互支持和补充的平衡机制,从而在整体上提升和优化国家治理绩效。
所谓政策纠偏,就是要发挥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民主监督等功能,对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决策方针与决策行为进行民主监督,从而确保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在国家治理的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以执政党的身份掌握国家权力,并通过政党治理实施国家治理,尽管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强调自我管理与自我监督,并依靠推进自我革命来促进和改善政党的执政能力,进而不断优化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但是从政党治理逻辑本身来看,很难保证不依靠其他政党力量的监督就可以有效实现国家治理,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更多是从执政党的地位来看待与处理问题,这也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作为决策者势必存在治理空间上的“盲区”与劣势,因为国家治理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已经超出了单个政党所拥有的资源能力与知识结构。从以往的历史教训来看,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过程中也会由于个别领导人的决策失误带来国家治理失败,这也更加凸显出,作为执政党,并不能完全摆脱在国家治理中面临的决策困境。各民主党派从参政党的地位出发,反而更容易看到一些国家治理中的盲区和盲点,从政策纠偏的角度来完善国家治理的科学化。
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实践运行中,民主党派通过行使民主监督重要职能构建的政策纠偏就是要让执政党主导的国家治理接受社会的检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决策的实际制定者,但是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执政党实施的国家决策是否有效还应该受到国家其他力量的监督。在西方国家,执政党实施的国家决策往往要接受反对党在立法机构中的激烈博弈甚至抗争,反对党常常通过行使否决权来对执政党的国家决策投下反对票,甚至以讨价还价的博弈形式迫使执政党接受反对党的政策立场。中国不存在通过否决来对执政党的国家决策进行反对的制度土壤,新型政党制度具有的政策纠偏功能主要是从政策本身的合理性、有效性来进行完善,其根本宗旨不是要对执政党的决策进行根本性否定或批判,初衷在于通过纠偏来促进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科学化执政,从而巩固执政党的决策权威。“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旦民主党派很好发挥了参谋者与帮手的角色,政策纠偏功能的实施就能够构建出健康顺畅的党际关系,中国共产党则能够避免在长期执政过程中陷入西方国家执政党所遭遇的执政困境。
(三)协商共识达成国家治理的一致性
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党际关系是一种合作共事的政党关系,这种政党关系在表达多样性的同时,强调达成一致性目标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也就是说,正是基于新型政党制度在协商合作实践中不断寻求一致性目标,才使得新型政党制度释放出充沛的国家治理能力。协商共识就是推动协商在民主过程中的共识构建,从而构建出提升国家能力的重要元素。这就意味着在整个协商合作过程中,政党之间不存在根本性的政治分歧,所有政党共同目的都是推进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这就为政党协商实践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可能。从国家治理来看,党际关系的合作模式对国家治理的稳定关系重大,西方国家的政党竞争模式决定了政党之间不可能存在根本性一致的目标,而是坚持自身政党利益优先,这种蕴含冲突与对抗性的价值逻辑造成了国家治理结构的冲突与对抗,最终带来国家治理失败。
协商合作促进了国家治理的善治。当前中国国家政策的形成是大量协商后做出决策的结果。由于我国政党之间不奉行对抗和竞争,而是倡导协商合作,相对于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全面领导,各民主党派不是以在野党与反对党自居,而是以参政党的身份融入国家治理中,这就一方面避免了民主党派被排挤出国家治理体系,容易带来国家治理的混乱以及低效。另外,执政党要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合法地位,从而确保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结构稳定。这种制度设计保证了政党之间不会围绕国家治理爆发结构性的权力冲突,而是在制度框架中,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来寻求中国国家治理的善治。
协商合作有利于构建具有共识性的党际关系。党际关系的和谐共处有利于国家治理的长治久安,西方国家出现的政党恶斗带来国家治理的瘫痪与停摆,继而带来国家建设的滞后,这种对抗型的党际关系无益于国家治理的良性发展,尤其对于发展中国而言更是意味着国家治理的灾难。相比而言,新型政党政治是协商合作政治,这意味着参政党是帮忙而不是添乱,参政党给执政党提供了充分的政治支持,必然能有效巩固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的领导地位。更重要的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协商合作最终要构建出具有共识性的政治实践,这也意味着,新型政党制度不仅不会产生党际关系的内耗,反而会依靠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性目标,而这也是将凝心聚力嵌入进国家治理的关键。
四、凝心聚力塑造国家治理的认同基础
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凝心聚力,从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来看,新型政党制度通过价值与认同层面的塑造,实现了对执政党与参政党共同的价值整合,进而释放出强大的凝聚力与动员力,成为中国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磅礴力量。
(一)价值整合:实现政治认同的根本统一
在新型政党制度中,价值认同是实现凝心聚力的重要基础。“政党的稳定取决于它维护自身认同的能力。”从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实践来看,执政党与参政党能够相互信任合作,共同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也正是基于双方在政党制度中建立了高度和谐且充满共识的价值认同,有利于形成“共同体层次的共识(基本共识)、政体层次的共识(程序共识)和政策层次的共识(政策共识)”这也使得新型政党制度能保持持久稳定,并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爆发出巨大的能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目标下,中国共产党紧密团结民主党派,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促进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组织社会沿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前进。”
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基础就是承认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在新型政党制度中,共同的政治认同勾画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同心圆”,即双方达成了在国家重大事务中的“一致性”,这个“同心圆”既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实施协商政治的前提,也成为推动国家建设与国家治理的根本保障。从历史进程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中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获得的感召力与影响力所致,这种历史合法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也不完全是通过暴力手段获得,而是当时各民主党派与党外人士内心政治认同所产生的结果,这也意味着,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类型已经达成了初步共识,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这个双方坚持的政治认同也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治理能不断取得发展的重要基础。
新型政党制度塑造与整合了党际之间的政治认同,也确立了多党合作实践的可能,因为只有不同政党之间对政治认同有了基本的核心共识,才可能构建出合作共事的党际关系。否则,缺乏政治认同基础的多党合作很容易陷入政党合作的困境,西方国家政党竞争中出现的所谓政党联盟或合作,就使源于政党之间缺乏核心的政治共识,只流于利益层面的政党联盟基本都是出于政党竞争的需要,很容易导致政党合作陷入崩溃。新型政党制度则从政治认同层面解决了政党合作的根本性问题,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更有着稳定坚实的价值认同基础。“只有通过这种追求维护共同价值的共同责任,才能确保追求个人目标而不至于影响社会的共同价值。”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而言,基本政治认同的价值共识不仅能促进政党之间的相互信任,也能进一步明确各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定位,真正做到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各负其责,从而构建出良好的党际互动关系,而党际关系又是衍生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新型政党制度构建出的正是建立在高度政治共识基础上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确保了国家治理可以获得稳定持久的聚合力。
(二)价值构建:释放强大的感召力与吸引力
在现代政党国家中,执政党要实现与其他政党成员的沟通、合作,不仅需要利益以及资源的赋予,更需要获得某种价值层面的支持,才能实现国家内部不同政党和谐相处,甚至达成政治合作。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发挥和调动各民主党派的力量,就是源于在价值层面真正得到了民主党派成员的内心认同与拥护,从而使得各民主党派能始终围绕中国共产党画出“同心圆”,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治理能在任何时候能够得到国家内部不同阶层和群体的支持,从而赋予了中国国家治理能够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新型政党制度逐步构建出了一种新的政治价值理念,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靠共同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与作用,新型政党制度在各个政党之间产生了价值感召与价值吸引,这也成为政党制度能够顺利转化为有效国家治理的关键。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成功获得民主党派的响应和配合,就在于中国共产党有着高度的政党自觉以及政党责任意识,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为国家奋斗的政治感召力获得了各民主党以及无党派人士的一致认可,自愿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承认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这也反映出正是借助中国共产党所释放出来的政治感召力,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建设的基本力量才得以汇聚,政治秩序才得以建立。在新中国建设时期,政党制度能够继续对国家治理发挥影响,并不在于中国共产党给民主党派的利益给予,而是让民主党派从内心上真正认同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政权、振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性,特别是认知到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将国家民族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从而更坚定了民主党派认同新型政党制度的信心。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已经完全构建了政治价值层面的感召力与吸引力,进而大大强化了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中国国家治理的构建来看,随着国家治理的复杂性与风险性日益增强,国家治理尤其需要各个党派,各个阶层人士的积极配合,才能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抗压性。在任何时候,国家治理并不会都是一帆风顺,如果不同政党成员缺乏内心的价值认同,新型政党制度就很难衍生出协商合作所应该释放出来的政治能量,甚至会导致协商合作形同虚设。反之,一旦有了高度一致的核心价值观作为支撑,新型政党制度就会更加呈现出异常稳定的生命力。即使国家治理遭遇各种内外的困境与挑战,新型政党制度能够依靠核心价值观所塑造的感召力与吸引力,保持凝心聚力的政治优势,促使不同政党成员都能自觉做到“同舟共济”,这也会无形中大大增加国家治理的抗压性。
(三)价值包容:构建党际关系的活力
新型政党制度在价值层面追求政治认同的统一,但并不等于否定不同政党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这里的“多样性”就充分展现了新型政党制度在价值层面的包容性,即各个政党存在不同的政治价值、政治诉求,政治利益,甚至对国家治理还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多样性”恰好体现出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政治优势,也成为推动国家治理创新的重要动力。
新型政党制度要团结不同的人致力于实现共同目标,这些不同的人就构成统一战线的多样性生态,共同奋斗目标则成为整合统一战线的“一致性”诉求。不同的阶层与群体是新型政党制度存在的必要前提,也是新型政党制度能够维持创新力的根本。“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不同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中国各个政党之间不是竞争性与对抗型的党际关系,而是致力于共同目标的政治同盟者,由于不存在根本目标上的冲突与对立,这也决定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是一种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党际关系,因此,在新型政党制度中,党际之间能够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给予对方最大的尊重与包容,即双方是相互配合支持而非相互拆台,这种政党制度的价值理念能最大程度激活不同政党的发展活力,更能构建出富有包容活力的党际关系,从而使得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功能都能得到充分释放。
正是由于新型政党制度构建的是包容性的价值理念,也解决了国家治理面临的创造性问题。在不同国家,政党制度对国家治理的政党参与都赋予了不同的权利与机会,在西方国家,由于政党制度建立在竞争型选举制度之上,这也使得政党往往只有通过激烈的选举竞争来获得执政权,从选举开始,政党之间就充满了激烈的斗争与冲突,一旦某个政党上台,往往也会限制其他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机会。这种“赢者通吃”型政党文化充分暴露出选举赋予政党的竞争力,但是这种选举竞争力并不能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创新动力。相反,由于政党竞争的冲突对立往往导致国家治理陷入长期停摆。在当代中国,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党际互动也允许政党之间保留差异与多样性,甚至允许相互之间的政党监督,但是,这种党际关系并不具有竞争性与对抗性,而是在保持政党差异性的同时,能够在国家治理中充分兼收不同政党的政治活力。实践证明,新型政党制度的包容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各个民主党派的积极性,使得各民主党派可以畅所欲言,表达政党诉求,为国家治理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五、结语
在世界发展史上,中国国家治理的发展实践具有独特的中国样本特征,也具有多重的解释维度。本文围绕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的关系,从党际关系、协商合作、价值认同三个维度提炼出新型政党制度嵌入中国国家治理中的内在逻辑。新型政党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也已经向全世界展示了其特有的制度优势。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入手,挖掘中国国家治理成功的内生资源,从制度供给中寻求国家治理的动力逻辑,不仅能进一步推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更能从中国国家治理的成功实践来反哺出新型政党制度的合法性。
责任编辑:王智睿 一审:陈鑫 二审:王铮
文章来源:《理论与改革》,201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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